郾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害法官王佳佳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作出了说明,党某存在挂床现象,也就是在医院有名字,但是却是在家里休养,并没有在医院治疗和用药,对于这段时间的相关费用,法律规定不能支持,对于这样住院期间的费用,大家觉得应该支持吗?
不住院就不算治疗?
总之一句,你让别人无路可走,别人凭什么让你活
事故科早就判定肇事方为全责,什么是全责,法官不知道吗??
那十几天没有住院,但是医生还开了药,等于说劳动能力没有完全恢复,需要修养,我觉得至少得支持十几天中的一半费用才行
病人住院期间回家不可以吗,回家了就不算住院了吗。
对方换成领导你看看,住不住院,人在不在医院,那还是个事吗?
很多这的人啊,在医院住院,打完针就回家了,第二天再来打针,只要医院有每天的医药费清单那肇事方就要赔偿,要把事实公开,写明了,什么原因谁的责任怎么住院的花费多少,怎么赔偿的,谁起诉的,又是怎么判决的,要报道你就好好明明白白的交代清楚来报道,难道这些调查起来很难吗,就是你们这些报道害人,什么都不交代清楚,让大家猜,你把前因后果都写明了大家自有判断了
在家休息养伤,不算赔偿吗?人家老头,孤身住院,吃用方便吗?回家怎么了。你就胳膊或者腿疼,能回家,但不能工作,就不赔偿吗?
说实话,这个法官判得有问题,后十四天患者觉得能省点钱就省点,再说在医院吃饭不方便,于是回家康养,这段时间实际上不能上班挣钱的,患者当然觉得判得不公正,人之常情,法官怎么不能换位思考呢?
这事法院如果求一个公证,那么应该引入医院对此事的解释,首先为什么存在挂床?是共性问题还是个体问题?是他在医院休息不好请假在家休息但每天到医院用药(这是很普遍的现象,对于那些居家离医院很近的)还是由于有私人特殊关系所以多开了住院期限?这些全部没谈,就这么简单粗暴的判断折算赔偿,那公证何在?
伤筋动骨一百天,15天住院治疗就能治好了?老汉出院是帮肇事者省钱
法官被老汉判死刑,没有通知,立即执行
以他花多少钱按数判决赔偿就对了,你管他在哪待着干嘛?住院存在择席失眠休息不好的诸多客观问题,如果不再输液只服药治疗,回家休息对养病恢复健康有利也未尝不可,以此作为判决承担50%的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在家休息不是康复过程吗?不需要营养。不需要误工补尝吗!
你院思考一下,为什么被百姓判决死刑,而且是立即执行
把自己玩死了
我们遇到开门杀,住院15天.恢复休养45天才上班,结果误工费就20天,,当时法官说,不能上班换个轻松点的工作,不要干体力活,当时真是啥想法都有!
法院和保险公司的关系挺微妙的
老汉判法官死刑没什么问题,就问法官,后面十几天老汉产生了医药费没有?可以恢复原状正常工作没有?如果没有的话就应该判这货死刑。
你判你的,我干我们的。
主要是老头穷,达不到出院标准,也要回家躺着,一方面减少非必要支出,一方面回家方便些,也能照顾点家里。
汽车全责,有保险,你们还让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光棍自己拿一部分钱?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大有小,你们都把老头逼急了!这点事都不知道?还谁对谁错?老头都自杀了,只是被救过来了!
老头老实人为啥不在医院躺到没有任何毛病能正常工作生活才出来,你不知道法院是默认出院就完好吗?
我今年60,前段时间心脏出问题了,动了大手术。感谢现在的医疗技术,第三天就想出院,医生很负责,观察了一个星期。出院后,医院开了一个月的药,都按国家规定报了。现在办了慢性病手续,在家休养有报销的。感谢上苍,没有生活在郾城!
判案这么高效,
挂床没多大毛病,床位费才多钱,你砍人家9000治疗费
让这个法官被车压一下,住院医半月,在回家躺半月,给她90000估计都不满意?
老头做出这么偏激的事情,肯定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最起码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你送人上绝路,人送你上死路,公平公正公开
就算出院后医生开出在家休息多少天都要误工费、这法官该下岗了。
问题来了,医院是按二十九天住院收费的,法院不认可?
50多的老人了,又是单身一人,谁家里没有个大情小事。不可能天天请人帮忙,不管挂不挂床,那是治疗状态,不表示没有在治疗,既然在治疗,那产生的费用,肯定由责任方负责,不管是法理还是人情,都是这个说法才对。还有有人说可以申请二审,一个50多的老人,一审都几个月,二审再来个几个月,他一个独,(独是古时候指无妻无子的老年男子)。有那个精力和时间去打二审,有那个经济能力去请律师吗?回到这个帖子,你们为什么不像网友说的那样,把事情全部交代清楚,伤情到底是什么样的,责任方全责具体赔付多少,怎么不交代清楚
医院挂床,这个怎么管理
住院的钱是不是要先垫付,有可能他没钱垫付了,一个50多岁的人一下子拿快2万现金可能有点难[笑着哭]
灵魂拷问,他住得起吗?
对弱势的一方毫无同情心!
作为法官要平衡各方利益得失,否则你的判决会让一方无路可走
那肯定要挂院啊,办理了出院就等于治疗结束,后面的费用都不能算了。
砍价不是这么砍的,拦腰斩……
本事件的关键不是法官判决是不是完全公平公正,而是一个贫困潦倒对生活绝望的光棍就像一颗炸弹,随时都有可能被引爆。
住院的标志就必须每天 要花钱
看案情通报,治疗费及施救费用全部予以支持,这个没争议。不支持的是住院伙食补助、营养、护理、误工、交通费,后14天未实际住院,这些主张需要补充证据。比如营养、护理、误工费,视伤情严重与否,有些人出院后的三期甚至高达半年,这些需要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期鉴定书。
对于有的穷人来讲,自垫医疗费,是个很大的负担,被撞的人,不但承受物质上的压力,现在还要承担精神上的压力,虽然出院在家里治疗,钱少舍不得开药,忍痛休养,后遗症是不可避免的,有些被撞的隐疾没有当场发作,不能保证之后不会发作,所以,住院费用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
医疗费,住院费不应以医院出的单据为主?除非你说你没住院治疗但医院也那么算了,那你冤,不然怎么说的过去
支持法官拿起法律武器等待正义!
我去做一颗牙医院要1万多,老汉住了15天院才赔9000,这个判罚的钱没问题才怪。
遇到狠的和绝望的,就不理你什么天王老子了,18000多真的很多吗?他真的要多了吗?能发财?更何况对方是全责!这下好了,自己小命搭进去了,车主和保险公司都无恙!到头你保护了谁?公证了谁?如果人家拿到了之前判定后的赔偿金,这事能发生?作为法官判罚,不能如此反反复复吧?[抠鼻]
无经他人苦,,,,,
差几千元,害了一条人命,实际可能会两条人命,大不应该了!
判决并没有问题,后面14天没有实际住院,医生也没开药,当然不能算钱。
法律是死的,法官是活的,判决也是要技巧的!
再说你判保险公司照单赔付,人家没二话,你这么判让受害人难以接受?最终酿成悲剧!
普天同庆。
我有次住院,一个屋子三张床,其它两个人都是白天打点滴时在,打完就走。晚上也不住医院。医院让你住院你可以回家睡但病床是你的钱一分也不会少
为了保险公司的9000块钱把自己的命丢了
有些人不懂扭伤吧,脚扭伤都是有后遗症的。还有不要以为轻微伤真的是很轻微,这玩意反直觉。至于医院挂床,其实就是白天在医院病床挂水,晚上回家睡,这事医生会假装不知道,因为是违规的。因为病房内有些人晚上睡觉很吵,你根本睡不着。
他单身的不回家,鸡鸭狗谁喂。饿死了算谁的?
还在纠结通报上的细节?老实说,自从那个信誓旦旦地说那就是鸭脖的官方通报以后,我就再也没信过通报。这个通报也一样,我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信。
24岁就能进法院,说一点关系都没有,也是假的,不过确实运气不好
把“住院时间”错误用于了“误工费”计算,对于此小错误,女法官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不要笑了,就这样吧,作为警示后世法官的一个例子吧。
后14天按折抵1天算就行
不住院不报销,或者报销比例低,逼迫人去住院
都没搞懂吗?住院会有误工费,护理费,故意不办出院就叫挂床,就想多要误工费护理费,司机全责但是费用是保险公司出的,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认后面的费用。
先请法院说明下该法官一年审理428个案件的审理情况吧,在这428个案件中又有多少个案件是被投诉举报的,又有多少个案件是申请再审的,这些案件审核清楚了才能看清该法官有无滥用自由裁量权。
低层生活的难点。
不住院是为了给对方省点,谁知法院又不帮他,老实人
这是规定!不然的话话,出了事故,把自己挂在医院讹钱!
老头应该是舍不得花钱
还办案能手,果然能,问问阎王爷要不要她!
这个法官有通天的本领吗?平均一天审2,3个案子
评论的都是些什么人啊,连基本规举和逻辑都不明白的人,又喜欢发言丢人,你老老实实打螺丝就好。
[并不简单]哎,杀声一片叫好
实际发生的与事故有关联的一切费用,就应当支持!法官判决不当!
有没有一种可能,事主不给钱,自己又没有钱,认为在医院住院,每日都要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才回家疗养,医生都开了药,证明他还没有完全康复,在医院笫一天各项检查费和医疗费用都去大大几千元了,
崴脚住院15天,修养14天。。。感觉有点像碰瓷
全责就只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后期疗养费怎没有?受害方只要求医疗费己是最低要求,法律应帮助弱者,法官错
这么多人在这评论在不在医院,算不算治疗。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去年被车撞了,左脚7处骨折,急诊后当天住院,晚上手术,术后4天实在受不了医院休息环境(四个房间7个人,我没让家属陪床),晚上换药的,检查的,疼痛呻吟的,打呼噜的……,根本没法休息,所以4天我就询问医生什么时候可以出院,医生认为已经手术固定,可以按照医嘱、带药回家休养,因此办理了出院,每两周复查一次。在家4个月后可以扶拐行走了,后来保险公司赔付是按照全部治疗发票报销的,只是由于住院天数少,少了一些住院补助。因此,没经历过住院治疗的人别在那瞎喷了,交通事故多有骨折伤,骨折愈合非常慢,我现在快1年了,走路还没完全恢复,每天晚上脚疼得要死。所以,治疗费用要看是不是治疗期间针对伤情的治疗,而不是看在不在住院。个人观点,但是律师肯定很清楚的。
保险公司用9000元换了一个女法官的一条命。
人家不住院是因为穷,想省一点钱出来,靠的是意志强撑身体,想不到钱却被扣了,有钱人不懂没钱人的想法,悲刷呀
医院很多人住院打完针就回家的,那是不是就说明没有住院?
住院有人照顾吗,不挂床你去照顾。
挂床也是要交费的,只是把药带回去服用或者输液。一般是在康复观察期,还不适合出院的。
为什么立案庭审理民事庭的案子,本身就违法,自找
王佳佳死了很是可惜,但王法官判案也略显粗糙。法院,好像也不应该只是法官和律师搬弄律法的地方,再给加个陪审团吧
后14天只开了几盒药,没实际住院。是不是可以认为,大多数住院费在前15天产生的。小汽车全责,为什么只赔了一半的住院费用?
人家想省点钱,结果被平推了!
疗养期间不能主张生活费护理费和工资收入吗?更何况是专业医生开具的住院!
法官、老汉、保险公司,三方利益点不一致。老汉多少想多要点,加上住院不习惯,就挂床,调解一万二又嫌少,最后九千多傻眼了。保险公司出一万二是比实际略高一点,图个省事,对方不调解那就按证据,花多少报多少。法官组织调解能略多点,不调解按医院单据判,多少带点惩罚性。矛盾点在于三方立场不同,谈不上对错。老汉心理失衡可以理解,方式太极端,属于把自己过的不好甩锅别人。法官要是通过自由裁量权判一万二,也或许能综合各方。
一起不大的交通事故为何会闹到法院起诉?
以后这法院的工作人员全体不要休产假,因为生完了,就可以出院上班了。难道你们的常识里面没有身体恢复这概念?
简单说,这种情况医保局要重罚医院
住半个月院。光住院钱5000肯定也不够。
可能忘了农民家里还有农活,14天不喂鸡,菜地不打理行吗?
你判你的,我干我的😂
既是全责就要赔偿不能劳动时间的损失,而不是看住不住院
关键要分析事故碰撞人体的伤好了没有,是否巳完全治愈,一般伤痛一个难全愈,有的病不那么严重病人可自己下床,但不能自由活动,可住院也可不院,所以以住院来判断病情存在不科学,这是法律审案一个严重缺陷,如果一个人有耐性简单病可以住院半年或一年,那怎么审案(目前全国大多医院为了经济效益,一般不会赶病号),所以要以病情判案。住院费床位费,护理费法院可以不予支持,但营养费,误工费,医疗费等应按29天计赔。
法官应该没判错!
人家是老实人,要换个人在无责的情况下弄个十万都算少的
挂床休养是常情,人之常情
通告没有说清楚,医药费是否交通事故受伤方自己出的,如果是自己出,那大家就明白了。一个受害者要自己出医药,他出得起吗?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
不住院就不算治疗?
总之一句,你让别人无路可走,别人凭什么让你活
事故科早就判定肇事方为全责,什么是全责,法官不知道吗??
那十几天没有住院,但是医生还开了药,等于说劳动能力没有完全恢复,需要修养,我觉得至少得支持十几天中的一半费用才行
病人住院期间回家不可以吗,回家了就不算住院了吗。
对方换成领导你看看,住不住院,人在不在医院,那还是个事吗?
很多这的人啊,在医院住院,打完针就回家了,第二天再来打针,只要医院有每天的医药费清单那肇事方就要赔偿,要把事实公开,写明了,什么原因谁的责任怎么住院的花费多少,怎么赔偿的,谁起诉的,又是怎么判决的,要报道你就好好明明白白的交代清楚来报道,难道这些调查起来很难吗,就是你们这些报道害人,什么都不交代清楚,让大家猜,你把前因后果都写明了大家自有判断了
在家休息养伤,不算赔偿吗?人家老头,孤身住院,吃用方便吗?回家怎么了。你就胳膊或者腿疼,能回家,但不能工作,就不赔偿吗?
说实话,这个法官判得有问题,后十四天患者觉得能省点钱就省点,再说在医院吃饭不方便,于是回家康养,这段时间实际上不能上班挣钱的,患者当然觉得判得不公正,人之常情,法官怎么不能换位思考呢?
这事法院如果求一个公证,那么应该引入医院对此事的解释,首先为什么存在挂床?是共性问题还是个体问题?是他在医院休息不好请假在家休息但每天到医院用药(这是很普遍的现象,对于那些居家离医院很近的)还是由于有私人特殊关系所以多开了住院期限?这些全部没谈,就这么简单粗暴的判断折算赔偿,那公证何在?
伤筋动骨一百天,15天住院治疗就能治好了?老汉出院是帮肇事者省钱
法官被老汉判死刑,没有通知,立即执行
以他花多少钱按数判决赔偿就对了,你管他在哪待着干嘛?住院存在择席失眠休息不好的诸多客观问题,如果不再输液只服药治疗,回家休息对养病恢复健康有利也未尝不可,以此作为判决承担50%的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在家休息不是康复过程吗?不需要营养。不需要误工补尝吗!
你院思考一下,为什么被百姓判决死刑,而且是立即执行
把自己玩死了
我们遇到开门杀,住院15天.恢复休养45天才上班,结果误工费就20天,,当时法官说,不能上班换个轻松点的工作,不要干体力活,当时真是啥想法都有!
法院和保险公司的关系挺微妙的
老汉判法官死刑没什么问题,就问法官,后面十几天老汉产生了医药费没有?可以恢复原状正常工作没有?如果没有的话就应该判这货死刑。
你判你的,我干我们的。
主要是老头穷,达不到出院标准,也要回家躺着,一方面减少非必要支出,一方面回家方便些,也能照顾点家里。
汽车全责,有保险,你们还让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光棍自己拿一部分钱?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大有小,你们都把老头逼急了!这点事都不知道?还谁对谁错?老头都自杀了,只是被救过来了!
老头老实人为啥不在医院躺到没有任何毛病能正常工作生活才出来,你不知道法院是默认出院就完好吗?
我今年60,前段时间心脏出问题了,动了大手术。感谢现在的医疗技术,第三天就想出院,医生很负责,观察了一个星期。出院后,医院开了一个月的药,都按国家规定报了。现在办了慢性病手续,在家休养有报销的。感谢上苍,没有生活在郾城!
判案这么高效,
挂床没多大毛病,床位费才多钱,你砍人家9000治疗费
让这个法官被车压一下,住院医半月,在回家躺半月,给她90000估计都不满意?
老头做出这么偏激的事情,肯定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最起码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你送人上绝路,人送你上死路,公平公正公开
就算出院后医生开出在家休息多少天都要误工费、这法官该下岗了。
问题来了,医院是按二十九天住院收费的,法院不认可?
50多的老人了,又是单身一人,谁家里没有个大情小事。不可能天天请人帮忙,不管挂不挂床,那是治疗状态,不表示没有在治疗,既然在治疗,那产生的费用,肯定由责任方负责,不管是法理还是人情,都是这个说法才对。还有有人说可以申请二审,一个50多的老人,一审都几个月,二审再来个几个月,他一个独,(独是古时候指无妻无子的老年男子)。有那个精力和时间去打二审,有那个经济能力去请律师吗?回到这个帖子,你们为什么不像网友说的那样,把事情全部交代清楚,伤情到底是什么样的,责任方全责具体赔付多少,怎么不交代清楚
医院挂床,这个怎么管理
住院的钱是不是要先垫付,有可能他没钱垫付了,一个50多岁的人一下子拿快2万现金可能有点难[笑着哭]
灵魂拷问,他住得起吗?
对弱势的一方毫无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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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肯定要挂院啊,办理了出院就等于治疗结束,后面的费用都不能算了。
砍价不是这么砍的,拦腰斩……
本事件的关键不是法官判决是不是完全公平公正,而是一个贫困潦倒对生活绝望的光棍就像一颗炸弹,随时都有可能被引爆。
住院的标志就必须每天 要花钱
看案情通报,治疗费及施救费用全部予以支持,这个没争议。不支持的是住院伙食补助、营养、护理、误工、交通费,后14天未实际住院,这些主张需要补充证据。比如营养、护理、误工费,视伤情严重与否,有些人出院后的三期甚至高达半年,这些需要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期鉴定书。
对于有的穷人来讲,自垫医疗费,是个很大的负担,被撞的人,不但承受物质上的压力,现在还要承担精神上的压力,虽然出院在家里治疗,钱少舍不得开药,忍痛休养,后遗症是不可避免的,有些被撞的隐疾没有当场发作,不能保证之后不会发作,所以,住院费用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
医疗费,住院费不应以医院出的单据为主?除非你说你没住院治疗但医院也那么算了,那你冤,不然怎么说的过去
支持法官拿起法律武器等待正义!
我去做一颗牙医院要1万多,老汉住了15天院才赔9000,这个判罚的钱没问题才怪。
遇到狠的和绝望的,就不理你什么天王老子了,18000多真的很多吗?他真的要多了吗?能发财?更何况对方是全责!这下好了,自己小命搭进去了,车主和保险公司都无恙!到头你保护了谁?公证了谁?如果人家拿到了之前判定后的赔偿金,这事能发生?作为法官判罚,不能如此反反复复吧?[抠鼻]
无经他人苦,,,,,
差几千元,害了一条人命,实际可能会两条人命,大不应该了!
判决并没有问题,后面14天没有实际住院,医生也没开药,当然不能算钱。
法律是死的,法官是活的,判决也是要技巧的!
再说你判保险公司照单赔付,人家没二话,你这么判让受害人难以接受?最终酿成悲剧!
普天同庆。
我有次住院,一个屋子三张床,其它两个人都是白天打点滴时在,打完就走。晚上也不住医院。医院让你住院你可以回家睡但病床是你的钱一分也不会少
为了保险公司的9000块钱把自己的命丢了
有些人不懂扭伤吧,脚扭伤都是有后遗症的。还有不要以为轻微伤真的是很轻微,这玩意反直觉。至于医院挂床,其实就是白天在医院病床挂水,晚上回家睡,这事医生会假装不知道,因为是违规的。因为病房内有些人晚上睡觉很吵,你根本睡不着。
他单身的不回家,鸡鸭狗谁喂。饿死了算谁的?
还在纠结通报上的细节?老实说,自从那个信誓旦旦地说那就是鸭脖的官方通报以后,我就再也没信过通报。这个通报也一样,我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信。
24岁就能进法院,说一点关系都没有,也是假的,不过确实运气不好
把“住院时间”错误用于了“误工费”计算,对于此小错误,女法官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不要笑了,就这样吧,作为警示后世法官的一个例子吧。
后14天按折抵1天算就行
不住院不报销,或者报销比例低,逼迫人去住院
都没搞懂吗?住院会有误工费,护理费,故意不办出院就叫挂床,就想多要误工费护理费,司机全责但是费用是保险公司出的,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认后面的费用。
先请法院说明下该法官一年审理428个案件的审理情况吧,在这428个案件中又有多少个案件是被投诉举报的,又有多少个案件是申请再审的,这些案件审核清楚了才能看清该法官有无滥用自由裁量权。
低层生活的难点。
不住院是为了给对方省点,谁知法院又不帮他,老实人
这是规定!不然的话话,出了事故,把自己挂在医院讹钱!
老头应该是舍不得花钱
还办案能手,果然能,问问阎王爷要不要她!
这个法官有通天的本领吗?平均一天审2,3个案子
评论的都是些什么人啊,连基本规举和逻辑都不明白的人,又喜欢发言丢人,你老老实实打螺丝就好。
[并不简单]哎,杀声一片叫好
实际发生的与事故有关联的一切费用,就应当支持!法官判决不当!
有没有一种可能,事主不给钱,自己又没有钱,认为在医院住院,每日都要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才回家疗养,医生都开了药,证明他还没有完全康复,在医院笫一天各项检查费和医疗费用都去大大几千元了,
崴脚住院15天,修养14天。。。感觉有点像碰瓷
全责就只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后期疗养费怎没有?受害方只要求医疗费己是最低要求,法律应帮助弱者,法官错
这么多人在这评论在不在医院,算不算治疗。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去年被车撞了,左脚7处骨折,急诊后当天住院,晚上手术,术后4天实在受不了医院休息环境(四个房间7个人,我没让家属陪床),晚上换药的,检查的,疼痛呻吟的,打呼噜的……,根本没法休息,所以4天我就询问医生什么时候可以出院,医生认为已经手术固定,可以按照医嘱、带药回家休养,因此办理了出院,每两周复查一次。在家4个月后可以扶拐行走了,后来保险公司赔付是按照全部治疗发票报销的,只是由于住院天数少,少了一些住院补助。因此,没经历过住院治疗的人别在那瞎喷了,交通事故多有骨折伤,骨折愈合非常慢,我现在快1年了,走路还没完全恢复,每天晚上脚疼得要死。所以,治疗费用要看是不是治疗期间针对伤情的治疗,而不是看在不在住院。个人观点,但是律师肯定很清楚的。
保险公司用9000元换了一个女法官的一条命。
人家不住院是因为穷,想省一点钱出来,靠的是意志强撑身体,想不到钱却被扣了,有钱人不懂没钱人的想法,悲刷呀
医院很多人住院打完针就回家的,那是不是就说明没有住院?
住院有人照顾吗,不挂床你去照顾。
挂床也是要交费的,只是把药带回去服用或者输液。一般是在康复观察期,还不适合出院的。
为什么立案庭审理民事庭的案子,本身就违法,自找
王佳佳死了很是可惜,但王法官判案也略显粗糙。法院,好像也不应该只是法官和律师搬弄律法的地方,再给加个陪审团吧
后14天只开了几盒药,没实际住院。是不是可以认为,大多数住院费在前15天产生的。小汽车全责,为什么只赔了一半的住院费用?
人家想省点钱,结果被平推了!
疗养期间不能主张生活费护理费和工资收入吗?更何况是专业医生开具的住院!
法官、老汉、保险公司,三方利益点不一致。老汉多少想多要点,加上住院不习惯,就挂床,调解一万二又嫌少,最后九千多傻眼了。保险公司出一万二是比实际略高一点,图个省事,对方不调解那就按证据,花多少报多少。法官组织调解能略多点,不调解按医院单据判,多少带点惩罚性。矛盾点在于三方立场不同,谈不上对错。老汉心理失衡可以理解,方式太极端,属于把自己过的不好甩锅别人。法官要是通过自由裁量权判一万二,也或许能综合各方。
一起不大的交通事故为何会闹到法院起诉?
以后这法院的工作人员全体不要休产假,因为生完了,就可以出院上班了。难道你们的常识里面没有身体恢复这概念?
简单说,这种情况医保局要重罚医院
住半个月院。光住院钱5000肯定也不够。
可能忘了农民家里还有农活,14天不喂鸡,菜地不打理行吗?
你判你的,我干我的😂
既是全责就要赔偿不能劳动时间的损失,而不是看住不住院
关键要分析事故碰撞人体的伤好了没有,是否巳完全治愈,一般伤痛一个难全愈,有的病不那么严重病人可自己下床,但不能自由活动,可住院也可不院,所以以住院来判断病情存在不科学,这是法律审案一个严重缺陷,如果一个人有耐性简单病可以住院半年或一年,那怎么审案(目前全国大多医院为了经济效益,一般不会赶病号),所以要以病情判案。住院费床位费,护理费法院可以不予支持,但营养费,误工费,医疗费等应按29天计赔。
法官应该没判错!
人家是老实人,要换个人在无责的情况下弄个十万都算少的
挂床休养是常情,人之常情
通告没有说清楚,医药费是否交通事故受伤方自己出的,如果是自己出,那大家就明白了。一个受害者要自己出医药,他出得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