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男子起诉离婚时,被查出直肠癌晚期,他立下遗嘱,留下7条内容,把2套房子分别给父母和姐姐……妻子气他把价值1500万财产,只分给儿子40万。不让公婆看孙子。公婆把儿媳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医院里,毛卫东写下一份遗嘱,把财产留给父母,姐姐姐夫和妻儿。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份遗嘱在日后引发轩然大波。
毛卫东只有中专毕业,却凭着勤奋努力,成为某公司副总裁。
2001年,他在上海买房,把父母从老家接来享福。
2008年,他和上海姑娘包玲恋爱。
包玲是医学博士,按理说,二人结合,会是强强联手。她却提出一个要求,婚后不跟公婆住一起。
毛卫东不忍心让父母走,也不愿失去她。就想着能拖就拖。
两人准备结婚时,包玲发现他跟父母住在一起,不干了。
包玲认为,婚后不跟公婆住一起是她的底线,如果毛卫东答应,两人就处下去,如果不答应,她会及时止损。
毛家父母不忍让儿子的婚事泡汤,主动回老家,毛卫东在成都为父母买套房。
这件事在老人心中扎下一根刺。他们辛苦抚养儿子长大,却没想到,儿媳要把他们赶回老家。
于是,婚礼当天,包玲全家发现公婆全程板着脸,没有一丝笑容。
包玲母亲觉得,自己女儿是博士,嫁给一个中专毕业的外地人,已经很委屈了。亲家在婚礼上全程板脸,让他们很没面子。
他们婚礼当天,就已经为日后的矛盾埋下伏笔。这样的矛盾,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反而越演越烈。
2014年,包玲生孩子,公婆没来。
此后,婆媳经常爆发冲突。毛卫东两边受夹板气。他忍无可忍。于2015年起诉离婚。
然而,就在这时,他被诊断为直肠癌晚期。
大病无情人有情,双方矛盾暂时平息。
他们达成协议,毛卫东父母和姐姐,姐夫负责在医院照顾他,包玲负责联系医生,查找治疗方案。
一年多后,毛卫东离世。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他到死都没想到,这份遗嘱,让父母和妻儿数次对簿公堂。
他在遗嘱内容中一共写了七条:
第一,成都那套婚前房子给姐姐。
第二,上海那套婚前房子给父母。
第三,婚前购买那辆大众途观给妻子。
第四,婚姻存续期间,他转给某某200万资产所产生的收益,扣除儿子生活费后,剩下由妻子和儿子共同继承。
第五,他社保账户上的公积金和养老金,由儿子继承。
第六,他的保险收益由儿子继承。
第七,家中股票已经清空套现,除去治疗费用,墓地费用25万,丧葬费,交通费按10万,剩下20万由姐姐继承10万,姐夫继承10万,若仍有剩余,由父母,妻子,儿子各按1/4比例分配。
包玲认为,丈夫价值1500万遗产中,留给儿子的只有40万。对她和儿子不公。
就在这时,家人突然发现,毛卫东生前发布的一篇帖子。
他在帖子中抱怨,他生病时,妻子不肯拿200万让他去美国看病,他住院18天,做手术11天,岳父只拎着两盒枸杞来看过他一次。
妻子从没陪他在医院陪过夜,也不每天来,每次来就半小时到一小时,平常也没有电话和短信。
他在做手术期间,姐姐和姐夫放弃工作,每日陪护,照顾,直到他出院。
这篇帖子让双方再次爆发冲突。毛家人认为,毛卫东是被气死的。跟帖大骂包玲,导致她被网暴。她起诉毛家人侵犯名誉权。毛家人败诉。
之后,公婆把包玲和小宝起诉到法院,要求按照遗嘱继承遗产,公婆胜诉。
接着,公婆再次起诉,要求每两个月看望孙子一次。
有人说,毛卫东太过分,1500万财产只给儿子40万。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毛卫东这份遗嘱合法吗?
《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
这些钱都是毛卫东婚前个人财产,他有权处分。
而且,他在遗嘱中给没有生活能力的孩子也保留了必要的份额。
因此,这份遗嘱合法。
2、毛家二老要求探视权,会被支持吗?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法律上没有规定,爷爷奶奶对孩子有探视权。
但现实生活中,很多老人都抚养孙辈,为公平起见。凡抚养过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均享有探视权。
本案中,孩子出生后,婆婆未曾照顾儿媳,没有对孩子尽抚养义务。
因双方矛盾已不可挽回,如果强行见面,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于是,法院驳回毛家父母诉求。
3、本案中,毛卫东出身农村,他想让父母跟他一起住,享受天伦之乐。
但包玲出身大城市,喜欢独立自主。
毛卫东结婚时,把一直跟着自己居住的父母赶回老家,父母自然会怨恨儿媳。
之后,双方的矛盾不可调和。
毛卫东准备离婚时发现患病,他们感情已经出现裂痕,所以,他在生病后感觉不到妻子和岳父母的温暖,很正常。
站在他们各自的立场,貌似都在委屈。但其实他们的冲突,更折射出不同家庭中不同的价值观。
因为原生家庭价值观的差异,这对夫妻才走向陌路。
有这样父母,儿子婚姻能幸福才奇怪。孝顺和住不住在一起没有任何关系。想儿女幸福就别住在一起,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不一样。
男方父母没有界限
男的既然答应女的不和公婆一起住,就不应该食言。生活习惯不同,很容易产生矛盾。男的够狠,给儿子的财产都很少,这下爷爷奶奶连孙子都看不到了。
看不起男方就别嫁。还男方中专学历配不上她,既然配不上,那女方为什么要嫁???要是一个搬砖的中专男,女方肯定不会嫁吧?感情既然破裂到要离婚的地步,就别谈感情了。
其实男方这份遗嘱还算合理,但同样爷爷奶奶的确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有孙子的探视权。
看病花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怎么不说?另外女方博士医生,年收入也在50万以上。遗嘱虽然没毛病,但着实让人伤心呀!
不住一起是对的,这一点媳妇没有错
公婆想不开有自己生活不好吗,离了儿子不能过了,最好关系是互不打扰,只要儿子过的开心就可以了,既然同意结婚就高高兴兴的,不然就不要结婚,男的也是愣头青,不把老婆当家人,那还娶老婆干嘛,直接跟父母姐姐一起过得了,对别人都不真心,还想要女的对你付出搞笑吗🤪
中专毕业配不上她为什么还要嫁,还不是看上了人家的钱
这男的够狠,命短一点也是天意,狠人自有天收!
中专和博士与婚姻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将其生硬套如关系中,婚姻观已经发生了扭曲。人的思想扭曲了,问题会不断出现。
???都离婚了还是他提的,岳父岳母过来看看妻子也时不时过来都是情分在了,又要求已离婚的妻子给他200万去看病,孩子不养了?又要求陪过夜还每天来照顾???公婆生孩子时都没来,平时也是矛盾不断,就给孩子留40万公婆没个表示不说还害孩子母亲被网暴,还想看孩子?用脚指头想都能明白他们是何居心
说白了还是看不上人家男的学历低呗,顺带觉得公婆也一样被看不起。但是看在钱的面子上,觉得强势一波,自己能胜利。还有遗产分配不就是觉得母凭子贵,总而言之一切就是只看钱而已。那什么不愿意跟男方父母住,就男的婚前财产,好好商量,租套甚至再买套房子给父母分开住有什么难的[并不简单]
因为儿子才对孙子的思念,孙子受妈妈的影响,没有什么人情味儿,更不会有什么感情,再不相见更好。 我能理解不住一起的想法,习惯不同 太容易产生矛盾摩擦了。 但是平时用不上嫌弃碍事儿碍眼,有小孩想使用老头老太太了,再搬出来晾晒。更厚颜无耻。
感觉很假的,难不成男的婚前财产就那么多了?男的生病住院老婆岳母不怎么理太过份了,夫妻一场了怪不得男的那么绝情,女方看不起男的就不要跟人家结婚。高高在上态度的
总裁婚后没有收入吗,居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说是1500万,除去房子也没多少了。房子的给父母了,没给他儿子。妻子不满的是这点。
基本住在一起十有八九会有矛盾,还有,女方看不上中专的为什么要嫁,图钱就别整的自己那么委屈一样!
老人常说,门当户对。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1500万只留给儿子40万少了点,很明显怨恨妻子连儿子也带上了
这种女人对男的毫无感情,男人已经失望透顶,这样的遗嘱是很正常的
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没有用
没离婚这遗嘱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应
一边嫌弃公婆不让住在一起,一边又埋怨生孩子后公婆没看望!这女的强势。
圈子不同别硬融,婚姻不能只靠爱,不同世界的人在一起幸福的太少,不幸的居多
看了这一篇短文,我想起我老公头几年说那番话了,我有钱给我大哥20万给我妈10万,给我妹妹10万,给我大姐10万,他唯一没考虑他孩子。和他媳妇儿的位置这他妈就是男人现在了又嫌弃他老妈手里有钱不帮他了,头两年儿那个嘴那个硬杠杠的跟他妈水泥钢筋混凝土
外地人真的是翻脸比翻书还快 真不厚道这家男人
论门当户对的现实意义
千万不能找三观不合的男人
怎么这么多人在拿学历说事?嫌弃中专学历的是女方父母,这和男方父母嫌弃儿媳不一个性质?不和男方父母一起住这是女方婚前就明确提出的,这是结婚的前提,也没逼着男方娶,不同意就各自重新找就是了,男方没有契约精神,只想拖,想用感情逼迫女方妥协,男方父母所谓的为了儿子婚姻自愿回乡,后面又变成了委屈求全,心存怨恨,明明可以不必这么委屈的呀,后面既然男方已经起诉离婚了,那双方还有啥关系?女方难道不是看在以往的情分上照顾一下前夫病人?为什么会出现帖子吐嘲前妻不愿拿200万出来给看病,前岳父母只带两盒枸杞看望,要知道离婚了,本质已经没有义务了,看望只是情分,不是本分,孩子你们除了最基本的抚养费好像也没给额外的,那为什么还要求有探视权?据我所知起诉离婚是没有冷静期
不知道这个女人有没有哥或弟,换位思考,娘家大嫂也把你父母赶走。你又有何感想。
孙子和爷奶保持正常关系,老人百年后房子大概率还是孙子的。
这么多财产都是男方一个人的吗?他可以作为遗产全部给别人吗?
责任理性在前,感情感恩在后!!付清医药费后。。孩子还小,先保障孩子生活。这是男人已婚已育带着自己孩子的妻子+男人父母,先保障自己的家庭和亲生父母生活。感恩姐姐姐夫照顾奔波,略表感谢。其实男人遗嘱算合理了,孩子40w不算少,但是在父亲经济情况允许下房子我是比较支持给姐姐的房子转为给孩子,孩子以后需要成家,虽然他能靠自己打拼,但是父亲未来都会缺席孩子的人生不好听的说补偿也好,父母为子计之深远。妻子孩子一人一份,父母一份,有余拿出部分感恩姐姐姐夫。
那个女人就是奇葩,婚后不和男方父母住一起,育儿又要男方父母照顾!女人真的不能地位給高了,什么奇葩事都能做出来!
现在的婚姻观下,古时候那种家族分房管理的模式已经不复存在,因此边界感是夫妻及长辈们需要共同学习和适应的重要一关
股票套现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的这么分考虑过女人的一半吗?
门不当户不对
身边有一男士胰腺癌去世,把大部分家产留给了姐姐和妈妈,老婆只留下了共同所有的一套房加十来岁的孩子。结果是老人基本看不上孙子,钱也被女儿女婿忽悠的基本没了。这男人的安排好像收益的只有姐姐姐夫
钱不给自己儿子也奇怪,
从心底瞧不起人家!要不然当初是个副总有钱,她能嫁?精致利己!
[捂脸哭][捂脸哭]看了下评论,现在这个社会生孩子真的有必要吗。。
稍微懂点法也编不出这文章
学历越高越冷血。都是男的婚前买的,没毛病。女的不图钱图啥?
门当户对
上海女人哈哈哈哈哈哈
门当户对呀
上嫁你得受气,下嫁也得受气,想好哪个气更能接受
那丈夫这个东西吧他自始至终说是把他父母姐妹放在第一位,妻子儿女放在最后一位等他快死的时候幡然醒悟,晚了他妈了个蛋的了
原生家庭教育各方面差异太大,不适合成夫妻
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一定要跟儿子媳妇住一起
中专学历上海成都两套房,大学有几个敢说婚前能做到的,就算是博士的,有几个能做到?
没事儿。等俩老的死了,摔一个盆200万
门不当,户不对。就要闹矛盾。
男方家属父母对孙子做过血缘鉴定吗,敢肯定孩子是男方的吗[得瑟]
这不明摆着死者是将遗产通过父母转交给儿子,而不是让妻子转嫁给别人
把孩子改姓
我觉得没毛病 他死了 他老婆难道不改嫁 以前妻子能继承丈夫全部财产是因为要守礼 不能改嫁的 她做到了 财产自然能给他 现在都要离婚了 还把财产给女方 让她找个男人来 住他房子 睡他女人 打他娃吗 没那个男人会这么大度 至于儿子能认祖归宗 自然爷爷奶奶会考虑给他房产 如果不能 财产给他有意义吗
女的太高看自己了,女的也是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