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没有真正的强奸”,这句话是从一个专业律师在法院庭审,面对法官、受害人和听审大众脱口而出的。这也是人性的扭曲! 伴随着这句“无耻之言”,背后的案件今天和大家聊一聊。 案件是2016年北京富二代奸杀16岁的少女。 富二代:王维哲 ,北京人 被害人:姚金易, 山东人 背景:姚金易,山东东营人,单亲家庭。从小成绩优秀,为了孩子的前途作为单亲妈妈选择让女儿到北京新东方外国语学校上学。谁也不会想到,就是这个决定,最终让自己16岁的女儿,在花一般的年纪凋落京城。 王炜哲,北京人,父母经商,家境殷实。从小娇生惯养,小小年纪就五毒俱全。这也是导致此案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女儿去了北京读书,母女俩的约定是每天用手机联系互报平安。然而2016年5月19日这天,一切都变了。母亲李洁没有得到女儿的回复,一直到晚上11点还是音信全无。心神不定的李洁再也忍不住了就给班主任打了电话。一直到了晚上12点多,班主任电话终于来了“你女儿和同学王炜哲去校外开房去了”。李洁了解女儿,也知道这个王炜哲是谁,因为女儿曾经告诉她,这个姓王的同学总是纠缠她。 李洁有种不祥之兆,连夜赶往北京。然而还没到北京,路上接到班主任电话“你女儿死了”。李洁发疯似的一路狂奔到了学校。20日早晨他看到了躺在学校601教室已经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女儿。女儿半裸,仅仅在头上盖着校服,露在外面的身体遍体鳞伤,脖子上还有勒痕。私处下面有大片血迹。 案件过程是最让人愤怒、悲哀的: ①王家陪同儿子自首,询问时说道两人是男女朋友,情不自禁发生关系。后来争吵,失手杀人。 ②聊天记录全部删除,其中就有给班主任发的在一起开房的信息。 ③王家花钱聘用专业机构做了尸检报告“只是窒息性死亡”,强暴行为一字未提。甚至说私处和臀部血液是尿液的“荒谬之言”。 ④王家找到李女士“200万买一条命,够不够”。 ⑤学校为王炜哲这样的“畜sheng”开具“品学兼优”的证明,以最大化减轻罪责。 ...... 一系列的神操作伴随着金钱,一路无阻!李女士欲哭无泪,然而这坚强的母亲做了最后的决定,将女儿遗体精心保存冰柜,回到老家后卖房卖车,筹钱打官司,为女儿讨回公道。 “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最后的结果不言而喻。经过687天的艰辛奔波和努力,在正义人士的帮助和支持,最终在2017年6月29日北京市人民法院宣判王炜哲故意杀人、强奸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清明节,李女士把自己女儿的遗体待会山东老家安葬。逝者安息! 这个案件突出的就是人性的泯灭。一是在金钱面前人性的扭曲,二是花季年龄出现的扭曲的人生观道德观。 校园暴力近几年层出不穷,而这些事件的发生,家庭和学校教育、监管肯定是最有效的手段,然而却总是在监管松懈、教育无力中失败,最终导致一些让人心痛的事件。 值得深思!
负责尸检的、学校毁坏证据的、作伪证的,有没有依法判刑?这些人渣比直接行凶的更可恶!因为这些人渣创造了腐烂不堪的环境,让罪恶滋生!
大多数律师都是用职业道德来掩饰和美化自己道德败坏的败类!良心都坏了!
这也叫正义?起点就应该死刑
应该判死刑
奸杀,又奸,又杀,,,两罪并罚,死刑不冤!
这件案件的奸杀犯及父母,法官,辨方律师,帮忙做伪证的所有人都应该接受真正公正的审官!
没钱没势人的痛!
怎么仅仅是无期徒刑?不能是死刑并立即执行?为什么既然是无期徒刑为何不加上终身不能释放?
这就是老罗说的新东方烂事之一
正义打折了
正义总是来的太迟
强奸+故意杀人,居然只判无期?这样极端严重的罪名,居然成本如此之低?
太恶劣了,这种人渣应该死刑
强奸已成立,加上故意杀人必须死刑,不得死缓
在这个年代,普通老百姓家里出个长的漂亮的女孩都是罪过!
这句话不是人说出来的
为什么不死刑?
坐20年就出来了
判无期徒刑后缓刑等于白判,应判立刻死刑。死者家属白扔了钱。现在社会死缓都能判无期,何况无期变有期,只要多投钱。
最终的判决一定不能够大快人心,但凡这母亲柔弱一点点,这案件就会判三3.5年草草了事。但有多少人能在压力面前坚持几年?更多的人只是无奈接受,
做伪证的一伙帮凶没有被判刑?
放心,这种人进了号子会有人特殊照顾的,都排着队的照顾他
听说律师是维护正义和公理的,看来正好相反。
强奸杀人伪造证据,据然才无期,过几年再来个保外,就又能逍遥自在
要是我根本不会再打官司,卖房卖车了什么东西买不到?谁不是一条命呢?
这种学校老师与律师先凌迟处死再说,永远钉在耻辱柱上[并不简单]男方父母教育及运作就是典型犯罪,论罪该诛[打脸][打脸]
有钱真好!
现在的律师还有多少保存着做人的基本良知道德?
奸杀不死刑嘛?
这种学校应该是成人培训机构,不是正规的中小学校,家长大意了
我要是法官就会以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罪犯死刑,立即执行。
很多律师罪大恶极!!
正义来得晚了,扭曲的世道很难矫正
看到“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我以为这次是真的,结果就是这么个战胜法?
这种律师被当街捅杀算不算罪有应得?
为什么不枪毙?
无期徒刑?!?!?!不应该是死刑吗!!!
新东方那个俞敏洪一看不是好鸟,他后人会了承他的恶
这就是罗锤子所说的案件!
这个律师全家不配活着
戴套不算强奸,这言论…
过程中作伪证掩盖犯罪事实的呼吁严惩
律师行业当然不讲正义和良心,法院怎么样才关键。
怎么没死刑
就是玩啊!和作梦幻想一样?过后就应该是忘了
该判死刑
想知道那些为钱努力操作的人都怎么样了?他们有有女儿的吗? 正义战胜了邪恶?正义的意义是让那些为钱操作的人有罪恶感吗?
顶多坐几年牢,这人就出来了。什么无期徒刑?大多减刑再减刑的人。都是人际关系社会。
无期。。。接下来就好操作了[吃瓜]
故意杀人不应该死刑吗[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新东方老师处理了没?
无期?乐了
这妹妹太可惜了
应该判死刑赔200万
收下200万,用这钱再上诉
无语,这还无期吗?过几年就减成有期,然后一直一直减,最后大概蹲个7~8年就又出来祸害了。
必须是死刑!
有钱就是好,死刑都能了。
名字都是错别字,还发表出来
没判死刑。什么鬼。
从动物本能来说,确实没有真正的强奸,但是谁叫我们进化成人呢?
死刑!死刑!死刑!
六百多天的官司?!
每次看到这种,心疼无能为力。只能无能的帮忙呐喊几声
强奸杀人伪证…斩立决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