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对夫妻将女弃婴养到39岁,岂料,成年后的养女,10多年不与养父母联系,回

陈士杰聊社会 2024-08-06 14:41:59

北京,一对夫妻将女弃婴养到39岁,岂料,成年后的养女,10多年不与养父母联系,回到家就要80岁的养母将房子过户给她,养母拒绝竟被养女殴打!养母一怒之下将养女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可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来源:北京二中院)

40年前,洪丽抱着从孤儿院带回的小婴儿:“我们终于有孩子了,你看这孩子多可爱……”

丈夫孔峰看着妻女满眼慈爱:“好啊,咱们的女儿就叫孔乐吧,希望她健康快乐地长大。”

时光荏苒,孔乐在夫妻两的呵护下长大了,转眼就过了39年。

一个下午,孔乐未打招呼,直接领着一名男子回到了家:“妈,爸,这是我男朋友,他暂时没地方住,来咱家住。”

洪丽惊讶又担忧:“乐乐啊,这怎么行?我们从来没商量过……再说了,你一个女孩子让男朋友住家里,影响多不好。”

孔峰皱眉:“是啊,孩子,这事儿得慎重考虑。”

然而孔乐不管不顾,带着男子进了卧室。家里多了一个人,生活多有不便,邻居也对着一家人指指点点。

洪丽苦口婆心的劝女儿:“乐乐,你找男朋友爸妈不反对,可住家里实在不方便。”

话还没说完,孔乐就大吼:“还不是你和我爸没用,连给我买房的钱都没有,不然我还能带他回家?”

洪丽听完女儿的话,心痛如绞却无可奈何。

又过了3年,家中气氛降至冰点,孔某强硬地说:“爸妈,你们年纪大了,把这房子过户给我吧?我毕竟是你们唯一的女儿,等你们百年之后,房子还是得给我…”

洪丽震惊又伤心:“孔乐!你怎么能这么说?你这不是咒我和你爸吗?!”

孔峰一拍桌子:“你这孩子,真是不懂事!太让我们失望了!”

孔乐情绪激动:“失望?是你们先让我失望的!你们收养了我,又没钱给我买房,我今天就要这房子!”

洪丽听完养女的话,颤抖着打了孔乐一巴掌。混乱中,孔乐的情绪失控,对年迈养父母动起手来。眼看过户无望,孔乐摔门而出,再也没有回家。

就这样过了10多年,孔峰病情恶化躺在病床上,虚弱道:“老伴儿,乐乐还是没回来吗,你说咱们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洪丽叹息:“别难过了,身体要紧,她知道你病了会回来的。”

然而,希望终究落空。直到孔峰去世,孔乐也没回家看父亲一眼,洪丽独自办完老伴的后事。

“妈,我回来了。”孔乐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却不带丝毫归家的温暖,更像是例行公事。

洪丽心中五味杂陈,曾经,她是那么疼爱孔乐,将她视若己出,可如今,这份爱换来的却是冷漠与背叛。

“孔乐啊,你爸走了,你还回来干什么呢?”洪丽声音里藏着难以言喻的疲惫与心痛。

孔乐眼神里虽有愧疚,但仍说道:“妈,法律上说了,养子女也有继承权。爸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我们得平分。”

“你……你怎么能这样!”洪丽颤抖着手指向孔某,眼眶泛红,“我们养你这么大,你不仅不感恩,还想着怎么分你爸的抚恤金?你的良心呢?”

“妈,这些年,我过得也不容易。再说了,我只是在争取我应得的。”孔乐的话语冰冷。

洪丽坐在原地,泪水无声滑落。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倾注了全部心血养大的女儿,会这样伤害自己,洪丽一怒之下,将养女孔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1、洪丽认为与养女关系已经破裂,应当解除收养关系。

洪丽表示,自己和丈夫抚养养女40余年,养女却不懂得孝顺父母,反而处处伤害洪丽。

为了拿到房子,洪丽多次多自己恶语相向,甚至还做出了殴打自己的举动。

洪丽表示,养女为了洪丽丈夫的抚恤金,还将她告上法庭,毫无亲情可言。她与养女已经无法一起生活,双方关系也日趋恶化。

根据《民法典》第1115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洪丽表示,希望法院能判决解除两人的收养关系,此后洪丽的养老也将由亲戚朋友负担。

2、法院判决洪丽败诉,不予解除收养关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洪丽在近些年与养女孔乐的关系变得冷淡,但根据孔乐提供的证据显示,孔乐曾多次看望洪丽,也做了许多缓和关系的努力。

法院还表示,洪丽今年已经80岁,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正是需要晚辈照料的时候。如果解除了收养关系,洪丽将无人赡养晚年生活。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这里的成年子女也包含了养子女。

孔乐也在法庭上承认了错误,表示愿意继续照顾母亲,法院认为解除收养关系,洪丽的生活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判决予以驳回。

3、如何看待法院的判决呢?

应该说,法院的判决十分正确,也合乎洪丽的实际情况。如果说不接触收养关系,从法律角度讲,孔乐对洪丽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至少能保障洪丽的权益最大化。

另外,从财产继承的角度来讲,洪丽声称孔乐愿意照顾她,完全是打她房子的主意。

实际上,洪丽的这个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她可以事先立下遗嘱,如果孔乐对她孝顺,积极照顾她的晚年生活,洪丽可以将房子留给她,如若不然,洪丽可以将房子留给其他扶养人。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呢?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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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神坑 66
    2024-08-06 15:00

    难怪这是个弃婴

    长缨在手 回复:
    基因强大[点踩]
  • 2024-08-07 09:27

    老人觉得危险,才会有这些排斥

  • 2024-08-07 14:09

    弃婴天生就继承了生父母的无情无义基本,所以根本就养不熟。

  • 2024-08-07 18:05

    卖房子住养老院,立遗嘱捐赠不给养女继承遗产

  • 2024-08-07 16:14

    去福利院收养好。先调查好孩子的情况再行收养。

  • 2024-08-08 10:01

    这种弃婴就不该收养,不是自己的种,养不好的,变白眼狼是迟早的事,现在有以房养老的保险,好好过个晚年!

    九九 回复:
    养条狗都不可能养别人孩子,假如说养自己种有百分之20的概率是白眼狼,养没有血缘关系的,直接飙百分之80以上
  • 敏敏 14
    2024-08-08 05:01

    怕那养女动手杀了他们吧

  • 让它去照顾老太太估计老太太活不过一年[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 2024-08-11 15:39

    坏基因强大

  • 2024-08-09 06:55

    法官判的是个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