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的女警普法:被打不能还手,还手就是互殴,除非对方对你造成致命伤害后,你才可以还手自卫 意思就是说,对方没打死你之前,你都不能还手,否则就是互殴,只有对方对你造成了致命伤害,这时候你才可以行使自卫权。 我的问题是,对方对我造成致命伤害后,那时候我还有能力还手么?我变成鬼去咬死对方么?还是用血在地上画圈圈诅咒对方?
山东枣庄的女警普法:被打不能还手,还手就是互殴,除非对方对你造成致命伤害后,你才可以还手自卫 意思就是说,对方没打死你之前,你都不能还手,否则就是互殴,只有对方对你造成了致命伤害,这时候你才可以行使自卫权。 我的问题是,对方对我造成致命伤害后,那时候我还有能力还手么?我变成鬼去咬死对方么?还是用血在地上画圈圈诅咒对方?
王八蛋逻辑!
听她胡说八道,人不知道死几回了
被打到半死才能还手。这时用嘴巴:“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都致命了,活不成了,该怎么还手?
典型的亵渎神灵 亵渎法律 亵渎人性 ……
一本正经的说胡话!专业的事做的很扯淡,扯淡的事做的很专业[晕][晕][晕]
别理她 老娘们懂个屁
就是从基层公安系统出来的互殴这个说法,别人无缘无故的打你还不能还手,太TM憋屈了,不就是怕担责任扯皮吗,不想调查就像让私下和解弄个互殴,这是助长了歪风邪气
不还手,罚对方的钱,还手双方重罚,一切为了钱
懂不懂什么叫叫正当防卫,还女警呢
我终于知道老祖宗那句:做鬼也不会放过你!这句话的作用了,开始还觉得搞笑,原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去抽她几棍
到网上专门查了查,互殴和殴打的区分!基本就是还手和不还手的区别!按照我的理解,如果对方打了自己,不要还手,努力让自己不继续被伤害,然后采取法律措施。对方所要付出的代价比还手要重!
放屁
想出来混口饭吃,可以换另一种方式,以前大打数打架的,都被定性为互殴,双方各罚50,已经严重的偏离了事件的本意了,至今还想出来作妖。
人家都违法打你了,还想着自己不违法,你打我一巴掌,我就打你十巴掌,躺板板都不怕,还怕违法。
奇怪的逻辑,面对不法侵害,不能自卫,但鼓励见义勇为
妹妹,造成致命伤害时人都没了,拿什么反击?
胡说八道,狗屁不通。
谁看到她抽脸
昆山龙哥要爬上来打你脸了[得瑟]
造成致命伤害,还有机会还手吗[裂开]
这类人普什么法?自己都是法盲
先上去煽她2耳光!看它反应…
打人就已经把违法意识付诸行为了,还手制服应该被定义为制止对方的违法行为
法律的效力应该是震慑,使想犯罪的人不敢犯!
这与南京扶不扶老太太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打人骂人的越来越嚣张,被打的一方只能跑,路人看到还不敢管,怕赔钱,互殴这词是哪个东西搞出来的!
为什么不还手?互殴就互殴呗,又不是只罚还手的,只要别把对方打成伤残就行
真的这样说还是造谣
最好让这个女的自己试试。
这女警怕不是被欧上去的
这种警察可别搞视频坑人了。。。呸
参考:两头猪在圈里打斗,主人会去管哪头猪谁对谁错?拿棍子各打几下,都老老实实的,别烦人就行。
有点……
我跟你说,不打死你,只打断两条腿不致命不能还手哦。
自卫,是不让自己受到更严重伤害,任何针对自己的不法伤害行为都可能对本人严惩严重后果,所以更及时的反击才是自卫权的存在道理。
如果有人打你,你就可以杀了对方,因为你无法证明,他是不是想打死你,对方再打几下你很可能会死,所以对方持续打你不停手,你可以直接行使正当防卫杀死对方,是合法的。约架单挑或群殴,才叫斗殴,单方面打人叫故意杀人。如果有人持续打我,我绝对会正当防卫捅死他[微笑]
记得随时关注自己血条!低于15%就可以反击了!这样就是正当防卫了!
是人都不可能说这种话!
这个互殴认定有问题,这样规定互殴认定逻辑的人,就有问题
丢
纯纯为不法分子开脱😡
应该是非警察院校毕业的而且应该是靠关系上的位。
被打死了,然后从坟墓里爬出把对方吓死,不用负法律责任!
靠,侠客精神都被你们弄没了
确定是枣庄的吗?
打死了才能还手
[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我不知道她自己被打时,是不是也这样理解?
当身体生命利益受到侵害时;所谓的法律法规,对对方一点约束没有,同时也应对你一点约束力都没有……
都造成致命伤害了我还咋还手,变成鬼吸你阳气么??!?
[裂开]我害怕 我感觉我受到了致命威胁 我反抗反杀 防卫过当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不知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就问你:我如果打你你会第一时间反抗吗?还是等我把你打的快断气了你再还手?
我宁愿自己坐牢。那个受疼痛的人也不能是我。
好漂亮我爱了
现在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做警察了吗
这种王八蛋
用唾液还手,打死你就能获得赔偿
一力刀切定论这样判法,真的对吗?谁先动手,对方还手,互殴,责任一样真的对吗?谁先动手应该承八成责任,还看被还手方是不是自卫等。
怎么判断要死了,才可以自救。
这是女警?
她懂个毛线
这堂客如果能亲身实践一下就好了
那你就打回去
只要对方对你造成了致命伤害。[捂脸哭]这样我自卫个毛啊,都致命伤了我还能反杀对方吗?
这个锥子脸,怎么整的
先打她个半死,看她还不还手,估计她又说你袭警。唉!难搞哦
这位女警,开除党籍,清除出公安机关
被打是不能还手的!你还手别人就躺地上讹钱了
那就互殴!
这种法律害死多少人了 我想问
互殴就互殴呗
可惜我不打女人
亲身经历,确实如此,因为你没办法证明
注意,这是个境外反华写手,专门抹黑造谣污蔑国人,制造社会矛盾
我不管谁弄我 我就弄死谁 都是人凭什么我让你弄
先下手为强。。。。
应该是谁先动手谁的责任,多好
各位看客别生气,反民意的事情多了去,习惯就好。
好,都致命了还自卫个屁
小学一年级下册
被砍死了还如何还手?这女警应该辞退
这就是老残讲的话
还手只会更加激化矛盾,警官说的没有错。
所以说所谓的正当防卫根本不存在了。
张什么津的视觉效果
终极技能枯木逢春: 当受到致死伤害时,强制保留一点血量,并清除所有负面状态,进入无理智无敌状态
规矩,道德,被这些渣渣妖化了!
先开了这个王八蛋狗日的
那老娘揍你丫的就是袭警?
既然是互殴,那就把对方打个半死吧,不然太亏了
她不是在普法,她是在害人。
记住先下手为强这句话
这还是人吗
刀子捅进去可以还击,拔刀出来了再还手就是互殴
用手阻挡他人的攻击,算不算还手?
应该改成出手打人第一者必须成担一切后果
那些骂的都是些不动脑子的货色,今时不同往日,现在才开始重视正当防卫。在昆山龙哥祭天之前的审判风格就是这个女警说的一模一样。人家讲的就是实话,难道明明反击就判互殴,她还要告诉别人可以大胆自卫,然后自卫的人纷纷被判互殴才好吗?有错的不是那时的女警,而是那时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