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为了跟日本丈夫过二人世界,把7个月大的女儿送回国内,交由自己的母亲抚养。30年后,女子又跟着日本丈夫回到国内。因为没有地方住,她竟把87岁的母亲赶出家门。母亲含泪哭诉:这套房子我花了25万,让我搬哪里去?案子经过两次审理,耗时几个月,法院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上海一中院)
陈玉芬今年87岁,共育有一儿一女,女儿朱文静,找了个日本男人,并定居日本。儿子朱文华,成家之后就搬了出去,陈玉芬老人平时一个人生活。
朱文静的女儿小雅,在7个月的时候,被送回国内,交由陈玉芬老人抚养。朱文静一个月给母亲一定的抚养费,再加上陈玉芬每个月还有6000多元的退休金,日子过得还不错。
因为有了外孙女的陪伴,陈玉芬的晚年生活,也变得充实起来。外孙女也争气,从小到大学习成绩就很好,更是考上了上海当地的一所重点大学。
本以为幸福的的日子就这样继续下去,没想到女儿朱文静突然回国了,并把自己的日本丈夫带回了国内。
陈玉芬本就不太同意这段婚姻,虽然30多年没有见面,陈玉芬也没有给女儿、女婿好脸色。
让陈玉芬没想到的是,在日本丈夫的怂恿下,女儿朱文静竟然要求朱玉芬搬走,给他们两口子腾地方。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闹上了法庭。
陈玉芬辩称:
房子虽然是女儿朱文静购买,不过自己把老房子卖了,凑了25万转账给朱文静,这才获得了房屋的居住权。如今朱文静要把自己赶出去,自己无处可去。
当初陈玉芬有一大一小两套房子,因为偏爱朱文静,把大房子给了朱文静,小房子给了儿子朱文华,面积仅为25平方,跟随儿子居住很明显不现实。
朱文静的女儿小雅,7个月大的时候就送给陈玉芬抚养,一直抚养到了30岁。在此期间,朱文静除了支付生活费之外,并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
朱文静辩称:
母亲陈玉芬居住的这套房子,是自己省吃俭用买下的,且房本上写的自己的名字,合法拥有房屋使用权。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自己与日本丈夫回国后,因为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只能搬到自己家里居住。母亲在自家里居住了30多年,去大哥家里住段时间也能理解。
朱文静在日本这几年,每个月为了支付女儿的生活费,日子过得非常拮据。母亲陈玉芬,丝毫不体谅自己。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6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赡养权,居住权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作为女儿,朱文静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法院审理时发现,朱文华一家三口,生活在不足25平的房子里,如果陈玉芬搬过去居住,条件过于低劣。而女儿朱文静,有赡养老人的条件。
综上,法院判决,陈玉芬依法享有居住权,朱文静不得将母亲赶出。
对此你怎么认为?
不如当初养只狗
她女儿是中国人吗?怎么样可以读书呢,同样中国人到了上海都不一定能读书
真是养了一只白眼狼![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怎么反向润回来了捏?
志愿慰安了还回来干嘛?
外孙女不出来说句话吗
直接踢出去这两个狗东西
最好的做法是,当时25万占当时房子多少成,现在卖房子多少钱,要么女儿给钱,要么卖房给钱,再住在一起真的不合适了!几十万到私人养老院住到过世够了!
这种人生出来的时候就丟尿桶里溺死,嫁日本人也没什么,生娃给母亲养也没什么,最后回来抢房把高龄母亲抛弃,应该是吃日本米饭太多了,变凶狠残暴恶毒了。
这是不是间谍还让他们回国生活,赶出去
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
嫁到日本去了,不是日本人了吗?还有什么权利要中国房?
7个月大的时候就送给陈玉芬抚养,一直抚养到了30岁?
出国的人大都是自私自利的人!!!
活该,谁叫她偏爱女儿,对儿子不好。
啥事只要有日本鬼子掺和没得好
日本人就是坏[AK47]
重点是日本鬼子该死
房本是谁的是老太太的,把鬼子赶回去
这女的换成日本人猪脑子[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日本人没有中国国籍,哪有房产?
抗战胜利都这么多年了,咋又来个抢掠的小日子!
为什么不驱逐出境?
禽兽不如
能养出这样的女儿,也不是好东西。
这样的女儿不如不生……
中国女儿大多是比较孝顺的,这种女儿是狼心狗肺。
日本人在幕府时代就有地方将老人背进山,让其自生自灭的习俗,你就可以想象!
果然是在国外混不下去了,不然不会来中国,而且来中国后没积蓄买房。渣渣就应该扫出国去
外国赶出国境
我始终认为不孝儿女自然有可恨之处,但我们反过来想了没有?他们为什么不孝顺自己的父母?很简单,父母从小就缺少对他们进行传统的儒家文化的教育。正所谓“子不孝,父之过”!子女不孝顺就是父母的过错!加上现在的学校教育,早已经抛弃了儒家思想的传统文化和教育,下一代能指望他们孝顺父母吗?!
自己心歪眼瞎把一切都偏心地给了外人,活该
勿忘国耻
蛇蝎心肠,难怪移民日本
在日本混了30年,混不下去了,又回国,中国没义务养这种日本人!
不知廉恥
难怪汗奸这么多,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初溺爱小女把好的都给小女养成小女自私自利的性格
养子不孝如养猪,养女不孝如养驴。
这老人因偏心导致这种结果,活该
狗咬狗一嘴毛,都不是好东西!
还是养了一匹狼[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都嫁到曰本去了,还让它回国,它姥姥的
女儿嫁给日本人不是很光宗耀祖的吗?不是觉得女儿很争气才偏爱吗?报应了吧
有女儿的我说句实在话,不要嫁太远了,不然老了你真的会后悔的,没有人在身边,你什么都不是,真的什么都不是!!!
没心没肺,养猪还能卖不少钱💰
汉奸
养了只狗,卖国贼
和你的鬼子丈夫一起滚回鬼子国
这个女人的中国心变成日本心,必须把狗日子赶出中国
其实很简单,看谁心狠一些,这种日本女人和她鱼死网破,她才知道中国人的房子没那么好占
应该让出来,以前有个日本的女婿给你涨了脸到处炫耀
日本果然没好人
什么乱七八糟的烂事都有。
活该!这就是偏心的下场!咎由自取!
房产证上能写日本人名字吗?或者叫日本人能有中国房产证吗?
上海人???!!!
忘恩负义之人应众人讨之!
过去杀掉他们两个完了
把这畜生与牠的狗老公扔公海里[墨镜]
白眼狼 狗东西
日本人啊,
养这样的女儿,真不如养条狗!还有外孙女已经30岁的,莫非一点说话权利都没有?直接反对赶走老人,谁搞说话,搞死谁[思考]
日本鬼子总是鬼子,侵略一个老人住的地方。这日本鬼子死性不改
为什么现在很多日本人来中国买房,因为日本退休金在日本不够生活但在中国绰绰有余
很小资(伪小资,现在这种人不少)
惯坏的东西,不知礼义
不养老妈,那就算算帮她养女儿的保姆费,给钱两清。
活该,找死!!!!!
日本是男权主义者,女结婚后一般都是全职太太,这位却养了个软男,还有脸带回国?、
不亏是shr[赞]
该死的日本人
法院总算有道理了。
上海女人是很现实的
老破小
生块叉烧好过要你[抠鼻][抠鼻]
这样的日子怎么过
这就是一碗水端不平的结果
都不该管这个老太婆了,眼都瞎了管她咋了
丢了女儿这个词的脸,小棉袄跟她没有关系。
狼心狗肺
赶回日本🇯🇵去
白养了
对孩子不能太溺爱
谁让你偏心?
自作孽,不可活
妥妥的白眼狼,不如养条狗
这狗日,真不是东西!
这就是偏心的下场!老太太不值得可怜!
还日本人,回什么国
自作自受,娇生惯养得报应,活该。
倭寇没一个好东西
没有良心的牲口
把这个日本人杀了 会不会引发战争
日本驭妇之术是多少赫兹
跟着狼心狗肺的民族那么多年,你们还指望它还有良心吗
这种老人活该,最好把她赶出去,她自找的
去了倭寇国的人回来真不是个东西,遣返回去好了。
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流鼻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