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观炸裂!”辽宁沈阳,12岁女孩的父母离婚了,他的父母再次重组家庭,女孩跟随奶奶生活,父亲偶尔让女孩跟他一起生活,没想到,父亲却对她强奸,女孩忍无可忍,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师,而奶奶却逼女孩写谅解书。网友:这父亲和这奶奶要重罚。
(案例来源:锐度新闻 )
小玲坐在矮小的书桌上,旁边站着她的奶奶,可是奶奶一手拿着一个木棍,一边狠狠地叫小玲写下谅解书,原谅她爸爸犯下的错。
“快写!”奶奶的声音冷硬如铁。
小玲的手在颤抖,笔尖划过纸面,留下歪斜的字迹:“我……原谅……爸爸。”每个字都沉重如铅,压在她12岁的心上。她不明白,为什么她最爱的人,会逼她做出这样的选择。
父母离婚后,世界对小玲而言已经支离破碎。奶奶成了她的避风港,但如今,这港湾也在风雨中摇摆。奶奶狠狠地说:“家丑不可外扬,你爸是你唯一的依靠。写!写了就没事了!”
小玲的幼小的心灵拔凉拔凉的,她的眼泪一直不停地流,可是奶奶却一点安慰都没有,只是不断地逼迫她赶紧把谅解书写完。
小玲很难过,她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母亲离开了这里,远走他乡,她记忆中的母亲越来越模糊。
而父亲又重新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她被丢给奶奶抚养。
不过,父亲偶尔会接她到身边来生活一段时间,那时候,小玲缺失了父母的关爱很久了。所以父亲特意叫她过去生活时。她都会很高兴。
但她没有察觉到父亲竟然对她另有企图,他竟然藏了一颗龌龊的心思。
小玲12岁了,开始长得亭亭玉立。父亲竟然把罪恶的手伸向了她,在某个夜晚,直接强奸了她。
小玲懵懵懂懂,但觉得这样做事不对的,可是她没有勇气跟身边的人说。因为她的朋友少得可怜,奶奶也不会护着她。
心里一直有心事的她,整个人变得郁郁寡欢,内心很痛苦,不知道该怎么样解脱。
小玲害怕父亲再次对她侵犯,于是小心翼翼地把这件事跟老师说了。
老师听了,很同情小玲,也对她父亲的做法感到气愤不已,她鼓励小玲报警。
小玲于是报警了,在小玲的父亲被抓走的那一刻,奶奶不由得慌了。
没想到,奶奶竟然不安慰小玲,反而还逼她写谅解书,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奶奶本以为只要小玲写了谅解书,她儿子就不用受到处罚了。
于是,奶奶带着小玲写好的谅解书去到派出所,想要博取同情。
但公安局的警察立马把这个老人家教育了一番,为了能辅导受到伤害的小玲,有勇气生活下去。
警察多方打听到了小玲的亲生母亲,她承诺把小玲接到身边抚养。
而小玲的父亲最终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有人说,这个父亲的做法简直是人性的扭曲,不配为人父人子。
也有人说,这个奶奶和这个父亲,真是三观震碎。必须好好教育。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小玲的父亲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小玲是未成年人,且为其直系亲属,犯罪性质更为严重,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因此,法院最终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奶奶逼迫小玲写谅解书的行为构成胁迫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虽然本条主要针对侮辱或诽谤行为,但奶奶的行为涉及对受害者的心理压迫和精神控制,也触犯法律。
如果奶奶对未成年人实施虐待,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父母有必要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操!!!连自己亲生女儿都不放过,禽兽不如啊。这种人还留着干嘛,直接绞肉机里绞了做肥料吧。
恶心!太恶心了!这种男人就应该直接物理消灭
奶奶也是强奸犯
畜生不如,应该化学阉割
这一家没一个好人
这种男人真无耻,
你确定是个沈阳的?如果不是会起诉你抹黑城市形象!
自媒体胡说八道
东北人
这个父亲该死!奶奶也是帮凶!
畜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