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男子与妻子发生矛盾后,妻子离家出走。男子找寻妻子未果,以失踪为由报警找到妻子。谁料,妻子的男同事得知后,竟带着男子妻子回自己老家同居在了一起。男子3次跑到妻子同事老家寻找妻子,前2次都没有找到妻子,第3次找到了,却发现妻子已经上了同事的孩子,遂以涉嫌重婚罪报警。男子妻子和同事辩称,双方是以同事名义同居生活,未对外宣称二人系夫妻,不构成重婚罪等,法院这样判!(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法院)
据悉,13年前,女子王某与男子于某登记结婚,婚后2人育有2子。
4年前,王某在一工厂打工时,与大自己11岁、同在工厂务工的单身男子廖某结识。
3年前,廖某从工厂离职。
2年前,王某得知廖某准备前往深圳打工,便邀请廖某找自己玩,并在与廖某见面后,向廖某表达了想和廖某一起去深圳的想法。
廖某答应带着王某一同前往深圳务工,随后不久开车前往深圳时,也信守承诺带上了王某。
怎料,两人在深圳待了十来天,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
因为王某是偷偷离家出走,彼时王某的丈夫于某找寻网王某未果,便以失踪为由报警。
警方随后联系到了王某,可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廖某知道王某已婚与丈夫于某之间产生矛盾后,竟直接将王某带回自己的老家,和王某同居生活在了一起。
王某的丈夫于某不愿意了,随后分别在当年五一、十一期间前往廖某老家找寻王某,未果后,于当年11月再次前往廖某老家找寻王某时,发现王某已经怀疑,遂以涉嫌重婚罪报警,要求警方追究王某、廖某的法律责任。
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介入调查,并查明了上述事实。警方侦查期间,王某为廖某生了一名男孩。随后不久,经法院调解与丈夫于某离婚。
《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方认为,廖某明知王某有配偶而与其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廖某与王某二人均已经构成重婚罪,应受到追究刑事责任。
考虑到王某在公安机关尚未立案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应当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且系初犯、认罪认罚、与廖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在审查起诉阶段经法院调解已与于某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均已妥善解决,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同时,调查评估,认为其适用非监禁刑罚。
建议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考虑到廖某同样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与廖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调查评估,认为其适用非监禁刑罚。
建议判处廖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法庭上,面对检方的公诉,王某表示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是对检方起诉书中的“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异议,表示自己和廖某系以同事名义同居而非夫妻名义。
同时表示,自己是遭受前夫于某的家暴才离家出走、而后和廖某同居在一起。自己现在处于哺乳期,需喂养四个月的婴儿,请求法院从轻发落。
廖某也表示自己虽然和王某同居生活,但是顾忌了非法同居的状态,所以没有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表示王某与于某感情不和,才是导致自己与王某同居的原因等等,请求法院从轻发落。
法院这样判!
第一、由于没有证据证明王某遭受过于某的家暴,法院认为,王某辩称其系因不堪忍受原丈夫于某的家暴行为才与被告人廖某共同外出,后又到廖某家同居生活的辩解意见不能采纳。
第二、虽然王某与廖某未在社会上对外广泛宣称二人系夫妻关系,但在廖某的亲友间系将王某作为廖某的妻子对待,且二人生育了一子,在医院分娩时,廖某亦以王某丈夫名义与医院沟通,且王某的分娩手术需亲属签字时,亦以丈夫名义签署意见,故王某与廖某系以夫妻关系对待,且得到一定群众的公认。
加之双方有长期稳定的同居生活,故二人间既非通奸,也非姘居或单纯的非法同居,而应认定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属事实婚姻。
王某与廖某“在同居生活期间,未对外宣称二人系夫妻关系,而系同事关系”的意见同样不能采纳。
第三、综上,法院认为根据王某、廖某的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检方的量刑建议适当。
最终判决王某构成重婚罪,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廖某同样构成重婚罪,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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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于没有处罚。
判的轻了,法官倾向重婚不算犯罪
这两个人都不承认自己非法同居,怎么还都算自首?连自己的罪行都不承认,也能叫自首?
强奸的能不能因为时间较短轻判,这结婚证也是欺负老实人的
法院的轻判助长同类事件的发生,孩子都生了竟然都是判缓刑!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你不承认以夫妻名义同居?孩子都搞出来了,真是奇葩
这样搞结婚证有什么用呢。
缓刑等于没有处罚
判了相当没有判刑,结婚证在法律上重婚罪起不到作用
应该浸猪笼
这个幼儿园大班写作的水平
判缓刑,能抢一个老婆回来值了,有得抢,我也抢一个老婆回来,好过做光棍
狗屁!什么缓刑一年,直接抓起来!这是在助涨歪风邪气。
上了同事的孩子?这是强奸啊
法律是有威严让人敬畏的,让不法份子抵触不敢去犯罪,但法官这么判的本质就是无视法律,不仅让犯法者逃避了罪责也给自己犯此罪时留了后路
这个也有系初犯之说,真是无语的法官
知道为啥有钱人都不结婚了吧,没实力的才会结婚,希望通过一张纸锁住对方,有实力的都怕被锁住,根本不会结婚,生了孩子做亲子鉴定依然可以上户口
判的轻了
孩子都有了,啥叫未造成严重后果?好有趣[开怀大笑]
这是金钱的作用,就跟不是你撞倒的你为啥扶。是一个道理,整吧,整得昏天暗地别人就会有成可击……黑暗的一面太多了。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请问什么才是严重后果?孩子都有了,当然。没有引发命案,那也是这个男的不那么过激,和女的本人没什么关系。
说多是废话,杀了就可以,一刀两断
这法院真是好样的,审查阶段调解离婚竟然作为轻判理由。。。我估计男的要知道是这结果,怎么着也要拖到法院判了再离婚。毕竟不管怎么样,都是女方重大责任,净身出户都没得说。。。
必须坐牢!!!!
孩子都生了,还没造成严重后果?
什么叫初犯?难道法官还认为重婚罪还有惯犯?那是人么?草狗吧?
我来看评论
判的太轻的,对女人出轨起不了震慑作用
判的妙啊 !法官大人家里绿绿草原!
共同财产肯定少得可怜,抚养费名誉精神费才是重点。
孩子都生了叫情节不严重
太轻判了
判的这么轻,给男方带来多大的心里伤害
凭什么缓刑?
自由自在的。他們可以繼續苟且。還能生二胎啊!
真能编,重婚罪还有初犯之说吗?
婚姻法好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了。
太轻了,还缓刑
够乱的
判的好
等于没啥惩罚!那些说后代考公啊之类的,对于自私自利的人来说,这算个啥
这还叫未照成严重后果…
s什么才叫严重后果 孩子都生了
古代是要浸猪笼的
应收监
初犯!好一个初犯,这个罪能经常犯么?未造成严重后果?好一个未造成严重后果,娃儿都生了,后果还不严重?不严重,是否是并没有生出一个排?不严重,是否是还没有当爷爷奶奶?
妈的,抓到了,还算自首。
[汗]牛逼,除了前夫,都他么牛逼,特别是法官[点赞]
野崽都溜出来了,还不是重婚?
抛开绿帽子不说,是不是咱不费劲就有了娃[无奈吐舌]
错字连篇😑
这必须就得杀了
判了等于没判,协商解决得了,开庭都多余了。
她妻子既然还上了同事孩子,丧心病狂啊
这个不说的那个不犯,狗屁不通
没感情可以离 离了以后 玩烂都是你的自由 但是婚内出轨不管男女都该死
哪来的自首和认罪认罚?
所以年轻人为什么不结婚。花个几十万领了证,法律提供的保护微乎其微。
看到缓刑就不想说什么了
为什么耍判缓刑?
法官的判决让不利社会风气!
都干出孩子了还不是重婚
军婚就不一样
且系初犯[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应该交了钱的,不然会这样判?
这么判就是鼓励、助长重婚
现在都已没有事实婚姻了这概念了。法院还能拿这定罪?
只是留了个案底。
神特么缓刑,奸夫淫妇应该重判
笑话
判的太轻!
老实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等于啥事没有
都生孩子了还没构成严重后果吗?
看样子法官是鼓励出轨的,判个缓刑,不坐牢,那什么事都没有
判的太轻了,万恶淫为首,就该判重刑,
错字连篇
法官理由是什么?
这件事提醒男同志:不愿生三胎,老婆有离家出走和他人完成三胎目标的风险。
如果没犯罪,法院为啥判他们自首?
两人都应该浸猪笼!
这样的判决等同于鼓励重婚出轨,判缓刑几乎等于没付出代价。
太恐怖了,千万不要和三八结婚
就这水平还写文章呢,老师没告诉你写完作业要检查吗?
啥叫味造成严重后果?都生了孩子还不严重?
判罚太轻,起不到惩前毖后的效果,容易导致社会底层戾气增多!
无耻之徒
这孩子以后别想参军考公了,爹妈都判过刑的,政审不可能过
肯定给钱了!收到谅解书了不然不可能这么轻的
判的太清了,缓行等于没有判
家暴的都是出生
那这样,以后大家都搞这么一出,不完犊子了[打脸]
这个女人不会有好下场的[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这法官有什么问题吧
法律不是这么狡辩的,这还不叫重婚罪?只是判的有点轻了
这不是乱判吗?婚姻法是不是已经废弃了?
以前的通奸罪取消了,不然那男的还是得进去蹲
中国要婚姻法吗这种婚姻可以不要判决太轻了要判重点!
没有血性的男人
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