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一名女子去医院检查咽喉,男医生让她把衣服上撩做心肺听诊,在前胸听诊时,女子叫嚷说医生“耍流氓”。男医生被刑拘7日。男医生不服,把女子和警方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名誉和撤销处罚,法院经一审二审判决,结果让他彻底崩溃!
“啊、啊,流氓,你耍流氓!”一尖叫声从一诊室里传出。
“你、你怎么胡说八道!我在给你做心肺听诊,你怎么乱讲?”袁恺医生拿着听诊器愣在原地,脸上露出惊愕和愤怒的神色。
诊室外的人挤进诊室看热闹,他们窃窃私语。
女子李娅一看更有底气了,她大声嚷嚷袁恺医生趁听诊之名触碰她的胸部,就是耍流氓。
袁医生脸气得铁青,手都在抖:你就是胡搅蛮缠。他对着议论纷纷的群众说:他说的不是事实,千万别信!
他们正在争吵,医院领导赶到,他相信袁医生,觉得是李娅误会了,希望平息此事,别影响医院正常秩序。
李娅却不依不饶,报了警。
原来李娅嗓子疼两周了,曾来医院做检查,医生说她咽炎,给她开了雾化和静脉注射的药品。
而后,她觉得效果不好又有些咳嗽,又来医院想进步检查。
她挂的就是袁恺医生的号,听了李娅的叙述,袁医生让她含上麻药,用喉镜检查了喉咙。
袁医生认为需要对李娅心肺做下听诊,查找病因。让她把上衣往上撩,然后用听诊器再后背心肺处听了一会,又返回前面继续进行听诊。
谁知,袁医生把听诊器探到她的前胸,李娅就大叫“流氓”,把袁医生吓了一哆嗦。
李娅说袁医生趁听诊之机对她袭胸,触摸了她,是猥亵行为。
袁恺大喊冤枉,她就是诬陷,作为医生,给病人做心肺听诊,触碰到身体也在所难免,说他是故意行为,纯属信口雌黄。
很快警察赶到医院,李娅像受了天大的委屈,哭天抹泪,二人被带到警局接受调查。
经盘问调查,警方认定袁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决定对他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对这样的处罚,袁恺坚决不接受,他的大好前程不能毁在小女孩的一句话上。
他随后提起行政复议,可复议结果却是维持处罚。
万般无奈,袁恺把李娅和警方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警方对他的行政处罚。让李娅恢复他的名誉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
1、警方认为,袁恺在给李娅做心肺听诊时,确有触碰到她的胸部,且无第三人在场,所以对他处以7日行政拘留,合理合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警方在询问笔录时,李娅说袁恺在听诊时,对她胸部做了抚摸和挤压,而袁恺对她做肺部检查可能触及到她的隐私部,并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无第三人在场。
李娅口含麻药抬头姿势行动不便,袁恺听诊触碰了她胸部,能够认定袁恺存在猥 亵的故意,所以处罚合理。
2、医生对患者的医疗行为,患者有知情权。
《民法典》第1219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时应向患者详述病情及医疗措施。对手术、特殊检查、治疗,需明确说明风险、替代方案,并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的明确同意。未尽此义务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
袁医生对李娅进行心肺听诊是医疗行为,是为了诊断病情所必需的。
袁医生在听诊前,未对要听诊心肺以及听诊将有身体接触对李娅进行告知,构成对她知情同意权的侵犯。
3、袁恺认为,他行使医生的职责,而李娅说他耍流氓,是对他的侮辱,应道歉恢复他的名誉。
《民法典》第1042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李娅若公开指责袁医生“耍流氓”、“猥亵”,可能构成对袁医生名誉权的侵害。
袁医生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名誉,要求李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4、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判决,均驳回袁恺的诉讼请求,认为警方对他的处罚合情合理,并无不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法院审理认为,公安分局有对此事件的管辖权和处理权。
袁恺作为从医20年的医生,对检查李娅私密部位的具体操作流程,应明确告知。检查过程中且需同性第三人在场。
还有法院质疑李娅咽喉疼痛,是否需要进行心肺听诊的必要。
所以一审判决支持警方的判决。驳回袁恺的诉讼请求。
袁恺不服判决,继续上诉。
他认为他是尽医生的职责,想查出李娅咳嗽的原因,并说心肺听诊并不是胸部检查,并不需要第三人在场;医院诊疗室是公开场合做违法的事情,也与常理不符,请求二审还他公道。
警方认为袁恺的行为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并对其依法作出处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不无不当。一审支持警方,二审支持一审。
最后驳回了袁恺的诉求。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法律法规,尊重患者尊严和权益,不然后果很严重!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这个判决人没有证据的!
真冤
以后建议男医生不要检查xxn了,让她们都去女医生那排队等死
让法官兼职做医生,让病人兼职做法官!!![打脸][打脸][打脸]
这个判决很合南京法官的心意
这是有人搞这个医生!这女的是找茬来的。
以后得记住,医生在外边没有护士在场,不能做心肺复苏。
这个跟成都地铁怀疑被偷拍貌似,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都是女同胞一句话,都可以让男同胞付出代价,反之呢?
评论区都看过法院判决吗?医生为啥败诉?因为违规了!医院规定需要第三者同性在场,这个医生没遵守!另外,喉咙不舒适,检查喉镜后再去检查心肺,这个检查被质疑了!不是每次医患纠纷就是患者找事
直接去做胸部ct,尽管医生做胸部听诊没错,但这个行为大家不认可
这个医生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就只能开胸部X片等等检查代替听诊,于是又多了一个乱开检查的罪名[滑稽笑]
女的小题大做了,不排除有人指使,医生可能大意了,或者其他,这样一来在极端情况下医生直接开CT或者胸片的情况就增加了,唉,有人说医患矛盾,就是这样一点点积累起来的。试想一个20多年行医经验的医生应该就此毁了,对同行一定有警示,教训啊!
很简单,男医生不给女性听诊就行了,直接就说看不了,让她找女的看病
医生确实不合规,私密的都应该有病人同性第三人在场
好医生都是用听诊器听的,这样可以更好的诊断病情,这女的自作多情,这医生真冤,应该直接开诊单让她去做透视做ct,或者听诊时有个女护士在场。
这次我支持医生!
胡闹,听诊不就这样?怎么告知?还要签同意书?
直接一个胸部CT就解决了
那男男医生接生,判多久?[哭笑不得]
都怪医院收费贵,检查多,找到原因了吧,医生为了保护自己只能这么干,有些病明明可以当场确诊的,怕以后有人找茬,还是规规矩矩走流程,相关检查走一遍,然后检查结果基本不用看
糟烂法官狗屁不是,病人不能避讳大夫,这是古来就有的规矩!
两块花油而己有啥不好意思的
TMD真是可笑的判决
碰见鬼了,到上海随便哪个大医院看病,都是叫号,叫到号就进一个,诊室只有医生和病人没有第三个人,人多医生觉得吵,一天下来很累,这个医生太冤,莫名其妙拘留,法院判了莫名其妙,好好的医生被毁了名誉
直接让她去查胸部核磁+血常规+C反应蛋白,就行了。 何必让自己处于危险当中。
袁医生在听诊前,未对要听诊心肺以及听诊将有身体接触对李娅进行告知,构成对她知情同意权的侵犯。 感觉医院的医生木有一个告知的吧?
贱人就是矫情。
过去听诊确实要撩起衣服的,现在我去看医生确实不要求甚至不用撩衣服了
对医生来说,那就是一块肉皮子而已,自己太大惊小怪了
咽喉痛当然要听心肺了,因为都是呼吸道感染,可能危及到肺部,这是常识。
法院居然质疑喉咙痛咳嗽听诊心肺的必要性?他们出这个通告问医生同行了吗?
听诊器不这样检查应该怎么检查
XXN真多。
很多有名的妇产科医生都是男性
路边女性猝死是不是也要找家属同意签字后进行?
无法说对错,但仅凭一人之言定罪,太草率。
医院可以规定,男病人由男医生接诊,女病人由女医生接诊,应该不会有问题了吧。
听诊需撩衣服?
我检查女患者,必须有第三者在场,护士或者是直系家属,实在不行找个其他女患者,保护隐私必须半开门
一群猪脑子的
还听诊器呢,现在还有医生使用听诊器的吗?使用听诊器能赚钱吗?哪个不是直接上仪器?然后煞有介事的拿着片子告诉你这个那个的,反正你也看不懂,他说是啥就是啥……
这个。以后医生和病人看病要有女护士在场了。变相增加人力成本。以后看病更贵了
凡涉及专业的,应该有专业机构的指导建议,尽量避免冤假错案。警方并不懂医!!!
听诊肺部是否感染
以后把听诊器给病人,让她们自己听!
乱罚
真冤
有了此判决,今后医生不用体格检查,多开检查合理合法。
口講無憑,有監控嗎?怎麼只聽一個女說了,這就這,哪就哪了?是不是女人是特殊物種就須要聽她們說的,是真話實話。醫生是高危職業啊!醫不好,說他或她是庸醫,檢查病因又說是鹹濕佬,不正經。沒有醫德。如果是婦科的醫生是男人,接生的醫生又是男人。如果人人都去告這些男醫生,助生士。恐怕做醫生的牢底坐穿也難證明自己是清白了。
蚌埠已经归南京管了吗?
听诊没毛病,抚摸和挤压有必要吗?
所以,直接开CT,核磁共振是对双方的保护
有罪推定
田园钕犬,以后让她们到兽医那里去看病合适!
没图片,不相信!
还是哪儿都安上摄像头吧[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出了事都是打压自己员工,显得领导态度积极,就是赶紧平息事态,别波及领导,哪管你公平。
我出诊的时候,本来不想听诊,结果女病人非让我听一下。我就隔着衣服听一下
相信法律
胡闹
果然每个奇葩的校规背后都有个更奇葩的故事,看来要蔓延到医院了,头两天给家里老人挂号看医生门上贴了不许陪诊,不知道因为什么,问题是老人话都说不清楚了。[哭笑不得]
一点也不冤,现成的ct不做,非要听诊
难怪现在医生都不用听诊器了,直接去CT
院长应该给每个男医生配一个护士。
那怎么证明这个医生摸了他,考女的一张嘴吗
为什么吃亏的总是男人?
法官学着王浩的口吻说,你说没有猥琐请出示没有猥琐的证据。
就听个心肺,很平常的检查手段必须会有第三者在场?闻所未闻。如果是真的医生可算是高危行业了
直接开一堆检查单让小仙女去排队啊,这样才显得医生的专业,你这随便一听能听出什么来呢,所以啊,还真不能怪人家小仙女,是医生不专业,至于排队需要多长时间,那就不是医生该考虑的了
瞎编。法律要证据,就听一面之词的瞎判吗?胡闹吧?
渣女
胡判决,冤枉医生,以后你看有没有人给你看病
异性是不是也不能人工呼吸啊?需不需要先问问被救者是否能做?
这个医生自己做的有问题,才导致后面的事情。一要先告知,保证患者的知情权;二要有第三人在场,保证不发生纠纷。说女患者矫情的人,试想一下,如果是你老婆或女儿去看病发生这种情况,你也会说你老婆或女儿矫情吗?
拿着听诊器,如果是专业的医生,绝不会碰到胸部的。
女护士打针摸我屁股没告知我,是不是也要关七天?
日本法官处理此种情况 是在无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 若有三次无关联的不同女生控告同一医生 则判处此医生违规违法
男大夫给女患者看病时需要现场录像,以备不时之需(需要的时候调出且需要警方配合,如不需要电脑自动销毁)
活该,自己违规操作,不值得同情
又是一个疑罪从有的经典案例!不可否认女生在这种检查中处于劣势地位,不容易保护自己,但这也不是判断强势房犯罪的依据,所以即便按照医疗规章做了也并不表示他一定没有犯罪行为,发展到最后还是得靠监控—拍摄隐私被反对—妇科只选女医生或者女助理参与,直接改变妇科诊疗生态
专业的事应该由专业人士来定!警方不懂医疗行为,应该由医疗专家组来定性!
按照这个判决,假如有一个无人陪同的患者在医院昏死过去了,怎么让医生检查,医生怎么敢检查?!
呵呵,医生收入不低,去个桑拿按摩的要不了几个钱,还漂亮大方听话,这是以后医生全都隔空看病,异性喊一句医生就得坐牢,可笑可笑
我脊柱骨科的医生,现在检查病人都是尽量不碰女病人,要么让家属和一个护士在场,免得说不清楚。
还是医生自己太老实!你用啥听诊器?你直接开单子呀,核磁、CT、心电图啥的,不管有没有,先安排上!回头医院还给你提成[滑稽笑]
以后让同性医生看病
以后男医生身边都得配个女护士或者女医生,再就是以后女的看女的,男的看男的。
如果这都有罪!哪个医生都是罪犯。女医生检查男性病人下身罪更大?????????
直接开CT或者大型医疗机械检查,什么事都没有,所以不要替病人节约钱,节约他们的钱害的是自己,先保护自己,才能为人民服务
学医的表示一点不冤。上学时候老师特别交代过,异性就诊一定要有人陪同或第三人在场才能进行碰触身体的检查。我都毕业快20年了,我就不信这个医生上学时候老师没交代过。
难怪现在的医生都不带听筒了,原来是怕惹祸烧身
应该还医生公道,女患者过分了
如果男妇科大夫检查女患者下半身隐私部位,是不是要判刑?
呼吸道感染,心肺听诊是必须的。这个时代当一个好医生难。
中国女性地位全球最高[点赞][点赞][裂开][裂开]
知道为什么医患关系搞不好!
这个女的又把医患关系紧张程度推进了一步,以后男医生还敢给女性听诊?
以后男医生都不能对女性做心肺复苏术了,要做必须要女患者同意才能做,不然就是对女性犯罪!
“还有法院质疑李娅咽喉疼痛,是否需要进行心肺听诊的必要。” 法官的这个说法不对,咽炎属于上呼吸道疾病,气管和肺部属于下呼吸道,医学常识:上呼吸道感染会向下呼吸道迁延、播散。感冒转成气管炎肺炎即如此。医生在诊断咽炎时需要排除下呼吸道感染的情况,因此对咽炎病人听诊胸部、心肺符合医学诊疗规范。
即使袁医生是正常诊疗操作,但违反诊疗程序和规定,且无证人证据证明非犯罪行为,应视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