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指使司机肇事后驶离现场,谁的责任?
航程没说法
2024-07-28 00:04:10
小赵是某公司的司机,有一天,领导刘某因有事需要外出,便让小赵开公司的车送他。
小赵在行驶过程中,刘某多次催促他开快一些。结果,小赵因超速行驶撞到了行人。
小赵本想停车察看,但是刘某说时间紧急,催促小赵赶紧将他送往目的地。后来,行人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死亡。
那么,此次事件中,谁应该承担责任?
领导、司机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刘某虽然没有亲自驾车撞人致死,但他指使肇事小赵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特殊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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