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县委书记性侵女儿父亲再发声##律师说法#
估计要实锤,因为涉事县委书记已经被纪委调查,如果涉刑的话,将以强奸罪论处。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7月26日通报,万年县委书记毛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就此事件来说,还需要等待有关部门的调查认定,才能确定是否涉及刑事。
贪不查
应该阉割!
学日本共浴,会玩。
其父举证也实锤了其女也非好人。
严查严惩
这是律师写的东西?你确认你是律师?
老相好通奸,目的未达到,日后翻脸。
跟放屁一样
阉了再判刑[打脸][打脸][打脸][打脸]
最搞笑的是那句“不干莫事”哈,无耻到了极致
通奸。
通奸不是强奸
我关注的重点是调查组会不会查他的经济犯罪?
贪腐满门抄斩
想知道那个女书记还人世间在吗
没有经济问题?
应多留好备份让别人帮保管留用,罪犯臭名远扬,应更严厉打击这臭违法行为,容易传播艾滋病和梅毒等病菌!应多宣传忠贞和诚信道德教育了!扫黑除恶打击歪风邪气,查有没有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