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劳动仲裁必备7个知识点

大法师兄 2024-07-26 00:50:50
不懂就问有问必答 ✅1️⃣ 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有“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内容,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这种法律上会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2️⃣ 劳动合同中约定“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这种放弃加班费的条款,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显失公平,法律上会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3️⃣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加班需提交加班申请单,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的,不认定为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没有单位审批,⌛但是有单位安排加班的证据,也可以主张加班费,单位不能以无公司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 ✅4️⃣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实行包薪制,但是按照当地zui低工资标准认定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并以此为基数核算加班费,🌵超过约定工资的,可以认定未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可以仲裁索要加班费。 ✅5️⃣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工作任务,劳动者有权拒绝,公司因此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可以劳动仲裁。 ✅6️⃣ 工作量、工作时间的变更直接影响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用人单位对此进行大幅调整,应与劳动者充分协商,而不应采取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的方式,👰单方强制安排,违反了关于“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属于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7️⃣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别仲裁时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适用特别仲裁时效,🔍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拖欠劳动报酬仲裁时效不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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