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兄妹俩先后为父亲找24个保姆,都是干几天就走了。第25个保姆来后,父亲却瞒着他们跟保姆登记结婚,18天后,父亲去世。保姆拿着14份遗嘱把兄妹俩告上法庭,要求继承价值200万的房子和30万存款。男子却拿出第15份遗嘱,顺利扳回局面。
(案例来源:北京昌平区法院)
这年6月的一天,亲戚打电话给路子厚,说给他父亲找了一个保姆,问他是否要考察一下?
路子厚说:不用考察,只要人勤快,心地善良就行。
他们已经为父亲请了24个保姆,可父亲身体不好,人家干几天,就不干了。
他和妹妹,一度为请保姆忧心。如今有人愿意干,他哪敢挑剔?
彼时,路子厚并不知道,他这个草率的决定,日后让他后悔万分。
保姆叫穆云,五十多岁,她动作迅速,不一会就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还下厨为他们做了六菜一汤。
那真的是色香味俱全,还考虑到老年人的牙口和肠胃,把米饭蒸得软糯香甜。
兄妹俩当场拍板,留下了穆云。
此后,他们每星期去老父亲那里,看到屋子里一尘不染,老人身上干干净净。于是放下心来。
不料一个月后,父亲竟要跟穆云结婚。
路子厚感到不可思议,他劝父亲:您都78岁了,您身上有心脏搭桥支架,肾支架,还有心衰。人家图你啥?
老人要结婚,兄妹俩坚决不同意,于是这件事就搁置下来。
9月份,父亲突然去世。兄妹俩悲痛欲绝地安葬了父亲。
他们去为父亲收拾遗物,却打不开房门。
正着急时,只见保姆从手提包中掏出钥匙,轻松打开房门。
兄妹俩疑惑地对视一眼,冲过去打开书房里的抽屉,因为父亲的贵重物品都在那个抽屉里放着,然而抽屉的钥匙也打不开。
路子厚拿来一把铁锤,狠狠砸去,只听哐啷一声,锁被砸开。
抽屉里空空如也,父亲的东西全都不见了。路子厚瞪了保姆一眼,当场报警,说屋子里进小偷了。
警方很快赶到,一直稳坐在沙发上的穆云不慌不忙走进卧室,拿出一本红红的结婚证。
路子厚生气地说:我爸所有证件都在我这里,他怎么能办结婚证?这一定是假的!
然而,警方辨认后,说结婚证是真的。
路子厚脑袋嗡的一声,他和妹妹一再阻拦, 父亲还是瞒着他们跟保姆领证。
可父亲是如何在没有证件的情况下,跟穆云领结婚证的?
在警方的询问下,穆云说出实情,当初老人要跟她结婚,子女们不同意,于是老人就找了律师,律师调取了档案,帮他们办了结婚证。
路子厚很生气,这一定是保姆在背后怂恿,78岁的老父亲整日足不出户,他怎能想到请律师帮忙?为何父亲登记18天后,突然死亡?
既然保姆不仁,休怪他无义。他把房门锁换,让保姆不能进去。
但他低估了保姆的能力,他把房门换锁后,保姆立刻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在法庭上拿出结婚证和14份遗嘱。
这14份遗嘱上,每一份都写着:因我两个子女不孝,我感念于穆云的照顾,愿意把自己名下一套两居室和30万存款留给穆云。
保姆说,有结婚证,可证明她是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
有这14份遗嘱,可证明老人把名下房产和30万存款留给她的事实。
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路家兄妹排除妨害,让她入住房屋。
路子厚怀疑父亲写这么多遗嘱是被人胁迫。因为穆云6月份做保姆,7月份父亲写下遗嘱。9月份父亲跟她登记结婚。18天后,父亲去世。
这一切都充满疑问,但父亲已死,有些事无法查证。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路家兄妹是否能赢的这场官司?
1、穆云手拿14份遗嘱,如果路家兄妹没有证据推翻这些遗嘱,那这场官司,他们必定败诉。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老人去世后,他留下的遗产,在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情况下,应该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配。
穆云和老人领证结婚,是事实。如果没有遗嘱,穆云和路家兄妹就是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将均等分割老人的遗产。
但本案中,穆云手拿14份遗嘱,这些遗嘱经鉴定后,是老人亲笔所写,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
因此,除非路家兄妹有新证据,否则他们很难胜诉。
2、路子厚拿出第15份遗嘱,顺利扳回局面。
路子厚拿出第15份遗嘱,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原来,老人到儿子家吃饭时,又给儿子写下一份遗嘱。把房子和存款都留给一双儿女。
我们不知道老人之前是被胁迫写下那14份遗嘱,还是写下后又后悔了。
总之,在他给穆云写下14份遗嘱后,又给儿子写下第15份遗嘱,也由此扭转局面。
3、法院审理后认为:
《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老人一共留下15份遗嘱,路子厚手中是最后一份,应该以他手中这份遗嘱为准。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穆云诉求,房子和30万存款归路家兄妹所有。
一审判决后,穆云不服 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