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萧山,46岁的上门女婿谢先生,花费50多万给岳父家建了一栋大别墅,还购置了一

晓瑞聊社 2024-07-24 20:45:59

浙江萧山,46岁的上门女婿谢先生,花费50多万给岳父家建了一栋大别墅,还购置了一台86000元的私家车,不料别墅建好之后,妻子沈某却与一名男子有了亲密关系,还提出与谢先生离婚,要求他净身出户,岳父:你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 12年前,谢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沈某,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就谈婚论嫁,沈某是家中的独生女,为了真爱,他甘愿当一名上门女婿。 当时的沈家也是一穷二白,兜里没几个钱,一家八口人就窝在90平米不到的老房子里,日子并不舒坦。 谢先生虽然没啥本事,但脑袋瓜子好使,还有一张会哄人的嘴,只要有人做了赚钱的买卖,他都能瞧出个门道来。 经过十二年的艰苦打拼,谢先生终于时来运转,成了当地一名老板,还拥有自己的工厂,膝下又有一双儿女,称得上是人生赢家! 出于信任,谢先生把90%的财产都交由妻子保管,沈某没有干涉丈夫的生意,自己在县城开了一家美容店,生意也挺不错。 一次,岳父从朋友家回来后闷闷不乐,埋怨谢先生说:"你去瞧瞧别人家,都住上大房子了,就咱们家最寒酸!" 上门女婿,就应该有上门女婿的样子! 谢先生随即大手一挥,出资60万,给岳父一家建起一栋大别墅,另外还购置了一台86000元的私家车,专门供沈家人的出行。 这天,谢先生到县城看望妻子,为给她一个惊喜,所以没提前告知,不料走到美容店门口时,却听见里面传出男女的欢笑声。 他破门而入,只见妻子与一名陌生男子正拥抱在一起,丈夫的突然出现,让两人十分慌乱,沈某表示该男子是她的好朋友,两人纯友谊。 "什么样的朋友,需要在黑灯瞎火下抱成一团 ?" 谢先生愤怒的说,摆明就是妻子和该男子有不正当关系,之后又动手殴打了男子。 第二天,沈某提出离婚,并要求谢先生净身出户。 听到这话,谢先生蒙了,别墅马上就要建好,一家人正待享受天伦之乐,妻子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提出离婚呢?当年穷的叮当响,妻子也一直陪在身边,不离不弃。怎么今天有房有车有存款,她却要把自己赶出家门? 谢先生很委屈,希望岳父能说句公道话。谁料,沈家上下全是一个鼻孔出气,岳父居然对他说:"你从哪来,就回哪去吧!钱,你一分都别想带走。" 那一刻,谢先生崩溃了,蹲在村口嚎啕大哭。村里的父老乡亲们得知后,气得咬牙切齿,一起来到沈家为上门女婿讨个公道。 "没有谢先生,你们沈家说不定还住在砖瓦房里呢?" 一些乡亲们气愤的说。 还有一些人直言:沈家做人不厚道啊!过河拆桥,小心遭报应。 谢先生指责妻子背叛婚姻,估计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她与男子关系,是被自己发现才提出离婚的。 对此,沈某仍辩解称:她与男子只是好朋友,对方从国外留学回来,拥抱是一种礼仪。 男女之间,再好的关系,难道就不应该保持一些距离吗?沈某这话,估计地球人都不会相信,当然,也包括她自己。 既然离婚,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就应该平分,怎能让谢先生净身出户呢?然而,沈某却说这12年来谢先生对沈家没啥贡献,所有的钱都是她开美容店赚的。 父老乡亲们总算看明白,这沈某一定是变心了,而且还要霸占谢先生的所有财产。 可问题是,多年来,谢先生90%的财产都被沈某掌控在手中,那么,他能拿否回自己的财产呢? 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 说白了,沈某有权利得到丈夫的财产,而反过来,谢先生也权利支配妻子的财产。 谢先生是工厂老板,当地的纳税大户,他的财政收入状况在工商部门是有登记备案的。至于沈某说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她一个人赚来的,明显不能成立,法院更不会支持。 沈某已41岁,人到中年,谢先生担心她是一时糊涂受人欺骗,因此想挽回这段婚姻,可对方的咄咄逼人,最后也让他彻底寒心,表示将走司法途径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好,上了法院,我们大家都给你作证,沈家能有今天,都是你这个好女婿的功劳。" 父老乡亲们表示,将坚定站在谢先生这一边。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另外,谢先生对出资50万建起的大别墅,也有权利进行分配。 所以,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权益不受侵害,是明智之举,谢先生的诉求,在很大程度上会获得法院支持。 忠诚,是婚姻不可逾越的底线。夫妻之间一旦失去信任,再美好的一切,也将烟消云散! 面对一个不再爱自己的女人,谢先生懂得放手,会活得更加潇洒,这也是一个男人应有的智慧。 而沈某在最终,也会为自己见利忘义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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