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一男子与女子确定恋爱关系,此后支付了172000元的彩礼,双方约定10

晓瑞聊社 2024-07-24 20:45:57

河南周口,一男子与女子确定恋爱关系,此后支付了172000元的彩礼,双方约定10月份结婚。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女子母亲不幸病逝。男子坚持要求按期结婚,女子则认为,此时结婚实属不孝。此后男子将女子诉诸法庭,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如何判? 小明和小梅都到了谈婚论嫁年龄,双方家里催婚,都催得很紧。 2023年初,两人认识后,小明觉得小梅懂事孝顺,青春靓丽,小梅也觉得对方不错,忠厚老实,是个持家过日子的人。 看到两个年轻人对上了眼,双方父母更没意见很高兴,在小梅家人的同意下,小明和父母来到小梅家提亲。 最重要的彩礼和三金等问题,双方没有过多纠结,商定为172000元,小明家爽快的支付,并约定为10月举办婚礼。 天不遂人愿,谁也不知道,在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彩礼方面,很快搞定,却会因婚礼时间问题,双方闹得不可开交。 5月份,小梅的母亲因病去世,全家都笼罩在悲伤的氛围中,小梅更是哭得死去活来。 作为未婚夫,小明自然极力宽慰小梅,生老病死,自然规律,谁也无法超脱。在人生的旅途上,有乘客提前下车了,自己还是要坐到终点,让小梅向前看。 在小明的陪伴下,小梅逐渐接受了现实,开始了新的生活,小明为此也感到特别高兴。 看到小明家为婚礼积极准备,小梅提醒说,现在自己家里出现重大变故,婚礼肯定无法如期进行了,不用整的紧张,缓一缓。 这话小明不爱听,定下婚礼后,作为家庭第一要事,已经在亲朋好友的圈子里广而告之了,因此变故,更应借此冲喜。 听到小明的解释,小梅大怒:“她是我的母亲,也是你未来的丈母娘,怎么能如此冷漠无情?” 她认为,不说自己作为女儿,要守孝多长时间,半年时间没到,就匆忙举办婚礼,明显就是大逆不道。 小梅希望,推迟到母亲去世一年之后,再举办婚礼。 小明反驳道,这是迷信,说得难听点,就是愚孝,人死不能复生,一切都要朝前看。 两人为此大吵大闹,双方父母也是各执一词,也坚持自己的看法,矛盾难以调和。 在小明和小梅心里,认为这是大是大非,如此都能产生这么重大分歧,以后怎么长久经营这个家,两人心生罅隙。 小明首先失去了耐心,随后提出退婚、退彩礼,小梅做出让步,还想坚持下,认为延后婚期,不愿如此无疾而终。 小明认为爱情敌不过迷信的孝道,心里不爽,并将小梅诉诸法庭,要求退还172000元彩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小明以此请求返还彩礼,予以支持。 小梅不同意按照约定婚期结婚,是守孝之心的表现,符合传统观念。小明坚持要求按期结婚,侵犯了小梅的婚姻自由权利,对婚约的解除存在过错。 经调解,小梅返还155000元彩礼,该案妥善化解。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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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7-29 20:02

    这次支持女方。那男的太急了。

  • 2024-07-24 21:24

    这钱只要拿出来就没有百分百回得来的啊[捂脸哭]

  • 2024-07-30 10:35

    我们这儿父母去世三个月内都可以结婚,我们叫冲喜如果过了三个月那就得等三年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