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个子这么小,要不是你儿子先动手激怒,我儿子怎么会打伤他?”
“你这说的什么话?我儿子从来都是不惹事的。你自己看看我儿子手掌、手腕,还有胸口的伤疤,这要不是下狠手,能划出这些口子?”
2024年7月31日上午10点,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和孚人民法庭的调解室,两位妈妈因护犊心切发生争吵,甚至要动起手来。
这是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致使一方受伤的健康权纠纷。从起诉状的内容来看,2023年7月的一天,13岁的小强用路边的瓷砖片将14岁的小杰左手的手掌、手腕及左胸皮肤划伤。因赔偿费用无法谈妥,今年6月,小杰的父母以小杰的名义到南浔区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5万余元。
为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诉累,且案涉未成年人,第一次调解由南浔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沙鋆与和孚法庭庭长陆文超联合进行。这才出现了开头一幕。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的父母当起孩子的“发言人”,一直在说对方的不是,对当时发生的事情也说法不一,且篮球场上没有监控,法官一时间无法判断事实真相。
“当务之急,是要弄清楚当时发生了什么。”考虑到两方都情绪激动,沙鋆和陆文超决定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开了解、分别调解。陆文超带着小杰和他的父母到另一个调解室,让小杰自己把整个过程回忆一遍。而沙鋆则以视频电话的方式向未到场的小强询问当时争执打架的过程和细节。
半个小时后,沙鋆和陆文超将各自了解的情况一碰,初步还原出了那天事情的来龙去脉:小杰和朋友去打篮球,小强和朋友也在篮球场。因场地的问题,双方发生争执后互相投掷篮球,小杰的球打到了小强的头。小强气急,跑出球场捡了瓷砖片就要打回去,划伤了小杰。
当天上午11点20分,烈日当头,沙鋆和陆文超组织当事人到事发的村口篮球场进行现场勘查,核实双方的讲述内容。
在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的基础上,调解进一步展开。“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将心比心,谁都不愿看到自己的孩子受这么大的伤。”沙鋆对小强的妈妈说,“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对于危险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缺乏认识,这时候如果父母不能正确引导,一味袒护,影响的可能是孩子的一生。”
对于小杰的父母,沙鋆说:“从我们今天了解的情况看,当时小杰也动了手,打架的过程中其实双方都有责任。双方矛盾的激化也不利于孩子以后的成长。在遇到冲突时,家长应当更多引导孩子理性解决问题。”
经过两个半小时的调解,孩子们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小强的父母当庭支付给小杰各类赔偿款4.8万元,打篮球引发的矛盾就此化解。案后,沙鋆还分别对双方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引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此案看似不大,背后牵动的是两个家庭的未来。家庭是孩子成长的基础和港湾,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的身心塑造,关系国家、民族的未来,只有家长具备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孩子才能在未来有底气扬帆远航。为家长赋能、为孩子护航,少年审判法官能做的是在办理每一起个案时,延伸审判职能,进一步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茹玉 | 摄影: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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