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有点过分了吧?浙江温州乐清,陈女士的父亲去世,她家只摆了两桌酒席,算是简单招待亲戚。结果,取骨灰时,村干部说骨灰得扣三小时,还得罚5000块,理由是火化后不能摆桌,哪怕半桌也不行。可这规矩,谁也说不出法律依据。
陈女士说,父亲7月11日晚去世,12日下午送去火化,回来后在邻居酒店吃了顿饭,没大操大办,主要是家人聚聚。骨灰寄存殡仪馆,打算第二天领。
没想到,第二天去殡仪馆,被告知骨灰得扣留,不能摆桌,哪怕半桌。镇里领押金时还被罚了5000块。
这规定陈女士一家不能接受,村里随便找一家,都没他们办得简单。只能求助媒体。
街道办主任说,按规定,遗体没送去殡仪馆前,可以摆酒席,但不能超5桌。送去殡仪馆后,一桌都不能摆。骨灰扣留是上级要求。
乐清市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也说,这是上级决定,但奇怪的是,这规定没法律依据。
网友纷纷表示不解,有人说:亲人去世,亲戚来帮忙,连顿饭都不让吃?现在管这么宽?
还有网友说:真是无奇不有,没法律依据都能罚款,这是哪门子道理?
因此,这种规定让人难以理解。家人去世,亲朋聚餐是对逝者的悼念,也是对家属的慰藉。这规定没法律支撑,显得太苛刻,罚钱和扣骨灰实在不合理。
报警敲诈勒索
妥妥的敲诈勒索啊
扯淡淡
这不是敲诈,这是社会风气问题,你可以提家伙送走你想送走的就可以了
规矩是规范自身的,而不是用来限制别人的,规矩又不是法律,对自己有利就遵守,反正就无视
上级推上级,上级何其多
坐等后续💺
温州人好说话吧?换了民风彪悍的地方,一大群亲戚不去街道办主任家闹就奇怪了
我们这边一般是凌晨去火化,9点到10来点钟去墓地安葬,祭拜之后正好中午了,才去吃午饭的。并没有骨灰盒寄放第二天取的
交钱的然后告他敲诈勒索。
反常的事,有妖呀。
强烈呼吁国家尽快立法《殡葬法》,每一个公民死后都由国家规定机构免费接去处理,包括火化和公墓。村委会或居委会免费提供“追思会”场地。国家不收费,家属也不得借机操办酒席。以法律形式来约束,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并不简单]
低层毛病太多的原因导致。
能管点正事吗??
有人要发死人财
我们这里连办三天,毕竟是死者最后一桩大事了,基本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会来连吃三天,期间乐队鼓手奏个不停,第三天吃完饭,小辈们披麻戴孝吹吹打打热热闹闹地把死者骨灰送去安葬
净是胡搞
这真是什么怪兽都有啊
翁垟这个地方真的是无话可说,男人吹牛逼,自以为是。女人抠唆还事多,娶妻嫁人都不要和翁垟沾边
家人也不止两桌啊
好一个上级指示的
这种事能发生在在浙江?无语
这都不大逼兜扇他们,显得主家也太好欺负了吧
按照这逻辑,那如果先领骨灰回来再摆桌是不是重新挖出来[作揖]
这社会一点传统都没了
变态畸形了
得罪小人了,应该是村里有人搞你,要想不开的话就送它全家下去陪你父亲
扯犊子的
好事啊。就不交,每逢清明办事处前烧纸,不用买墓地,不用交管理费。万一弄丢了那就是大事了。
如果是20桌,还能说是大操大办,就两桌而已,就自家亲近点的亲戚朋友聚个餐,都不止两桌人了吧。
人家都说了 得找上级[抠鼻]
5千少了,瞧不起谁呢
直接报警
这是矫枉过正
讲真的,吃饭摆酒席什么的都是小事,最烦那些送火葬场的,小车一长溜打着双闪,还开的特别慢,恶心的一笔,这个臭毛病国家真的该管管
财政需要你们来发工资
送给他们算了
乡镇没有行政处罚权,除非有县政府申请省级政府授权的乡镇才有一些行政权力
这都被文化入侵搞啥了都
哪个上级?请出示相关文书!
骨灰放他们那儿挺好,让出具一个书面扣留通知吧。谁扣留谁负责保管哦,而且不要侵害人家家属们的祭拜权哦,不然告他们哦。
教你做人
跟他们说骨灰不要了[抠鼻]
那感情好啊,骨灰给他吧,都省的买墓地。以后清明过年上坟就去他们家找骨灰祭拜~
大形势不佳的情况下,街道办伸手的项目少了,苍蝇也是肉
这什么妖蛾子?还是真实发生了
不取了,让村委会供着。
想钱想疯了
正经事不做
乡镇要整顿。否则年轻人一天都待不下去。
连死人的钱都敢抢,不要脸到家了!
那就不取了呗!逢年过节直接过去上香烧纸可行
看来王保长又回来了
这收据不合规范,应该开行政单位专用收据或者发票,给这种收据都应该是乱收费
人闲了就想扯蛋
然后呢?
这个两桌怕不是20桌的缩写哦,这事什么东西都没有,就几行字,猫腻怕是有点多,说简单点,你在酒店包间搞两桌吃个饭,谁知道你干嘛?
没有文件你跟我说个毛,哪来的底气哪个领导要扣的让他出来,不出来是吧,大门锁了一个别出来
缴费,开发票,再去告
我们这里丧事动辄几十桌
告他
上级说的!找上级!
算违法吗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连私人的钱都敢赚
谁宣传这样的规矩就革谁的命
我操,真厉害了
不可思议[呲牙笑]
有限的权利,总是可以有无限的操作空间
矫枉过正
m的,强盗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