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和妻子吵架,妻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谁知老公公突然去世,男子急忙去接

大博而化易 2024-07-21 14:36:29

河南郑州,男子和妻子吵架,妻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谁知老公公突然去世,男子急忙去接妻子回家。妻子不肯,要男子必须给自己17000元,自己才会给公公奔丧,婆婆无奈之下,出去借钱给了儿媳。丧事办完后,妻子又和他吵架,再次回了娘家,在娘家一住半年,不见男子来接,妻子彻底慌了。 (案例来源:河南都市频道) 张晓燕结婚了十几年,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她的脾气还像个小孩,动不动就和丈夫生气,生完气就会回到娘家。 李卫东对此毫无办法,他已经习惯了妻子的矫情,每次都会到丈母娘家,又是道歉,又是哄,只有认了错,张晓燕才会跟他回家。 婆婆公公也不太管,反正儿子愿意,公婆绝不参与,随便他俩怎么折腾,婆婆从不说话。 这两天又生气了,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张晓燕就是不依不饶。 张晓燕自小生性敏感,稍有不对就要闹腾,她收拾东西,撇下孩子,又回了娘家。 谁知不好的事情凑到一堆儿,李卫东的父亲,突然去世,婆婆受不了打击,哭天抢地。亲戚朋友都来帮忙,家里顿时乱成一团。 孩子们也没人照顾,李卫东忙前忙后,张罗父亲的后事。亲戚们都问:咋不见你媳妇? 李卫东匆匆忙忙跑到丈母娘家,顾不上多说,拉着张晓燕就要回家。 张晓燕甩开李卫东的手,不想理他,李卫东说:“姑奶奶呀,赶紧跟我回家,咱爸去世了!” “你惹我生气,我才不回,你爸去世,关我啥事!”张晓燕把门一摔,给了李卫东个闭门羹! 李卫东一看,不回拉倒,家里还忙着,心急火燎,又赶了回来,谁知家里的长辈把他训了一顿:哪有公公去世,儿媳不来灵前尽孝! 李卫东来回跑了三次,张晓燕放出话来,给我17000元,我就跟你回去! 婆婆听儿子一说,顾不上身体,为了家里的脸面,她找亲戚借了17000元。 婆婆亲自登门,把17000元递给儿媳,张晓燕接过钱来,说:你先回去,我等会就回。 没等婆婆说话,张小燕的母亲“呯”的一声,关住了大门。 婆婆怕儿子生气,也不敢说,好在张晓燕回来了,算是没让村里人看了笑话。 后事终于办完,家里没了父亲,一时半会都不习惯。 婆婆依旧辛苦照料着孙子,没了公公,婆婆一下变得憔悴了许多。 不知道为啥,张晓燕又生气了,李卫东被骂的摸不着头脑。 张晓燕越说越气,没完没了,她收拾了东西,又回了娘家,李卫东已经麻木,回家回吧! 婆婆实在看不下去,,就把当日给张晓燕送钱时,受到的委屈讲了出来,她边哭边说:“你这么大的人了,还要对她唯唯诺诺,就连你妈都被她娘俩欺负,这日子,我过够了!” 母亲的眼泪流个不停,李卫东想起结婚后这十几年,张晓燕做死做活,他气往上涌,再也不能忍受下去,真后悔当初娶她,连累着母亲,都要看她脸色。 李卫东不吭不哈,母亲照顾孩子,李卫东在外工作,他不再理睬张晓燕,再也不会低三下四,前去接她。 张晓燕在娘家一住半年,她心里开始发慌,她左等右等,不见李卫东前来接她,张晓燕开始焦急,可是又不愿自己回家。 终于沉不住气,张晓燕给李卫东打去了电话,谁知电话打不通,张晓燕的心里,彻底慌了。 母亲依旧劝她要沉住气,谁能憋住才能赢,张晓燕心急如焚,已经听不进母亲的话了。 她找来了记者,想让记者给她传话,说李卫东只要来认个错,自己就会再给他个机会,马上跟他回家。 李卫东彻底不想和张晓燕生活下去,他对记者说,他现在就想离婚。 记者急忙劝和,李卫东表示,再没有和好的可能,无论如何,非离婚不可!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张晓燕在家里三天两头的闹,动辄以回娘家为要挟,要李卫东道歉服软,自己才肯回家,李卫东感到很受不了。 《民法典》第1043条,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张晓燕在家里上蹿下跳,丝毫不顾念夫妻之情,对丈夫李卫东没有半分尊重,夫妻之情最终被她闹的耗光。 2、公公去世,张晓燕不顾大体,住在娘家,坚决不给公公扶丧。丈夫婆婆再三求她,她竟然开口说,必须给她17000元,才肯回家奔丧。 公公去世时,张晓燕拒绝回家尽孝,她在家庭关系处理上不负责任。 这些行为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违法行为,但却违背了公序良俗。 家庭矛盾涉及情感和道德,而非单纯的法律问题。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李卫东对张晓燕的行为感到不满,最终表示想要离婚。 一旦离婚,牵扯的事情很多,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 如果李卫东坚持离婚,张晓燕也同意离婚,他们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公公去世,婆婆必须掏钱,儿媳才会给公公尽孝扶丧,也难怪李卫东非要离婚,这样的媳妇,不要也罢! (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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