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女子,在地下车库遛狗没牵绳,狗被一辆面包车压着了。女子疯了一样,提起砖头砸

爱玩嗒说娱乐 2024-07-20 14:48:51

武汉一女子,在地下车库遛狗没牵绳,狗被一辆面包车压着了。女子疯了一样,提起砖头砸车,对车主打骂,还抢走了车主钥匙,全程车主都没有还手。车主报警后,民警说双方都有责任,不构成刑事案件,再加上女子怀孕等原因,无法采取行政拘留。再后来,车主又去找民警询问处理结果,民警说女子出了武汉,去了上海,他们无法强制传唤!

朱萍很愤怒,跟老公抱怨:这世上还有公平可言吗?

老公只是笑笑没吭声。

今年6月7日中午12点多,朱萍和老公杨明去车库取车准备出门。

看到地库有三个人在遛狗,三条狗均未牵绳。

监控显示,朱萍家的车当时在转弯,狗狗所在的位置是驾驶盲区。

(暂且称狗主人为女子)

女子看到车辆转弯,也并未提醒司机杨明。

结果,车子将其中一条狗压着了。

女子听到狗叫声,一下子就急了,蹲下来查看车底,随后跟杨明高声理论起来。

杨先生表示,车库就不是遛狗的地方,而且还不牵绳,这不怪他。

女子特别愤怒,家人将狗抱走后,女子开车离开。

结果前后不到两分钟,监控中显示,女子又折返回来,手里拿着家伙事儿,直奔杨明的车,上去就是哐哐乱砸,期间还动手打了杨明,抢夺了杨明的车钥匙,还霸道的将车门拉开,将车内物品扔出。

朱萍觉得眼前这个女子很恐怖,根本不是可以冷静下来讲道理的人,更不可能心平气和的去沟通处理问题。

所以,她果断放弃了和她沟通,而是掏出手机拍摄女子的野蛮行为,让法律制裁她。

可朱萍没想到的是,遇到无赖,法律也束手无策。

砸完车后,女子离开了。

朱萍将这场面拍摄了下来,随后报警。

6月8日,警方立案后,朱萍和杨明按照警方的建议,将车开到4S店,进行受损报价。

根据《报价单》显示,预估材料费为9230元,预估工时费2400元,总计11630元。

另据女子在砸车过程中,还将杨明打伤,事后杨明也去做了伤情鉴定报告。

医院诊断为“上臂损伤”,属于轻微伤。

女子又是砸车,又是打人,而如今逃到另一个城市,就可以逍遥法外不同接受法律制裁了。

关于修车的钱,朱萍说,他们当时也是采纳了警方的建议,先行垫付。

可让朱萍想不到的是,6月10日,警方调查后,跟朱萍两口子说:对方狗没啥大事,但女子被狗咬了,双方都有责任,故不属于刑事案件;且对方因住院、怀孕等原因,无法对其采取行政拘留。

听到这个结果,朱萍两口子世界观都崩塌了。

再后来,警方说女子已经不在武汉了,去上海了,找不到人了……

7月18日,警方回应说:

对方拒绝配合警方办案,电话也不接,通知、强制传唤也不来,我们已经把她挂到网上了,如果她回武汉,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置。她目前不在武汉,人的轨迹在上海。出了武汉,我们强制传唤也没办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办案民警表示,这起案件是治安案件,我们准备做物件鉴定,若结果购刑事,将采取上网追逃的方式。

办案民警说,如果不够刑事,警方则只能布控,等其回武汉,警方再第一时间去抓人。

《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也就是说,这起案件被定性为刑事案件,公安才能全网追逃。

只是治安事件,按照规定,他们也只能布控。

2、办案民警表示,杨明全程没有还手,但即便抢了车钥匙等,在此案件中,警方认定违法也只能选择其中一条,择重处罚,这件事我们按照损毁他人财物来办理;若算故意殴打他人,伤情达不到刑事,狗主人只需交罚款。

《刑法》第275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就达到立案标准。

也就是说,狗主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首先是她是故意砸杨明的车,其次定损超过了1万。

3、此事对朱萍和杨明的打击很大,他们希望公平不会缺席,正义不会缺席。

同时,他们也相信法律,信任法律。希望警方尽快报案,给他们一个结果。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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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阅读:42031
评论列表
  • 土 wei 566
    2024-07-20 16:35

    起诉当事警察徇私舞弊!

    用户10xxx30 回复:
    哪来的证据,通篇都没说证据的事。
    爱吃高压板栗的斑马 回复:
    别找当地律师,到临市或临省找一个,绝对能行
  • 2024-07-20 17:37

    这警察明显是不作为啊,这女的背后有人吗?还是警察收了钱???

    用户13xxx87 回复:
    你去砸一下试试!依据什么里面写的清清楚楚,你装瞎而已。
    用户10xxx20 回复:
    和平shizhe?确定是heping使者?
  • 2024-07-20 15:20

    公安失职,建议以暴制暴

    用户13xxx83 回复:
    对,
  • 2024-07-20 18:34

    牛B,这辈子不回武汉就没事了?没点关系谁信?如果男的当时还手不知道会不会给捉了?[静静吃瓜]就不知道了这女的还生不生得了了

    用户11xxx81 回复:
    估计这女人怀的是貔貅
    用户83xxx28 回复:
    怀的是鬼吧?有证明吗?
  • 二强 89
    2024-07-20 15:15

    别想太多了,除非起诉,他们的什么招都没用。

  • 2024-07-20 16:49

    督察介入才能破案!

  • 红米 61
    2024-07-21 00:56

    在武汉杀了人离开武汉就好了[哭笑不得]找不到了

    用户10xxx44 回复:
    下面那个把刑事和治安分开的治安就不管了,等他死人才管吗?
    用户10xxx99 回复:
    人家是打个比喻
  • 2024-07-20 23:29

    第一,感觉是编的。第二,如果真遇到了。拿到价格鉴定和伤害鉴定之后。直接去所在地市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侦查的部门。后续几乎就没你啥事了。等着对方被公诉的时候你去附民好了。

    素月丹枫 回复:
    不是编的,网上有视频,用砖头把人家车砸啊,典型的故意破坏别人财物了,应该是有关系的,说怀孕、去了外地应该是逃避法律责任,建议车主起诉她。
    老猫zdt 回复:
    不对。这案子够毁财了。先刑后民或者刑附民的时候把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 树叶 49
    2024-07-20 19:25

    人家不算有恃无恐,她至少相信自己是有惊无险。成本有,但是不高。

  • 2024-07-20 22:29

    所以说报警有屁用

  • 2024-07-20 19:58

    这如果是真事曝光了肯定解决的很完美

  • 2024-07-20 18:46

    点剩自救了,没办法了

  • 中怀 27
    2024-07-20 17:32

    打到老流产

  • 2024-07-21 08:39

    故意砸车,明显刑事案件,连警察一起起诉

  • 2024-07-21 14:11

    未成年人,老年人,疯女人,三大类犯罪足以摧毁整个社会。

  • 2024-07-20 23:24

    小事不处理好就会变成大事

  • 廖生 18
    2024-07-20 23:49

    依法治国!!!!

    于迎雪 回复:
    说说就行啦,别当真
  • 2024-07-21 12:53

    还好没还手啊 还手啊就是互殴个殴打孕妇 车主赔大了

  • 2024-07-20 23:55

    毛红药酒了解一下

  • 2024-07-21 15:00

    警察不能和稀泥式执法!不拴绳就是违法!

    Angel 回复:
    案件很可能就没有入电脑记录档案,因为故意损毁财物超过一万元,完全是刑事案件,内部审查资料的会分类的。
  • 2024-07-21 12:53

    损失都一万多了,而且刻意逃避,还不能刑事?

  • 黄昏 14
    2024-07-21 05:14

    这种情况可以打12389

  • 2024-07-21 22:28

    扯淡,故意损害他人财务五千就够立案判刑了。两口子花钱找个律师咨询下比啥都强

  • 2024-07-21 08:44

    那就连同警察一起起诉!!!

  • 2024-07-21 13:54

    孕妇杀人了是不是也可以这样

  • 2024-07-21 06:24

    呵呵,这种事到处都是

  • 2024-07-20 23:54

    遇到这事这特么道心不稳,念头不通,还是需要超凡的力量来护道啊

    涅槃之蝶 回复:
    道心稳的早就一巴掌扇过去了
  • 2024-07-21 15:50

    遇到我我不揍你个半死我跟你性

  • 2024-07-21 10:59

    看到拿砖头咋我我怕啊,想把车挪开避让,但是一慌一惊吓刹车踩成油门了实在是对不起这母子两,您看这怎么处理吧[墨镜]

  • 2024-07-21 07:29

    起诉就完事了!不来没问题,申请强制执行

  • 2024-07-21 17:07

    这不是已经够判破坏公私财物罪了吗?

  • 2024-07-21 23:51

    投诉警察。没有管警察的吗。警察不作为肯定收好处了,警察不至于这么懒惰吧

    Angel 回复:
    有督察,或者直接去检察院递证据材料起诉,然后会有很多警察被处理。
  • 2024-07-21 06:52

    现在社会如果要抓这女的还不简单,除非女的不去医院

  • 2024-07-20 22:10

    难怪当年封

  • 2024-07-21 01:28

    直接征信拉黑,网上追逃,保证那女的混不下去。

  • 2024-07-21 14:08

    人在车库行走,你不能说车库就不是走人的地方!这话不在理!总之,车库走人,走狗都是可以的,司机都应该小心以免压着人或狗,否则责任逃不掉!

  • 2024-07-21 15:40

    原来如彼啊,我以为逃到日本了能?不适用大国律法。

  • 2024-07-21 09:17

    抢了车钥匙没开走,抢劫未遂,畏罪逃逸

  • 2024-07-21 14:27

    怎么,这次警方那么人性化了,出了武汉就管不着了?

  • 2024-07-22 07:14

    如果杀了人,从武汉跑到上海就没事了?

  • 2024-07-22 00:01

    没有背景的人都很小心卑微的活着

  • 2024-07-22 13:55

    现在已经有很多人越来越不如狗了,首先是养狗者。

  • 2024-07-21 13:06

    这样处理不公正,没有维护人的合法权益?!!

  • 2024-07-21 14:15

    好办的,直接称车内丢失现金若干马上立案

  • 2024-07-22 06:05

    城市里不应该允许养狗!

  • 2024-07-21 09:55

    你也怀孕打她

  • 2024-07-21 08:11

    走保险,代位赔偿,先修车,让保险公司和她去拉扯!

  • 2024-07-21 09:14

    千奇百怪

  • 2024-07-21 01:32

    直接起诉那警察

  • 2024-07-21 22:29

    警察见了蛮横女就蔫了

  • 2024-07-21 07:48

    脑震荡

  • 2024-07-21 19:48

    这女的背后有人

  • 2024-07-21 11:31

    这个时候,就体现”侠”的意义了!哪个侠去在那条狗煮了?

  • 2024-07-21 09:25

    我就看这个案件怎么个结法。

  • 2024-07-21 10:23

    车损价格过5000可以定故意毁财啊

  • 2024-07-22 07:52

    让她娃知道狗比他重要

  • 2024-07-21 12:07

    弓形虫

  • 2024-07-20 23:43

    打死算了 清静点

  • 2024-07-21 08:29

    可以投诉警察

  • 2024-07-21 10:49

    公安,公安?

  • 2024-07-21 13:13

    面包车也有4S店?

  • 2024-07-22 08:19

    这样的警察就应该惩罚,那个女的应该游街,和狗一起处死。

  • 2024-07-21 19:27

    我觉得遛狗不带口套和狗绳,可以添加到危害公共安全罪里。

  • 2024-07-21 22:12

    公平正义,从来都是打出来的

  • 2024-07-21 10:07

    这警察也是个糊涂蛋

  • 2024-07-21 12:57

    警察应该开除并追责

  • 2024-07-21 09:13

    督察大队,检察院跑一趟呗

  • 2024-07-21 12:25

    法律注明私人财产不可侵犯。这个车主应该制止这个疯婆娘对他的财务的侵犯。

  • 2024-07-22 14:58

    故意毁坏财物罪,超过一万块钱损失就刑事犯罪行为,告警察不作为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