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眼中的王安石变法:是改革还是扰民?

正瑜河套 2024-02-11 13:12:56

苏轼确实对王安石变法持有反对意见。王安石变法是北宋时期由王安石主导的一场政治改革运动,旨在通过改革经济、财政和军事制度,增强国家实力。然而,苏轼对变法的一些具体措施和实施方式持有不同看法。

苏轼对王安石变法的反对,并非出于权力之争或私利,而是源于对变革方式的看法

苏轼在眉山守丧期结束后返回汴京,重新担任史馆职务。英宗、神宗都曾有意重用他,但宰相韩琦多次阻止,认为年轻有才之人需要经过历练。对此,朝廷中有人认为韩琦行事过于老成。苏轼却表现得十分豁达,对安慰他的恩师欧阳修说:“韩公,乃古所谓君子爱人以德者也。”

苏轼的包容与宽厚几乎无人能及。然而,在原则问题上,他绝不退让。在他眼中,王安石的变法存在重大缺陷。

王安石推行新法如暴风骤雨,一个新法尚未见效,另一个便接踵而至。或许是汲取了范仲淹推行新政不够坚决而导致保守势力反扑的教训,王安石采取了先走极端的策略,然后再进行调整。

变法的总体思路是强化中央财政、与商贾争夺利益以及抑制地主豪强。然而,由于操之过急、政策执行不力及用人不当等原因,许多新法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反而损害了民力和民财,成为扰民之举。

例如市易法。官府在各大城市设立“市易务”,使用官方资本进行买卖,收购滞销货品,销售短缺物资。此举虽有助于平抑物价,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富贾的势力,但却给小本经营的商贩带来了巨大伤害,使他们大量破产,失去生活来源,最终导致大街小巷怨声载道。

再如青苗法。每年青黄不接时,官府向农民提供贷款,半年后收取二分利息。而以前则是贫户向地主借高利贷,利息最高可达五六分。青苗法的初衷虽好:朝廷从地主手中夺取利益,同时使贫困农户免受高利贷的剥削。然而,新法在全国推行后问题逐渐凸显:地方官吏为追求政绩,强行摊派贷款给农民,这被称为“抑配”。尽管朝廷明令禁止此种行为,但地方上却屡禁不止。无论贫富,无论是否愿意,百姓都必须接受政府的贷款。为防止贷款流失,地方官又采取了一个极端的措施:使贫富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一旦贫困户无法偿还贷款而逃走,则由富裕户承担责任。青苗法实施仅一年,乡间小道上便常见官府的放债队和抓人队,搞得鸡犬不宁。此外,不少地方政府还增加了三分利息,既向上邀功,又趁机向下搜刮民脂民膏。

这些都是新法设计者始料未及的后果。其他各项法律也都存在不同类型的弊端。后人评价熙宁诸法时说:“法非不良也,而吏非其人。”

王安石仅凭其在几个州的基层经验,未经广泛验证便将新法迅速推向全国三百州。或许他认为全国官吏的素质都与他和他的部下一样高明。

苏轼认为变法中的一些政策过于激进,可能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他尤其对青苗法和免役法等政策表示担忧,认为这些政策可能会给百姓带来沉重负担。苏轼还对变法中的一些官员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他们在实施变法时过于急功近利,不考虑实际情况。

苏轼的反对意见主要是基于他对社会稳定和民生的关注。他认为变法应该渐进实施,避免过度干预和剥夺百姓的利益。他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一些人对变法的担忧和批评。

需要指出的是,苏轼的反对并不是完全反对变法本身,而是对其中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施方式持保留态度。他也曾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但最终与王安石等人产生了分歧。

苏轼与王安石意见相左以及带来的后果

在王安石眼中,年轻的苏轼只是个文人,政治经验尚浅,不足以参与决策。

然而,苏轼有着深入基层的体验。在凤翔任职签判的三年里,他走遍了凤翔的每一个角落,与基层民众亲密接触。在眉山老家丁忧期间,他深入研究了当地的风俗与道德,深信一个地方的风俗和道德水平对国家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他洞察到,当社会“礼崩乐坏”,道德沦丧,人们的生活失去安全感和方向感时,国家又怎能长期富强?

苏轼以民为本,关心民众的生活与福祉;而王安石则更注重国家的整体利益。这种理念上的差异导致两人产生了矛盾。虽然苏轼官职较小,但他的声音却能引起广泛的关注。这主要有三个原因:他与朝廷重臣有着密切的联系;他的语言表达能力出众,极具感染力;他可以直接上书皇帝,其《上皇帝书》和《再上皇帝书》言辞激烈,备受瞩目。

苏轼敢于挑战权威,与王安石展开激烈的较量。他善于把握时机,讲究斗争策略,展现出斗牛士般的勇气和智慧。

一次,神宗皇帝在便殿召见苏轼,询问国家大计。苏轼毫不畏惧,直指皇帝的过失:“求治太速,进人太锐,听言太广。”这使神宗感到不悦,但他还是忍住了,并表示希望苏轼深思治乱之道。

这次与皇帝的对话让苏轼备受鼓舞,他逢人便讲述自己的经历。这引起了王安石的不满,他开始对苏轼心生芥蒂。神宗皇帝在变法问题上犹豫不决,他既想独揽大权,又想听取大臣们的意见。他曾考虑重用苏轼,但最终还是听从了王安石的反对意见。

王安石对苏氏兄弟一直保持警惕。虽然苏辙曾在他领导的变法机构中担任要职,但由于双方意见不合,合作最终破裂,苏辙选择主动辞职。

苏轼和苏辙的政治主张高度一致,这可能与他们早年在眉山共同学习、讨论国家大事的经历有关。他们拥有共同的价值体系,这与父亲苏洵的影响密不可分。在“南轩”的书房里,三苏父子常常热烈讨论国家大事。

现在王安石排挤苏氏兄弟,是否夹杂着报复的情绪?从两人的交往历程来看,这种可能性并不大。有证据显示,王安石对苏轼的理解与欣赏,超过了同时代的其他人。

王安石欲成就大事,扭转历史的走向,必须清除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然而,这些绊脚石实在太多了,即使他竭尽全力,也难以应对。如果这些绊脚石不自己离开,“拗相公”即使再强大,也只能束手无策。当时,司马光、范纯仁、欧阳修、张方平、富弼、韩琦、范镇等重臣都相继离开了朝廷,这与现代政治格局中的内阁集体辞职非常相似。神宗皇帝曾哭着挽留他们,但大臣们去意已决,纷纷请求外放,去地方任职。司马光在洛阳一待便是十五年,专心致志地撰写他的历史巨著《资治通鉴》。他和王安石一样耐心地等待时机,积蓄力量,准备重新投身于历史进程。

在王安石眼中,苏轼是一个古灵精怪的绊脚石,体积虽小,但分量极重,要搬走他费力,要踢开他又会脚疼。更为棘手的是,这块石头还擅长在京师的地面上四处滚动,发出各种刺耳的声音,对他的变法措施进行指责。

在苏轼眼中,国家确实需要变革,但欲速则不达。他认为变革应像白昼不知不觉变成黑夜一样自然,而不是从严冬突然进入酷暑。气温的大起大落,人们难以承受。如果几百年形成的习俗、道德在几年内被摧毁,生活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威胁。青苗法、市易法等政策虽然短期内充实了国库,但却给城乡百姓带来了灾难。他们放弃祖业,卖掉田产,四处流浪,家破人亡。

苏轼对此深感痛心,他在《再上皇帝书》中义正辞严地指出:“今日之政,小用则小败,大用则大败!若力行不已,则乱亡随之!”

从他慷慨激昂的言辞中可以看出他的书生意气。他似乎在冒着身家性命的危险反对神宗的治国大略。那一年,苏轼三十五岁。若论治国才能,他和王安石谁高谁低难以定论;但若论政治谋略,他远不及经验丰富的王安石。然而,在洞察社会生活方面,苏轼比王安石看得更细致、更深远。

苏轼下定决心与王安石对抗,这块绊脚石便摆在了王安石的眼前。年近半百的王荆公自然不会暗中陷害。他若这么做就不配称为荆公了。

然而,王安石不屑于做的卑劣之事,小人却十分乐意去做。此时跳出来的小人名叫谢景温。他几年来在官场中苦苦钻营却始终无法晋升。后来他想出一计,将自己的妹妹嫁给王安石的弟弟,成功地与王安石建立了姻亲关系,当上了朝臣。然后他发挥狗的本事咬上苏轼。他上奏弹劾苏轼,说苏轼三年前送父亲的灵柩回眉山时利用官船沿途贩卖官盐、家具和瓷器。神宗看了奏章后下令调查此事。这桩弹劾案闹得朝野震动。韩琦、范镇、欧阳修都站出来为苏轼讲话。

当初苏洵去世后,英宗和大臣们都给予了丰厚的赠银,然而苏轼却一概不受。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真的有必要沿途使用官船来贩卖私货吗?

经过漫长的数月审讯,苏轼最终被判无罪。在审案过程中,王安石始终没有表态。他并不希望将苏轼一棒子打死,但必须清除新法实施中的障碍。神宗理解了他的意图,下令说:“苏轼出任知州。”自苏轼在凤翔担任签判以来,已经过去了十年,他完全有资格担任知州。然而,当圣旨传到中书省时,他们却改命苏轼为颍州通判。此时的中书省直接听命于王安石,在变法的关键时刻,王安石自然不会让苏轼成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神宗的旨意遭到了驳回,“拗相公”的固执竟然到了皇帝面前。神宗再次挥笔批示:“苏轼出任杭州通判。”

杭州作为东南第一大州,富庶程度全国之冠,是王安石财政改革的重要地区。从神宗的任命来看,他对苏轼还是颇为青睐的。通判这个职位非常微妙,它既不是副职,也不是下属,而是朝廷为了制衡和监督知州而特别设置的官位。虽然看似闲职,但实际上州府的大小事务都必须由知州与通判共同签署方能生效。如果通判滥用权力、不合作或打小报告,往往会使知州陷入困境。因此,知州普遍对通判有所忌惮。

对于许多官员来说,杭州通判无疑是一个美差,但对于当时的苏轼来说,这并不是他最好的归宿。凭着他当时的声望和资历,原本可以得到更高的职位和更广阔的发展平台。然而,苏轼反对王安石的变法,以至于他的命运被深深地影响了。

王安石变法在北宋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对国家的治、经济和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苏轼的反对意见也反映了当时社会上对于变法的不同声音和观点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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