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和男子离了婚,女子带走了7岁的女儿,前夫受不了刺激,精神患上了分裂,由母亲和四个兄弟姐妹照顾,可没想到,男子去世后,可女子让30多年对父亲不闻不问的女儿回去,继承她父亲98万的遗产,但4个叔叔姑姑拒绝了。
(来源: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齐家的4个兄弟姐妹看着母亲安详地闭上了眼睛,他们流泪了,母亲就这样离开他们了,留下一个兄弟让他们照顾。
这个兄弟就是齐明,说起这个兄弟,也真是够可怜的,精神上患了分裂,根本不能照顾自己,之前都是母亲照顾,现在母亲走了,只能由他们轮流照顾。
毕竟都是亲兄弟姐妹,母亲不在,他们也无怨无悔照顾生病的兄弟。
只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齐明看到母亲的离去,心情不好,不久之后,他也离开了这个世界。
母亲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一套190万的房子,他们五个兄弟姐妹平分各得38万,齐明离开之后,也就留下了这38万的遗产。
他的遗产还不止这些,他和大弟弟齐强共有一套动迁房,价值120万,也就是这边齐鸣还有60万的遗产,总共有98万的遗产。
齐强看着哥哥留下的这些遗产,于是叫来三个兄弟姐妹,他们打算平分了这些遗产。
他们并没有想过要把这些遗产留给他们的侄女齐玉,因为30多年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齐玉回来,看一眼她的父亲。
在30多年前,齐明前妻带走了他心爱的女儿,齐鸣思念成疾,精神才出了问题。
自从齐明生病之后,母亲就一直照顾齐明,四个兄弟姐妹协助照顾。
后来母亲摔倒不能自理了,就再也照顾不了齐明了,四个兄弟姐妹就轮流照顾齐明。
在母亲和四个兄弟姐妹的照顾下,齐明也慢慢地放下了过去。
只是大家都没有想到,母亲一离开,齐明也跟着离开了他们。
给齐明办葬礼前,他们想起齐玉,就通知齐玉回来,送她父亲最后一程。
可齐玉始终没有回来。
30多年来,齐玉就一直没有照顾过生病的父亲,父亲的葬礼也不回来,齐家四个兄弟姐妹也就当没有这个侄女。
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在分齐明的遗产时,侄女出现在他们面前了。
齐玉回来了,四个叔叔姑姑看到侄女回来,却一肚子火。
齐强更是怒气冲冲地指责齐玉:“这30多年了,你都没有回来,就连你爸的葬礼,你都不愿意出现,你现在回来干嘛?”
齐玉也没有藏着掖着,她开门见山地说:“我妈知道我爸留有遗产,我回来自然是要继承遗产的。”
“什么,你现在还好意思回来继承你爸的遗产,30多年了,你早干嘛去了,但凡你照顾过你爸一天,我们心里也好受一些。现在你要回来继承你爸的遗产,你想都别想。”齐强大声地说道。
看着四个叔叔姑姑对她意见如此之大,齐玉却表示, 她在七岁的时候,就跟母亲走了,爸爸也一直没有和她联系过,她对爸爸的印象几乎没有了。
这30多年,她一直没有父亲的消息,也不知道父亲是什么样的情况,就算知道父亲生病了,她也是无法回来的。
她成年之后,母亲病倒了,她要照顾母亲,后来她结婚生子了,又要照顾小孩,而且她的身体也不好了,根本没有精力回来照顾她的父亲。
她说她始终是父亲的女儿,既然父亲留有遗产,那么她作为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那么就应该由她来继承父亲的遗产。
她看着四个叔叔姑姑,并没有打算要把他父亲的遗产交给她,就一直争执着,要回属于她的遗产。
齐家四个兄弟姐妹看着侄女是有备回来的,他们直接将子女告上法庭。
那么齐明的遗产,应该分给谁呢?
1、齐家四个兄弟姐妹表示,这30年来,侄女都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是他们和母亲照顾兄弟的,他们尽到了主要抚养义务,可以多分兄弟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他们认为齐玉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就不应该分遗产。
2、齐玉在法庭上很委屈,表示自己从小就过着没有父亲关心的生活,成年之后要照顾母亲,照顾孩子,自己身体也不好,实在分身乏术,但她是父亲的亲生女儿,就应当由她来继承父亲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齐明离异,父母不在,子女只有齐玉,如果齐明没有留下遗嘱,一般情况下,由齐玉来继承他的遗产。
3、一审中,法院判决齐明的遗产38万由女儿和4个兄弟姐妹平分各得7.6万元,齐玉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齐家4个兄弟姐妹可以轮流照顾兄弟的生活,证明他们的家庭家风很好,讲感情,所以进行了调解,让他们体谅侄女。 经过调解,38万的遗产,齐玉获得7.6万,另外她获得动迁房继承折价款15万,并且获得父亲丧葬补助费2.5万余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有何看法?
我觉得我们的法律有时候挺混账的,这女儿根本就没有资格继承遗产,30年一天都没有照顾过父亲都是父亲的兄弟姐妹在照顾,连父亲死了都没有回去看一下,试问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继承遗产?我们的法律应该规定,不赡养父母的人不配继承遗产除非父母指定让继承,还有不抚养孩子的父母也不应该要求孩子赡养!
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既然享受继承权利,那么同时承业赡养义务,起诉女儿拿30--18=12年的赡养费共12*3=36万
遗产就让那不孝女分呗,然后再起诉追索她父亲的医药费、赡养费,在法律的框架里来嘛
[滑稽笑][滑稽笑]钱真tm是个好东西
病时找不到,继承时就能找到冒出来了
靠,这样分配,法官你是法官吗?不照顾的反而得的多,付出辛苦反而得的少
先让她把这30年的抚养费,交通费,医疗费补交一下
80年没见,人家女儿也是第一继承人
先把她父亲的医药,看护费刨除再谈继承的问题,甚至就不该让她继承。
真的厚脸皮,难道你父亲葬礼的那天,你都不空吗?
尽了赡养义务才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应该责权利对等,不能鼓励不劳而获,不能鼓励不付出而收获
以后老人都不要照顾了,反正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只要男人爱孩子,没有大毛病,就不要离婚,人不能太没良心。
首先女儿七岁离开,我不知道法律如何定的,我认为父亲也没进到抚养义务,18岁之后没管过父亲确实不对,不过现在18岁有几个人有能力赡养生病的父亲
我是不信男的会思念成疾的
不要脸的东西。小心爹在地下不愤,夜夜来家讨说法。
法律不能够让好人受伤
以前种种是非可以不论,出席父亲葬礼,送生父最后一程是为人子女最起码的道理吧?此女有何颜要求继承遗产?此钱好拿,但是难免被人讥讽耻笑!
竟然没有丧葬费?
藏都不参加心里只有帐
搅屎棍!
为什么不先判她个遗弃罪,关个三五年的呢?那几十万除掉照顾齐明的费用,剩下的给她又如何?
什么狗屁判决,完全助纣为虐,枉顾人伦!!!!
兄弟们没有用心呵护齐明吧
天理何在 这女的都不看她爸一眼 还有什么见面来要遗产
没有赡养过 就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