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女子举报公公婆婆名下有近亿元的资产,其中包括8套商铺和3套住宅。女子实名举报她的公公婆婆,而她的公公婆婆都是体制内工作人员,虽然他们已经退休,但如果收入超出了他们的正常工资水平。当地回应说,已经成立了调查组。 (案例来源:) 一女子在社交平台实名举报她的公公婆婆名下有巨额财产。 这名女子说她的公公是南充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她的婆婆是工商银行南充分行计财处处长。 这名女子说,她的公公婆婆名下有巨额来源不明的财产,估值8000万到1亿元,含有八套商铺和三套住宅,还有大量名贵的红木家具以及收藏的字画。 当地回应说,他们已成立了调查组,女子所举报她的公公婆婆,他们的确是体制内的人员,不过已经退休了,但是会依法依规处理的。 可为什么女子要大义灭亲呢?儿媳为什么要举报公公婆婆呢?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呢?但不管怎样,既然女子实名举报了,那么当地就得调查。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女子实名举报,是她的权利,也是她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女子作为儿媳,发现自己的公公婆婆名下有巨额的资产,公公婆婆只是公务人员,资产明显超过了他们的收入水平,已经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作为公民的女子,有权利和义务举报。 很多网友猜测可能女子与公公婆婆有巨大的矛盾,但不管怎样,女子的行为也算是大义灭亲,如果查证属实,女子也算立功了。 2、如果举报属实,女子的公公婆婆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如果不是儿媳实名举报,有谁能够想得出两名退休人员资产竟然达到上亿元,这明显超过了公职人员的正常收入。 所以如果女子的公公婆婆不能够证明自己上亿元资产的来源合法,那么女子的公公婆婆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女子的公公婆婆会被判处5~10年的有期徒刑,并且追缴财产的差额部分。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前老婆,前儿媳,不分前后的小三,现在都是反腐主力军,前儿媳有一个特点,就是不知道这些非法财产的具体来源,但是知道这些财产隐藏的具体位置,动手快的话,抄家特别方便,迟了就被转移了。
分赃不均引发的矛盾,都不是好鸟
前婆婆
卧底归来
说明公职人员工资真高
现在没有安全着陆的说法了,你退多少年,查出来一样坐牢!
有一些人不能玩的花,后果承担不起
决不能实行财产公布制度!会死人的!
真是花轿抬进一个活见证,
敌营中的进步力量!
分赃不均呗
[滑稽笑]
举“贤”不避亲[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家贼难防[滑稽笑]
不了了之。
败家媳妇
好,分分钟钟吃饱,能捞了,不弄个家破人亡显示不出权利
我说亲家送的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