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分了,法院院长等30多名法官竟集体接受宴请,公平正义何在?

谈谈梁开贵 2024-07-02 13:22:42

近日,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孝义市法院院长杨某等人顶风违纪,违规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法给予杨某等人撤职处分(山西纪委通报全文见文末)。法官违法吃喝与违法行使职权紧密关联,不只山西一地,全国各地个别法官违法乱纪的现象屡有发生,严重影响司法工作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那么,作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如果法官违法乱纪,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法官违法行使职权,又如何能保证裁判公平公正?

相关案例

刘某是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分家析产案件中,将自己及丈夫的户口迁入本区东管头村郑某儿子小刘家中,并指使审判员王某伪造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三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从而制作相应的调解书,因此获得拆迁补偿款百万余元。后来,刘某伙同郑某,帮助法院副院长李某,以同样的手段,将李某和赵某的户口迁到郑某干儿子小赵家中,指使审判员王某做出调解书,后因小赵反悔,李某及丈夫赵某未取得拆迁补偿款。

法院认定,刘某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滥用司法权力,侵吞开发公司的拆迁补偿款高达百万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法院判决,刘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文启律师说法

法官违法违纪,既要接受党内处分,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办案期间,法官若是有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人身自由、诉讼权利,以及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利用办案之机拉赞助、乱收费或占用房产及交通、通讯工具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党内处分由低到高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若是行为人已经接受政务处分,则不必再进行处分。此外,刑法在贪污渎职罪一章设置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罪名,对法官的滥用职权、渎职失职行为依法进行惩处。

另一方面,确有证据能够证明,司法工作人员在案件审理期间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再审,法院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确保裁判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文启律师建议

公正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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