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晚上认认门?”河北,一男子得知女性朋友老公不在家,于是就要去对方家里认认门,随后,女子给男子做了一顿晚饭,结果当晚两人发生了关系,期间女子没有强烈反抗,第二天,女子在朋友的鼓励下报了警,可是男子却并不认罪,称当晚是女子主动留的自己。 【来源:裁判文书网】 凌晨四点的城市,寂静得可怕。 徐某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泪水无声滑落。 就在几个小时前,她失去了腹中的孩子。而这一切的源头,仅仅是因为一次“不好拒绝”的同事邀约。 李某和徐某,原本只是公司里再普通不过的同事。 因为工作关系,两人逐渐熟络起来,偶尔闲聊几句家常,仅此而已。 然而,这份看似平常的同事关系,却因为李某的邪念,演变成了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 那天,李某得知徐某的丈夫出差,内心邪恶的种子开始滋长。 他以“同事关系”做幌子,试探性地提出要去徐某家“认认门”。 徐某自然明白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不妥,委婉地拒绝了。然而,李某却步步紧逼,一再表示只是“同事间的正常来往”。 徐某担心直接拒绝会影响同事关系,最终还是妥协了。 在徐某家,简单的晚餐后,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气氛也变得微妙起来。 徐某多次暗示时间已晚,李某却故意拖延时间,不肯离开。 徐某内心挣扎不已,担心拒绝会得罪同事,破坏工作上的关系,只能无奈地继续“招待”着这位不速之客。 深夜,李某终于露出了真面目,开始对徐某进行露骨的言语挑逗。 徐某明确表示拒绝,但李某早已被欲望冲昏了头脑,完全不顾她的感受,强行与徐某发生了关系。 徐某当时怀有身孕,为了保护腹中的孩子,她不敢激烈反抗,只能尽力挣扎。 然而,这却被李某曲解为“半推半就”,甚至认为是“自愿”的。 最终,徐某的手腕被李某弄伤,而她也在第二天早上,因为腹痛和见红被送进了医院。 医生诊断,徐某因为外力作用导致流产,不得不进行手术。 躺在病床上的徐某,身心俱损,万念俱灰。 在朋友的鼓励下,她终于鼓起勇气,向警方报案。 面对警方的询问,李某竟然毫无悔意,坚称徐某是“自愿”的,理由是徐某“没有强烈反抗”。 他甚至狡辩说,两人相处了十几个小时,徐某还留他过夜,这足以证明徐某对他的“好感”。 然而,法律不会被这种荒唐的逻辑所蒙蔽。 法院认为,徐某的“没有强烈反抗”并非自愿,而是出于对腹中胎儿的保护。 徐某的拒绝、挣扎、身上的伤痕以及事后的反应,都足以证明李某的行为违背了她的意愿。 最终,法院认定李某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这起案件,撕开了职场性骚扰的遮羞布,也引发了人们对职场关系界限的深刻反思。 李某的行为,正是利用了同事关系的特殊性,模糊了“自愿”与“非自愿”的界限,最终实施了侵犯。 这起案件也为所有职场人士,尤其是女性敲响了警钟:在职场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学会拒绝不合理的要求,勇敢地对性骚扰说不。 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社会#
判得太轻,应该化学阉割🈹[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都不是好东西
人渣孕妇都不放过
孩子不掉就没事,只能说女的也不是什么好鸟
强奸至流产,情节严重恶劣,才4年?
间接杀了一人,到四年太轻了
主要是流产了,事情瞒不住了!
没一个好货色,咎由自取,
大晚上只要让你进门,孤男寡女的
没有激烈反抗这话怎么那么熟悉,那次的事是警察,这次你不是警察,呵呵呵,还得有虎皮好
判的太轻,无震攝作用!
这不是人!
这种女人死不足惜,一切皆究尤自取
这男的女的都不是好东西,要不是流产了,没法交代,才不会报警呢。
这女的有病,丈夫不在家就永远不要带男人回家,就是没有什么让丈夫知道了你带个男人回家也会影响夫妻感情!
这种男人应该承担割掉就好了~[害羞]
对孕妇还下得去手,真是人渣,怀孕期间夫妻都不敢随便做这种事
那男的才是真的老狡猾,还好女子报了警
这种同事关系变成性关系的事情,简直太可怕了,让人心寒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不给机会,别人怎么可能会得逞?
女性真的属弱势群体,在抛头露面的工作中很容易被男性盯上并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