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00后小伙包养网上认识的57岁大叔,每月支付一万三千元,同居不到三个

小贝侃法 2024-07-11 21:33:29

山东,潍坊,00后小伙包养网上认识的57岁大叔,每月支付一万三千元,同居不到三个月大叔消失不见。小伙报案起诉要求大叔返还相关费用。

(案例来源: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四川观察)

家住山东的00后小伙刘某,从小就发现自己有一些难以启齿的癖好。

刘某家庭条件非常不错,父母都是做生意的。但也由于做生意的原因,刘某的父母很少陪在他的身边,很多道理知识没人教授给他。

长时间一个人的生活让刘某感到很孤单,他只能通过上网来舒缓孤独。渐渐地也让刘某养成了一些癖好。

当刘某再一次刷视频时被正在直播的吕某吸引住了。吕某侃侃而谈的样子和层出不穷的段子给刘某带来了很多欢乐。

从吕某的自述中刘某知道吕某是一名退休老人,在家闲来无事,平时经常自娱自乐,如果有人打赏,还能赚取部分收入,也算是个不错的消遣方式。

为了吸引吕某的注意力,刘某多次进行高额打赏。甚至一次性给吕某打赏了近万元的礼物。

这一波土豪做法一下子惊到了吕某,吕某担心是哪家孩子不小心按错了,急忙联系对方。

刘某见吕某主动联系他,趁机向对方表达自己的对他的喜爱。两人互换了联系方式。

经过一段时间的聊天,刘某告诉吕某自己父母常年不在家,从吕某的身上刘某感受到了温暖

于是刘某在微信上向吕某提出包养的提议,希望吕某能够过来照顾他的生活,平时只需要打扫卫生,做一些日常吃食就可以了,如果答应的话,他会支付吕某每个月13000元的工资。

一开始吕某是拒绝的,自己一把年纪做这种事,要是传出去自己的老脸往哪搁?

但是刘某再三地向他发出邀请,并且表示吕某在此期间的所有开销都由刘某支付,并且节假日也会买礼物,发红包。

高昂的工资和诱人的条件让吕某逐渐动摇,最终吕某觉得先干一段时间,不行再离开。

但刘某过分的要求越来越多,逐渐让吕某无法忍受,于是吕某决定带着自己这段时间都收入一走了之。刘某发现吕某逃跑后,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一气之下将吕某起诉了。

刘某方面称,双方达成“包养协议”,约定由刘某每个月支付给吕某13000元,双方开始同居活。

几个月内,刘某已转给吕某152385.98元,之后吕某仅陪同刘某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便销踪匿迹。而扣除生活费及红包吕某共拿走刘某60734.21元钱款。后经刘某多方催讨,吕某均拒不还款,侵犯了刘某的合法权益。

刘某认为他与吕某之间达成的“包养协议”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故该协议应属无效协议,也就是说每个月13000的工资是无效的。并以此为依据,要求该吕某退还其给予的60734.21元包养费用。

吕某则辩称,双方没有达成包养协议,口头协议也没有。吕某只是去刘某家中工作,吕某在刘某家中居住一个月左右,后因刘某父母原因吕某搬出去住,期间刘某仍去吕某住所吃饭,所以生活费仍由刘某承担。

吕某离开后,刘某向其追讨款项,称吕某多拿了3万元,吕某经计算认为自己只多拿了1万元。多出来的一万元也已经转给刘某的父母。

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刘某主张双方存在协议,但未提交证据证实,因此对其主张的包养关系,法院不予认定。

相反,综合审查现有着证据,根据吕某买菜记录,以及和刘某父母的转账记录情况等,吕某主张的服务协议具有高度盖然性,应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刘某与吕某之间形成的服务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该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刘某需要支付吕某在职期间的工资。

综上,刘某主张的向吕某转账余额60734.21元,扣除吕某依据协议应取得的工资39000元及向刘某父亲转账10000元,剩余款项11734.21元,吕某应当返还给刘某。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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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止叟 12
    2024-07-11 22:03

    刷新三观,是什么限制了我的格局?

  • 2024-07-11 21:56

    “刘某过分的要求越来越多,逐渐让吕某无法忍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谁知道?

  • 2024-07-11 21:53

    吃瓜吃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