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机构改革怎么改# 1.撒销地级市,或让地级市管辖权仅限于设区范围; 2、10万人以下的人口小县撤销,并入附近的县; 3、工、青、妇、残等群团组织统一转隶到社会工作部; 4、政府职能部门整合,该设的设,该撤的撤,以主要职能命名,不要出现原部门名字堆砌的奇葩现象。如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直接以“经济发展局”命名即可,减少行政浪费; 5、明确执法主体,不要出现辅助执法的说法,执法就是执法,身份明确,辅助执法模糊了执法边界,对法治建设是莫大的伤害; 6、清理编外人员,在编人员均为国家公职人员,编外人员的存在模糊了国家公职人员的界限。一是一旦出现负面舆论,即便机构及时清退临时工,也不足以平息社会舆论。二是编外人员的存在,给编内个别人员吃空饷提供了条件。
步伐大一点:2、常驻人口低于15万人以下的小县撤销,并入附近的县,常驻人口低于4000人的乡镇合并。
最应该的是撤省,合并地市全国建100左右规模比较大的市或州直接规中央管理
你这是要砸别人的饭碗,太狠
500万人设立一个县,低于4000万不设省,每个乡镇不少于50万人。
有法可依,依法治国
撤消地市、省直管县市!中东部省市区撤并人口少于30万的县和人口少于100万的市辖区原则上市区人口少于300万的市不设区!
不折腾最好。
大西北地区10万人以下的县很多
撤销地级市或者停止地级市管县已刻不容缓,一下子可以精简20%左右的人员编制。
跟阿根廷总统学现成的就行!
干脆利索,精兵简政,改出实效,有远见,赞❗
这个建议太好了,可是以现在的能力办不到
撤销地级市才是真改草
小于一定面积并且人口小于一定数量的地级县级和乡级撤并,人口少但面积大或者面积小但人口多不撤
早该这样了!
50万以下人口的县都应该撤销
准奏,成立一个部门专门处理此事,小编负责安排他们的后勤,以解后顾之忧。
取消地级市这一级别 直接省管县 取消乡镇级别 直接县管村
一个省长要管100个县,我估计连县长叫啥都不知道。为啥一个连只有3个排的编制吗,就是可以达到管理的精力范围。除非设置20个付省长。
撤销地级市,合并县、区,刻不客缓!
撤销地级市,全部省直管县,小县合并
撤销地级市,设50个左右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
还是重归郡县制吧!有的省大了点,地级市小了。乡镇早该合并了。
首先撤销地级市
像我老家,两个镇其实地方没多大,就是人口多了点,应该并为一个镇,直接减少一套人手!
无聊的瞎操心!
支持取消地级市,
社会飞速发展并县
真正的专家!条条精准!
有点靠谱!听其言观其行!
现在通讯这么发达,以前是无法比的,完全具备可实施性!
就算最后这样做了,你还是不满意的,你还会有更高的要求,因为你还是没有机会。
地级市降低行政效率,增加腐败空间,必须撤销。
撤销市和镇!每个村设常住为公室
三沙市说不可能!
支持!
宪法怎么规定的就怎么做。
都对,做不到啊
对
村镇自行管理
减少县乡才是真改革
值得点赞。
撤市余下县乡。县乡整合。
同意,按此办理
正确方向,30万人口以下或地域狭小的县市区都可以考虑撤了。
5-20万人正好满足一所高中的生源
县落后了,应该都撤了,就像过去郡太多了不好管全撤了,改设行省,现在的县乡镇太多了,并且还是大部分都是没有税源的,全撤了吧,改为市政制,每个市管十到二十个政,每个政5万到20万人,
没100W人怎么叫县呢[并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