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采访多名高校毕业生发现,性别歧视、地域歧视、性格歧视、第一学历歧视等各种歧视横亘在他们的就业之路上。
而教育部前不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等。就业促进法也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等不同而受歧视。
受访专家认为,就业歧视现象长期存在的一个原因是缺乏救济机制,鲜有人在遇到就业歧视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平等就业权利。建议畅通就业歧视的救济机制,同时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领域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让人才回归人力资源市场。(文/法治日报 漫画/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