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入职:能不吃的苦,咱尽量不吃

运营向知一 2024-07-08 22:35:34
作为刚进入职场的应届生,那在资本家眼里,就是待宰的小肥羊。从劳动合同的签署,到试用期的考核、离职的流程,处处都有坑。今天我这个老职场人,就来给大家讲讲,怎么避开这些坑。 一、入职避坑 ✅不签署空白劳动合同。签合同前,确保用人单位名称、合同起止时间、试用期、工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关键条款处,不能留空白。 ✅及时索要劳动合同。遇到公司百般推脱,不给合同原件时,留意收集关于薪酬待遇、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等证据,以防以后需要通过仲裁或诉讼,来确认薪酬标准、劳动关系。 二、试用期避坑 ✅试用期最长只有六个月。并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公司延长试用期属于违法行为(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但在北京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试用期恶意辞退。考核标准过于主观,不能成为辞退理由,比如工作态度不积极、知识储备少、学习能力差等。 三、薪酬避坑 ✅加班工资的计算——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动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但注意,加班费的仲裁时效,是在离职后一年内。 ✅谨慎签署PIP。签署绩效改进计划之前,要留意是否有不合理的条款,尤其是关于自己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免予经济赔偿的内容。并且,即使签署了PIP,劳动者也有权根据劳动法,获得经济补偿。 四、竞业协议避坑 ✅入职时如果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离职时,公司需要明确告知员工,他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约定。万一公司未主动提及,我们离职的时候,要自己主动询问,并留存证据(比如写到离职证明里)。 ✅在确定需要履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内解除竞业限制时,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 祝所有刚进入职场的小可爱,都能避开一切大坑,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主要摘自《职场人必读:劳动纠纷解决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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