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一名女生遭校外社会醉酒人员调戏,被同校三名男生制止后,双方发生口角,三名社会醉酒男子跑进学校内找事,其中一名醉酒男子掐住一男同学的脖子,该同学挥拳反击后醉酒男子倒地,后经医院诊断为脑疝,需要开颅手术,该学生派出所拘留。
这件事引起热议。
首先,应该定性这三人对女生的行为定性是是什么?如果调戏女生,是不是涉嫌骚扰罪,流氓罪,当然我们知道目前流氓罪取消,但其性质仍然是耍流氓行为。
这样的行为怎么定性呢?
耍流氓的行为在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犯罪。具体来说,如果耍流氓的行为涉及到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情节更为恶劣,如聚众犯罪、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可能会被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且该三名男子酒后闹事,应该定性寻衅滋事罪,是没有任何问题。
三名同学将女同学解困后,回到校园,应该讲大家都相安无事了。但是三个醉酒社会人员竟然闯入校园内与学生继续争执并掐一男同学脖子,这种情况下,已经危及到了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果这名同学没有选择反抗,那么有可能自己生命受到威胁,这个时候,该同学下意识的自我保护情况下,将该男子摔倒,致使该男子受伤。我认为这是属于正当防卫。
该名同学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说,在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对学校人员进行拉扯卡脖子,都无动于衷的话,那么将来这个社会还谈什么正义?
所以,三名学校学生勇于出手,制止这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我认为应该定性为见义勇为,男同学致使掐脖子男子受伤,应该定性为正当防卫。
我们这个社会必须弘扬正气,必须要更多的人敢于站出来,敢于向邪恶说不,敢于出手保护像同学同事的弱势群体,像女同学,女同事等等。让天下充满正气,对邪恶形成人人喊打的场面,绝不能纵容姑息恶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