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转让”2年后新公司拖欠工资不交社保

开始过程娱乐 2024-11-24 21:02:33

在当今社会,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依然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近日,一位名叫郭先生的木器加工厂员工因新东家拖欠工资和社保而走上了维权之路,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讨论。

郭先生于2015年加入了一家木器加工厂(以下简称A公司),每月收入6500元,并享有“五险一金”的待遇。,2022年初,由于经营困难,A公司将厂房出租给另一家公司(B公司)。新东家接手了原公司的设备,还继续留用了原公司的员工,包括郭先生。此时,郭先生的社保关系也被转移到了B公司的账户上,而他的工资待遇则保持不变。

,好景不长。今年4月,由于B公司经营不善,停止为郭先生缴纳社保,还拖欠他21219元的工资。面对这种情况,郭先生多次向B公司催讨,对方却声称他并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让他去找A公司主张权利。而A公司则表示与郭先生早已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对其所遭遇的问题并无责任。这种推诿行为让人感到无奈和愤怒。

在这样的困境中,郭先生决定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委托律师,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及拖欠工资共计超过5万元。在审理过程中,两家公司均提出各自辩解:A公司强调已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而B公司则认为自己只需承担部分责任。

经过多次调解,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两家公司最终同意支付给郭先生共计4万余元,其中包括1万元来自A公司的经济补偿,以及3万元来自B公司的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这场看似简单的纠纷,却反映出当前职场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在企业更换经营主体或名称时,对于员工来说,要明确新的用人单位是否会承担之前工作的所有责任。,如果发生争议,也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免错过维权时机。正如王金海律师所言:“如果单位名称、经营主体更换,一定要明确经济补偿金给付主体和数额。”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越来越意识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每个劳动者都应当提高警惕,对待自己的工作合同、薪资以及社保等方面的信息保持清晰。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共同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小编想问: 在你看来,当面临类似困境时,我们该如何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对此你怎么看?

文章资料来源: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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