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糊涂!山东乐陵一名14岁智障女孩一人在家时,被同村男子侵害,事后,女孩家属找男

好大的瓜 2024-07-08 13:22:43

太糊涂!山东乐陵一名14岁智障女孩一人在家时,被同村男子侵害,事后,女孩家属找男子理论,通过协商,男子给了女孩家8万将此事私了。万万没想到,女孩家属带她去医院做流产时,医生一眼发现问题,马上报警,成功将男子送进了监狱。

晚上,母亲烧好水,把姚兰叫到浴室,准备给她洗澡,但是,当母亲脱去姚兰衣服的那一刻,她如遭雷击。

14岁的姚兰,小腹竟高高的隆起,看着已经怀孕好几个月的样子。

母亲这才回想起来,姚兰确实好几个月都没有来月事了,而且前段时间也有经常恶心反胃,本以为是吃坏了肚子,现在看来,根本就不是这样。

到底哪个禽兽把姚兰给糟蹋了,她还只是个14岁的孩子,而且,精神也有点不正常,哪个挨千刀的对这个可怜的孩子下了毒手。

母亲哭天喊地的咒骂,父亲像疯了一样,拉着姚兰使劲问,但姚兰什么都不懂,只会傻傻的笑。

他们两人反复回忆,仔细搜寻身边的可疑人物,很快,他们把目光锁定在了同村的姚刚身上。

姚刚是个光棍汉,一把年纪还没娶媳妇,他经常到姚兰家里来,而且从来不空手,每次都给姚兰带点小零食,姚兰也很喜欢他。

大家乡里乡亲,而且他是看着姚兰长大的,所以姚兰父母以为他善良,可怜这个孩子,万万没想到,他竟是个人面兽心的畜生。

姚兰父亲暴跳如雷,气势汹汹冲到姚刚家里,一拳将他打倒,揪着他的衣领问到底是不是他干得。

姚刚害怕,没敢瞎编,乖乖承认了。

原来,6个多月前,他到姚兰家里去,发现家里只有姚兰一个人,正值夏天,姚兰穿着薄薄的连衣裙,他一时冲到产生恶念,与姚兰发生了关系。

事后,她还给了姚兰两个棒棒糖,叮嘱她千万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

姚兰的父母恨得牙痒痒,想要报警,谁知姚刚“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求他不要报警,他愿意赔钱。

一听赔钱,姚兰的父亲有点心动,最终通过协商,姚刚赔了姚兰父母8万元,这件事就算是私了了。

姚兰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不敢再拖,父母赶紧带着她到医院来,准备做流产手术。

虽然姚兰的父母什么都不说,但经验丰富的医生看着这个瘦小的女孩,马上就察觉到不对劲。她才14岁,而且智力不正常,这种情况多见于被侵害。

于是,医生马上向上级报告。

经过调查,警方很快发现锁定了嫌疑人姚刚,检察院对姚某甲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姚兰精神不正常,姚刚却偷偷和她发生关系,已经属于强奸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姚兰精神不正常,所以,不管她是否自愿发生关系,不管姚刚采用什么手段,这都是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强奸论处。

2、法院依法对姚刚判处6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姚刚的行为已经属于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而且很可能是强奸幼女,还要被从重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姚刚有期徒刑六年。

3、姚刚给姚兰父母8万元,达成的和解协议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姚刚为了不坐牢,给了8万元,和姚兰父母达成和解协议。

姚刚这是犯罪行为,姚兰父母答应不追究法律责任,已经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法律规定。

所以,这是无效约定,8万元应该退还给姚刚,姚刚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要想不受到法律制裁,姚刚应该克制好自己的欲望,不违反法律规定。违法以后,再想逃避责任,那只能是痴人说梦了。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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