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公婆太精明了!江苏南通儿子儿媳蜜月旅行,公婆给转了17万,而后,公婆又转了160万给儿子买房,5年后,儿媳起诉离婚,没想到,公婆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拿出10张借条,要求返还180万,儿子站在父母一边,儿媳却说是公婆赠与,法院判决结果亮了。
“我算认清你家人了,这么多年就是防着我,算计我,是吧?”乔梦气呼呼的瞪着丈夫钱洋。
钱洋小声嘟囔了一句,这些钱反正都是咱俩花的,你凭什么不还啊。
乔梦冲他大吼道:这婚我跟你离定了!
原来,乔梦接到法院传票,公婆竟然起诉他们夫妻俩,要求返还180万元。
乔梦怎么也没想到在她和钱洋闹离婚的时候,公婆会来这么一招儿,不就是怕自己分财产吗。
乔梦和钱洋在2017年10月步入了婚姻殿。
那时候,乔梦沉浸在新婚的幸福中,钱洋也十分浪漫,带着她出国蜜月旅行,去看海。
只要是乔梦喜欢的东西,钱洋二话不说一定会送的她面前。
乔梦还暗自庆幸,自己嫁对人了,虽然租房住她也高兴。
可是,乔梦哪里知道钱洋租房的钱,都是他父母给拿的。
婚后没多久,钱洋就开始张罗看房子,他受够了租房的日子,乔梦却发愁拿什么交首付。
钱洋只是神秘的一笑,自信满满的告诉她,他有办法。
钱洋看好房子后,他去找父母说他看好了一套房子,但是还缺一些钱。
钱洋父母跟他去看了一眼房子,也觉得非常好,一想儿子都结婚了还租房住也不是长久之计。
他们准备拿出160万给儿子买房子。
但是,钱洋的父母还是不放心,提出让儿子写一张借条。
“爸妈,这笔钱我们一定会还的。”钱洋满怀感激和愧疚的说道。
他知道这笔钱不是小数目,也是父母的辛辛苦苦攒下的。
钱洋父母却说:如果乔梦跟你离婚这房子她得分一半去,让你写借条是为了以防万一。
钱洋瞬间明白了父母的良苦用心。
当钱洋拿了钱去买房的时候,乔梦问他哪来的钱,他说是父母给的,却没有提到借条的事情。
买完房子后,乔梦欢欢喜喜的和钱洋搬进新家,她很感激公婆开明。
一转眼,乔梦怀孕了,这个消息让家里人万分欣喜。
公婆经常给乔梦做一些好吃的送过去,让她多吃,好生一个健康漂亮的宝宝。
乔梦初为人母却担心生完孩子不会照顾,她想请个月嫂,婆婆拉着乔梦的手让她不要担心这些,月嫂钱她给出。
果然,乔梦生孩子时婆婆给拿了3万多。
然而过了5年后,乔梦和钱洋经常闹矛盾,乔梦一气之下起诉离婚。
没想到,在乔梦和钱洋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公婆直接把他俩起诉了。
法庭上,公婆说从乔梦和钱洋结婚后,他们前前后后给儿子转了20笔钱。
有17万是用在乔梦和钱洋蜜月旅行以及租房上了。
还有160万是支付购房款交等费用。
另外,还有儿媳3万多生育和月子看护费用。
然后,公婆拿出10张钱洋写的借条。
乔梦都惊呆了,她没想到钱洋写了这么多借条。
而令她气愤的是,钱洋居然和他父母一伙,还说这钱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该他和乔梦一起还。
1、乔梦认为这些钱是公婆的赠与,并不是借贷,不同意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乔梦表示这些钱都是用在她和钱洋的婚后生活中了。
公婆给的这些钱都是赠与,不是借的,而且有一些借条她也不知道。
所以,乔梦不同意返还。
2、公婆认为,这180多万是借给儿子儿媳的,儿子也认可是借的,儿子儿媳应当一同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钱洋父母拿出10张钱洋写的借条,有17万是用于蜜月旅行、租房;
有160万是用于支付购房款、维修基金、契税等;
还有3万多是生育及月子看护费。
总计180万多。
钱洋也表示他是问父母借的钱,这些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他和乔梦一起偿还。
3、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认为,虽然钱洋认可这180万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不能直接说乔梦也认可。
考虑到双方关系特殊,如果真借了钱,公婆完全可以让儿媳也在借条上签字,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让儿媳同意这笔借款。
此案中,公婆没有别的证据证明儿媳同意这笔借款。
也没有证据证明公婆和儿媳之间达成借贷合意。
另外,公婆在儿子儿媳夫妻关系好时不要求还钱,在儿子儿媳离婚期间要求还钱,于法无据。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钱洋父母的诉讼请求。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