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女子因前夫去世,在婆婆的撮合下,带着一儿一女,嫁给了头婚的小叔子。 女子表示:“前十年的关系结束了,未来我们将以爱人的身份陪伴着彼此!”
如今,夫妻俩又生了一个孩子,一家五口人生活在一起。这名女子叫花花,95年出生,男子姓王,92年出生。
这件事情发到网上之后,引发了很多网友的热议。有人说,接受不了,根本接受不了,太尴尬了,下不了手。
有人说,这是最好的结局,婆婆留住了儿媳,留住了孙子孙女,也成全了小儿子。对于女子来说保住了这个家。
也有人说,我同学妈妈也是,老公去世了,嫁给了老公大哥,一起养前夫的三个女儿,没有再生,感情还不错。
婆婆同意,女子同意,小儿子同意,孩子们也同意,可以说是最好的组合。可是,有些网友却不同意了?
我也很奇怪,关他什么事儿呢?人家过的幸福着呢。不管怎么说,总比嫁给外人强,最起码是亲人,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永远都是别人。
还是婆婆会算帐,又省了一分彩礼钱
非常好 祝福
肥水不流外人田,有什么好尴尬的
比嫁给公公那家强多了。
肥水不流外人田
为什么不同意?知根知底,大家都同意,对孩子来说也是最稳的保障,最后祝你们一家开开心心,幸福的生活下去。
只要两个人幸福快乐就好
祝福你们一家人,
挺好的,祝幸福!
牛逼
本人经过统计:这婚事有95.3%的网友坚决反对。
确实这样对孩子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皆大欢喜
弟继嫂,自古有之吧
乱!
有什么,当事人觉得开心就好了,对孩子来说,总比找个陌生继父要好,对女孩子,那些人面售心的继父太可怕。
接受不了
这对一家人来说是最完美了结局 点赞👍
95年出生的太早结婚了。
赞同,又是一家人。
省了一份彩礼钱 ,主要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死了怎么埋
下不了手?早就想下手了吧
挺好的啊,祝福一下!
这是老早就有事啊
这对家庭,对孩子都是好的
老新闻了,这个肯定是好女人。就是小叔子吃亏了。
95年出生的,已经结婚十几年了有了二任丈夫三个儿子。
几十年前好多都这样
逆天
嫁给了头婚的小叔子?????
说实话,不是不行,但是,不要卖弄。拿这个事儿卖弄,那就无耻了……看到很多次他们各种视频了
这是好事祝福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