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到家了!”湖南,女子被确诊癌症,她害怕连累家人,直接从医院16层纵身一跳,竟然砸中一男子,两人都当场死亡。医院出于人道主义,赔偿男子家属44800元,可家属觉得太少了,直接把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9万,法院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长沙中院)
张大海胃疼半个月,一疼起来就大汗淋漓,吃药止疼。
妻子催他去医院做个肠胃镜,他老是推三阻四,直到把妻子气哭了,他才请假准备去医院检查一下。
张大海42岁,是家中的顶梁柱,靠着在一家工厂做技术工的收入,勉强维持着一家三口的生计。
所以,不是他有多忙,而是不敢去医院,一圈检查下来,没个千八百的下不来。够家里半个月的生活费了。
万一检查出大毛病,那可是家里的灭顶之灾,他没这个勇气。
妻子李秀梅温柔贤淑,儿子张小明正在读初中,一家人的日子虽然清贫,却也温馨和幸福。
如果自己有个三长两短,那这个家的天就塌了,所以,张大海有个头疼脑热,药都很少吃,就靠自己的免疫力自愈。
妻子看张大海疼的冷汗淋漓,呲牙咧嘴,一下子就哭了:“大海,你说你不把自己身体当回事,你这是吭我们母子呀,你要是把小病拖成大病,我和儿子咋过呀?”
就这样,张大海决定请假去医院看看,可他哪里知道,一场无妄之灾,正悄然而至。
这天早晨,他早早地起床,怕有些检查禁止吃东西,他既没喝水也没吃东西,便骑着那辆破电动车向医院骑去。
与此同时,医院住院部的16楼病房,住着一个被确诊癌症的叫刘琴的女子。
虽然家人都瞒着她病情,但敏感的她,但住在一个病房的,都是癌症患者,她也预感到自己的不妙。
一天,丈夫被医生叫走,她躲在门外偷听,医生和丈夫的对话,被她听个一清二楚,知道自己的病要花几十万,也没什么治愈的希望,她感觉到万念俱灰。
所以,经过几夜的内心挣扎,她决定从楼上跳下去解脱自己,也不连累家人。
本来。刘琴和张大海不认不识,人生毫无交集,可就在刘琴从16楼纵身一跃那一刻,他们就紧密联系在一起。
好巧不巧,刘琴跳下来时,正好砸在张大海身上,两人都倒在了血泊之中,当场身亡。
周围的人尖叫着四散而逃,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有人则惊恐地面对这一幕唏嘘不已。
很快,医生和警察赶到了现场。经过检查,医生宣布张大海和刘琴死亡。
李秀梅得知噩耗,哭的死去活来,她后悔怎么不陪着丈夫一起来,如果那样,可能丈夫也不会出事。
李秀梅撕心裂肺,她无法接受丈夫就这样离她而去,留下她们孤儿寡母,日子可咋过?
刘琴不想连累家里,可临死还是让家庭陷入一场纠纷中,她丈夫要对李秀梅做出赔偿毋庸置疑。
但同时,李秀梅还认为,医院也存在责任。
医院也不辩解,毕竟张大海是在医院出的事,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医院决定给予李秀梅44800元赔偿。
面对这笔钱,李秀梅认为远远不够,她失去了一个家庭的顶梁柱,这样的赔偿杯水车薪。
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李秀梅一纸诉状,把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9万。
有人觉得,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人卧轨了,你让人家铁路负全部责任可能吗?
跳楼女子虽说值得同情,但负主要责任,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但绝不是提供自杀的地方,医护人员也不可能24小时跟着你,男子也是很无辜应该赔偿,跳楼的女子家属应该是监护人,应该赔偿人家,这才是正解!
那么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李秀梅认为,丈夫是在医院出的事,医院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李秀梅认为丈夫张大海来医院看病,医院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丈夫遭遇不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医院作为侵权人之一,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医院认为,是刘琴的自杀行为直接导致了张大海的死亡,和医院无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大海的死亡并非由医院的直接过错造成,但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对在其场所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因此,医院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予了李秀梅一定的赔偿,已经仁至义尽了。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琴的自杀行为,是导致张大海死亡的直接原因。
这起悲剧的责任,应由刘琴的家属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而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而医院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已经给予了李秀梅一定的赔偿,所以,法庭驳回李秀梅的诉求。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别以为医院就没责任,次责跑不掉的,4万肯定不够。人死在你这里,管理疏忽和防护措施不到位这两项就跑不掉,次责是肯定的,根本不是人道主义赔一点就行
医院没有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救治贫困病人,导致病人自杀,医院主体责任。瞎说的勿喷[捂脸哭]大病致贫,大病等死,大病自杀,越来越成为普遍现象,确实值得社会深刻思考了
医院人道主义给五万够了。本来医院也是受害者。要是人人都陪几十万,那个个都去医院自杀,能讹一笔是一笔。按道理,医院一毛钱不用赔偿,还要跟自杀的人索赔。这个人真变态,自杀还要杀死伊人陪葬。神经病,再医院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跳楼。明知道有很大机率砸到认。尤其很多婴儿小孩,孕妇。这个人自杀的人员必须担责,她的财产必须全部拿出来赔偿。不要以为死了就没事。所有财产全部拿出来赔偿
医院担责30%较为合理,4万多确实少了
照我说,医院一毛钱责任都不用负,人家出的这个钱也不是负责任的钱,是安慰死者的人道主义钱!这例子一开,从今往后,只要是自杀的人,家属都可以去要钱。拿刀抹脖子死的,可以找造刀的厂子要钱!跳楼自杀的,可以找楼房的主人要钱!在马路上自己摔死的,可以找路政局要钱!
医院有个毛责任。
有人跳海,那片海域使用权人是不是也得陪钱?
要死死远点,不同情,别害人。
担个毛责任,你要是爬山,从山上耍下来吃了席是不是还得找山神的麻烦?
我认为医院没得责任!!!
吓死人的是医院,是导火索,赔一点吧!人去医院是求生,没求死的。
这也太离谱了吧,原告的请求应该支持,医院承担主要责任,被坑的感觉很不爽
医院的责任。一般三甲以上医院二楼以上窗上都有防止人跳楼的装置。窗门只能推开10厘米。患者无法跳出的。
这件事告诉我们 没事别去医院或其附近! 不干净!!!
现在这媒体文风怎么变的这么啰嗦了?
医院肯定应该赔偿,谁让在你的楼上跳下去的,只是医院是滚刀肉,跟它们打官司,败诉是大概率事件,而女子肯定有家产或被继承的家产,那就过户给被害者家属,作为补偿
不合理。
这社会安分守己有时候就是慢性死亡,所以老实人才成了贬义词
像这样在公共场所跳楼的不仅没有赔偿还要追究其造成损害的责任,人死了由其配偶过监护人承担,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其他人的效仿。
精神病医院死病人医院有责任,精神正常的人自己跳楼还拉个垫背的,就是这个人责任
没有免费医疗,应该是国家赔
这个图是个啥
医院没必要赔的,这逻辑真让人无法理解,所以现在所有的医院窗都只能开10cm了
凡是自杀者皆不再入六道,是天地筛选的淘汰者,灵魂是怎么安排的就不是很清楚了,估计是化作能量消散在世间吧!
那就白白被砸死那
我们这医院天台是锁住了的,窗户是只能开条缝的。护士说是怕病人“不小心”摔下去!
美国走路上被掉下的树枝砸死都赔几百万
医院肯定当责,没看好病人跳楼,并引发其他事故,
给个安葬费够了,自己寻死的!
现在营收不受影响的也行就只有医院了
挺讨厌这种死了还要害人的!就不能回家跳么?
奇迹:故意自杀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但是,自杀所在地得赔?
这样判以后得了癌症还不都去医院楼顶跳,那医院不是成了最危险的地方,砸到花花草草不要紧要是砸到小朋友法官该怎么判呢?
没找对被告,官司白打
癌症病人这么多,得了癌症就全跑医院去跳楼,每人五万,哪个医院顶得住?[并不简单]
医院确实有点冤,但你医院只赔4万多显然是不够的
医院病人跳楼,医院没有责任吗?
应该先由医院赔偿,医院再向自杀者追款
我认为医院很大责任因为安琪没搞好
医院的就够了。如果是民宅跳下来。那就不是这个价格了。[开怀大笑]
一场阴阳姻缘仙天配 [吃瓜]
如果医院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病人有机会跳楼自杀,这种情况医院必须担责。
冤有头债有主,赔偿主体应该是牛顿,他发现了万有引力却没有阻止。
医院对癌症这种病,只能告诉家属的,如果是医院直接告诉病人,那医院应该是要负主要责任的
医院对高空没有进行封锁,造成病人有机会跳楼,属于第三方管理不当责任,应当给予赔偿。
16楼窗户不装拦杆吗?应该要赔!
所以说,死也要找对地方
新岗位,医警,听说没?
免费配阴婚,和解了! 可怜苦命人!娘俩咋过?
还有那辆破电瓶车
看到了吗?“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谁得了绝症,轻生要去法院,能得赔偿
医院很倒霉
单位好讹吧
现在医院的窗户都小的伸不出一个脑袋
本来又可以收获了,却割了肉,上哪说理
同命鸳鸯。
医院的窗户不都改成只能开一半了么?这是哪里医院这么没经验?[静静吃瓜]
如果关了所有医院,那是什么后果
主要是那个跳楼的家里应该没什么钱赔偿。
衰
李秀梅其实应该要医院全赔,然后医院可以去向刘琴要钱
俺只是个观众,让你们三招
医院这次认栽多赔点,以后装上防跳楼网就没事了
站在男子及其家庭角度,这特么是真冤。被陨石砸死,被雷劈死这都认了。出车祸都能有赔偿,城市范围行政疏忽致人死亡,我不知道怎么定责,但肯定不该是这样。
这医院不行啊,我们这小破地方,除了一口,哪怕二楼,每个窗户只能开三到五厘米一条缝
刁民家属
不是应该向跳楼的那个人索赔吗?
医院为什么要赔钱,做错什么了。
看名字就知道是故事会
[横线脸]以为跳楼不用治疗就不会少钱了,结果该出去的钱一点没少,命里有财劫啊
医院应该反诉,污染医院环境,给工作人员和病人带来心理伤害!
最关键的问题打工没得出息,还被人看不起,
是医院医疗过错导致那个人死亡?医院有什么责任,凭什么赔钱?
道理霍霍他们的偷换概念 别说了什么了他就在欺负你是个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