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国道川藏线,一名孕妇所坐的车逆行插队,遭到了其他车主的不满。可是孕妇却理直

运良说是非 2024-07-04 22:44:45

318国道川藏线,一名孕妇所坐的车逆行插队,遭到了其他车主的不满。可是孕妇却理直气壮的与其他车主发生了肢体冲突。孕妇气势汹汹的说道,我是孕妇,已经怀孕七个月了,我不怕你。其他车主听说女子是孕妇后,吓得不敢与女子争执了,深怕孕妇讹上自己。 (案例来源:纬度新闻) 在318国道川藏线公路上,因道路施工造成车辆拥堵,此时一辆陕西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逆行插队,引起了其他车主的不满。 众多车主纷纷指责陕西牌照的新能源汽车司机,不遵守社会公德,要求司机排队。 可陕西牌照新能源汽车上坐了一名孕妇,孕妇非常生气,与一名身穿红色衣服的男子发生了争执。 随后两人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两人扭打起来了。孕妇一边与男子扭打,一边理直气壮的说,我是一名孕妇,我已经怀孕了7个月,我不怕你。 陕西牌照新能源汽车司机也在旁帮腔说,她是一名孕妇,你们别伤害到她了,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身穿红衣服的男子听说后,步步退让,因为他实在不想与孕妇过多的拉扯,如果发生意外,自己承担不起。 可周围的其他车主都可以作证,矛盾是孕妇挑起的,而且也是孕妇先动手的。 难道孕妇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真的可以逆行插队吗?这名孕妇的做法实在是令人不齿呀。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陕西牌照新能源车司机逆行插队,违反了交通规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陕西牌照新能源汽车司机逆行插队,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规则,违背了法律的规定,而且也违背了社会公德,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其他车主阻止逆行司机插队,但孕妇却为逆行司机打抱不平,与身穿红衣服男子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实在是一错再错。 周围的其他车主都可以作证,是孕妇先动手的,那么孕妇涉嫌殴打他人。 2、孕妇涉嫌殴打他人,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孕妇先动手,与身穿红衣服的男子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男子只是正当防卫,应该没有什么法律责任。 可孕妇却不同,孕妇属于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需对孕妇处以5~10日拘留,同时并处200~500元的罚款。 然而孕妇根本不怕,在与男子发生肢体冲突时,还大喊,我是孕妇,我不怕你。为什么孕妇可以这么理直气壮呢?因为孕妇有额外的优待,可以不被处罚。 3、这名孕妇不会被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般的打架斗殴,如果能够与当事人取得和解,那么可以不予处罚。可孕妇即便没有得到红衣男子的谅解,孕妇也不会被行政拘留的。 这名孕妇在与红衣男子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时,大喊我是孕妇,我不怕你。也许这名孕妇知道,法律对孕妇有额外的优待,所以才会这么理直气壮,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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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7-05 16:52

    推荐2本书《母猪孕期注意事项》《母猪的产后护理》

  • 2024-07-06 12:24

    理不尽如人意,气壮如牛天真。

  • 2024-07-04 23:09

    你打个毛线的码?

  • 2024-07-05 21:26

    孕妇不怕?这种人生下来的小孩也是祸害

  • 2024-07-05 19:57

    这配当妈吗!

  • 2024-07-06 09:15

    不是流产就是夭折。

  • 2024-07-06 14:35

    为什么要打码?就应该爆光。

  • 2024-07-06 15:11

    给未来的孩子积点德不好吗?非要作孽!

  • 2024-07-06 16:48

    没车牌爆出来吗?这么不要脸的人还需要打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