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公序良俗!上海一大爷,将自己的一套房产50%的份额赠与给孙子,可万万没想到,

小琴看世界 2024-07-03 20:31:39

违背公序良俗!上海一大爷,将自己的一套房产50%的份额赠与给孙子,可万万没想到,儿子儿媳离婚,前儿媳带着小孙子住在这里,儿子只能挤在他们老两口的客厅里,大爷以住不下为由,要求搬去跟前儿媳和孙子同住,遭到拒绝后,将前儿媳告上了法庭,法院的判决结果让人意外。

(来源:上海徐汇区法院)

儿子儿媳结婚后,王大爷两老口跟他们小夫妻挤在一套两居室里住了3年,一开始大家相处融洽,和和气气。

可儿媳生下小孙子后,随着小孙子的长大,家里的房子明显不够住了。

每天早上,儿子儿媳去上班时,总是把家里弄的砰砰作响,晚上回家,一家人又争着洗漱,很是不便。

三代人的生活作息完全不同,这让王大爷夫妻苦不堪言。

王大爷跟妻子一商量,两人咬咬牙,决定搬出去住,把这套房子留给儿子一家三口居住。

他们想着,只要儿子儿媳开开心心过日子,带好小孙子,他们就知足了。

2020年,小孙子10岁那年,王大爷做了一个重大决定,把儿子儿媳居住的这套房子50%的房产份额赠与给孙子小王,祖孙二人去办理了房屋变更手续,两人约定各占50%的份额。

可万万没想到,之后儿子儿媳却天天吵架,两人闹起了离婚。

2022年,儿媳齐莉莉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两人准许离婚,小王跟随母亲生活。

王俊带着行李,回了父母家,王大爷看着儿子没出息的样子,心里就来气,对着他就来了几脚。

他们老夫妻住的是一套一居室,本就拥挤,儿子只能在客厅架上一张行军床睡觉。

王大爷长吁短叹,后悔自己不该那么早把一半产权赠与给小孙子的,现在连儿子的退路都没有了。

他的计划安排里,还真没有儿子离婚这一出。

思来想去,他决定搬回那套2居室居住,把自己现在住的一居室,留给儿子。

这天晚上,他找到前儿媳齐莉莉,要求他们母子拿一把钥匙给他们,并腾出一间房子,给他们两老口居住。

可齐莉莉却选择了直接拒绝:小王如今也是13岁的大小伙子了,我们娘俩一人住一间房,家里实在没有多余的房间了。你们老两口搬过来住的想法,太不现实了。

可王大爷却觉得这是借口,这套房子自己也有一半的产权,自己作为房子主人,怎么就不能搬过去了住了。

王大爷一纸诉状,将齐莉莉告上了法庭。

1、王大爷主张: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用、收益、使用和处分的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王大爷说这套房子属于自己和孙子小王共同共有,自己有权要求搬回去居住。

2、齐莉莉却认为双方已无姻亲关系,前公婆搬回去居住,有悖于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指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齐莉莉认为前公婆2011年起,就搬离了这套房子,去别处居住生活,这10多年的时间,大家一直相安无事。

如今,自己已经跟王俊离婚,双方之间再无姻亲关系,如果此时王大爷搬回来居住,将会出现前翁媳在两居住共同居住的局面,这有悖于公序良俗,是不合适的。

3、法院审理后做出的判决。

法院认为小王作为13岁的男孩,不宜跟母亲共居一室,而齐莉莉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理应跟孩子居住在一起,因此这套两居室,他们母子一人一间为宜。

从现有的情况来看,王大爷夫妻更应该跟其儿子王俊协商解决居住方案,要求跟前儿媳同住的诉求,有失妥当。

最终,法院驳回了王大爷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王大爷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4、王大爷可以撤销赠与吗?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有人说,既然王大爷夫妻不能搬回去居住,那么王大爷是不是可以撤销赠与。

答案是否定的,如果这套房产没有去办理变更手续,那么王大爷是可以去撤销赠与的。但是这套房产已经变更为王大爷和小孙子各自占有50%的份额,因此是无法去撤销赠与的。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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