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也想白嫖?”江苏沭阳,一对夫妻将孩子送到一个学期学费就要15308元的贵族

姜海楠聊社会 2024-07-02 15:07:08

“学费也想白嫖?”江苏沭阳,一对夫妻将孩子送到一个学期学费就要15308元的贵族学校上学后,结果却连续拖欠了两个学期的学费。学校讨要无果后,告上法庭。得知被告后,家长主动提出调解并同意分期付款。可约定时间到了后,家长还是不愿意支付拖欠的学费。学校申请强制执行后家长被拘!

(来源:掌上金牛)

男子王某与女子顾某是夫妻关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育有儿子小王。为了让小王受到更好的教育。王某与妻子顾某决定,将小王送到一家民办中学上学。这家民办学校每学期收费15308元。

当时是父亲王某与学校签订的入学协议,协议明确约定王某应当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学费30616元。

可小王在学校读了一个学期,王某还是没交学费。

虽然学校曾多次通过多种方式向王某催讨,但王某却不以为然。而学校又不敢不让小王到学校上学。

最终,学校只能以违约为由,将王某、顾某夫妻二人告上法庭。要求二人支付学费并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小王入学时,王某与学校签了协议,且协议注明了双方的义务以及违约将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小王确实在学校上了一年的学,因此,自知一定会败诉的王某、顾某主动提出要与学校调解处理此事。

学校也不想与学生的家长关系闹得太僵并同意调解。

双方调解时明确约定,今年4月20日前,王某、顾某应当先支付学校一个学期的费用15308元,否则,就应当另外再支付违约金 3千元,并签订了协议。

人民调解法第31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简而言之,在人民法院的见证下调解并自愿签订调解协议的,双方都有履行的义务,且这种协议相当于是法律文书。即拒不履行等于拒不执行裁定义务。

可即便如此,4月20日,王某:顾某在每个月至少有几千元收入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履行支付义务。

人民调解法第33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需要遵守调解书的约定。

据此,学校在约定时间未收到学费后,向法院申请对王某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法院认为,王某与妻子顾某每月均有几千元收入,但王某却未向法院申报其财产,也未履行法定义务,故决定对王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有网友认为,王某、顾某没能力,可以让孩子去上公办学校,九年义务教育摆在那,可其却想让孩子上贵族学校但又不想交学费,典型的打肿脸充胖子!

也有网友认为,王某、顾某嘴上说是想为孩子好,实际上是害了孩子!试想孩子知道父母长期拖欠学费,这让孩子怎么能够安心在学校上学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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