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一碗水端不平的后患!陕西一母亲,老宅拆迁,分了2套房子,还有45万动迁款,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7-02 08:49:55

这就是一碗水端不平的后患!陕西一母亲,老宅拆迁,分了2套房子,还有45万动迁款,全部赠与儿子,两个女儿一分没有。可没想到,如今母亲年迈需要人照顾,儿子儿媳却翻脸不认人,不愿给母亲养老。更想不到的是,母亲不但不责怪儿子,反而跑去法院告两个女儿,让俩女儿每人每月给她1500元生活费。然而,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却让人意想不到!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贺鑫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呆呆地盯着墙上的挂画,陷入沉思。

这时,门铃响了,姐姐贺鑫梦来了。

贺鑫梦一进门先喝了杯水,把卡在嗓子眼儿的气先咽下去。然后毫无前兆的对弟弟贺鑫伟和弟媳大骂一通:贺鑫伟两口子就不是个东西,肯定是他俩在背后挑唆妈,妈才去法院告咱俩的。

贺鑫竹和贺鑫梦性格截然相反,她不像姐姐那般风风火火,她属于人狠话不多的:要怪就怪咱妈,一辈子把他那个宝贝儿子吸进鼻孔里,总是想方设法在咱俩身上揩油。当妈的做到这个份儿上,我跟她无情分可讲,我倒希望我是个孤儿。

张老太和贺大爷一辈子生养了三个孩子,老大贺鑫梦,老二贺鑫竹。

前头生的都是女儿,贺大爷竟提出要和张老太离婚,嫌她生不出儿子。

就在这时,张老太又怀了,生下老三是个儿子,张老太长舒一口气,婚姻保住了。要知道,那个年代,女人要是离婚,那这辈子基本上算是完了。

所以,张老太心里就认为,儿子贺鑫伟是自己的福星,自打贺鑫伟出生,张老太就将他吸进鼻孔里了,捧在手里怕摔,含在嘴里怕化。

从小把贺鑫伟惯的不知天高地厚,给他们老两口没少闯祸。

而两个女儿,贺鑫梦和贺鑫竹,童年过的就比较凄惨,家里的脏活累活都是她们俩干,好吃的却都没有她们俩的份儿。有时候,活干不到母亲心上,还会引来一顿打骂,总之,她们姐妹俩的童年十分不幸。

贺鑫竹学习很好,从小就对姐姐贺鑫梦说:姐,等我考上大学,我要赚很多很多钱,给你买好吃的,给你买新衣服。

或许是母亲的偏心,让这俩姐妹的感情更加的深厚。

这次,姐妹俩也齐心协力,对抗母亲。

大概十年前,父母的老宅拆迁,分了2套房三室的房子,还有45万动迁款。

当时贺鑫梦和贺鑫竹还想,父母怎么着都会给她俩分点,不给房,给钱也行。

可没想到,在父母眼里,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父母跟她们姐妹说,别让她们惦记,都是儿子的。以后他们老两口生老病死也是儿子管,不指望女儿。

贺鑫竹姐妹俩心里拔凉,也越发明白自己在父母心里压根没位置。

从那儿起,原本就不浓的亲情,越发的寡淡。为此,贺鑫竹姐妹俩和弟弟贺鑫伟也不怎么往来了。

想不到的是,自从房子分下来后,贺鑫伟就有了穷人乍富的做派,迷恋上了赌博,父亲在的时候,还能管得住,父亲走后,贺鑫伟就像脱缰的野马,硬生生赔掉了一套房子。

后来,贺鑫伟又在妻子的挑唆下,不愿再和母亲一起住,说白了,就是不想给母亲养老了,让母亲去找两个女儿。

谁能想到,母亲最后竟然真的将俩女儿告上了法庭,要求她们俩每人每月给她1500元生活费。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贺鑫竹姐妹俩之所以不愿给母亲出赡养费,是因为父母当初把事儿做的太绝情,对她俩不公平。

《民法典》第6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一碗水端不平,把事儿做的太绝情,所以贺鑫竹姐妹俩的做法也在情理之中,但却触碰到了法律。

2、不管父母给不给贺鑫竹姐妹俩分房,父母生儿育女,将她们养大,她们就应该报答养育之恩。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的做法让贺鑫竹姐妹俩心寒,如今将她们告上法院,更是让她们心寒。

父母子女一场,最后走到这一步,也是亲情的悲哀。

3、最终法院判决,张老太将名下房子赠与儿子,并不是女儿不赡养张老太的理由。

但张老太让两个女儿每月支付1500元赡养费,确实不妥。

最终判决,其子贺鑫伟每月支付1615元赡养费,贺鑫梦和贺鑫竹每月各支付400元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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