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寒心啊!”上海,一对名牌大学的老教授夫妻辛苦一辈子,把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送

白羊登义文 2024-06-28 23:26:05

“让人寒心啊!”上海,一对名牌大学的老教授夫妻辛苦一辈子,把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送到国外读书。可三个子女毕业并在当地成家立业后,没有一个人愿意回来看望父母,父母离世都没有一个愿意回来送父母最后一程,全程委托养老院安葬两个老人。

(来源:南昌广播电视台)

张大爷和李阿婆(均为化名)夫妻关系,二人都是某名牌大学的教授。夫妻俩一生共育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为了让自己的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夫妻俩省吃俭用、费尽心思将三个子女陆续送到国外读书。

三个子女在国外大学毕业后,都留在当地工作。之后,三个子女都在当地结婚生活,并都育有子女。

因三个子女长期都不在身边,张大爷和李阿婆退休后,只能一起提着行李箱,到当地的养老院生活。

在养老院生活期间,李阿婆因突发疾病被送到当地几家医院抢救,虽然最终抢救回来了,但却不能再下床。李阿婆生病后,只能由张大爷和请来的护工轮流照顾。生病几年后,李阿婆因病在养老院去世。

在此之前,三个子女没有一个回来看望过母亲。就连母亲李阿婆去世后,也没有回来送母亲最后一程。

李阿婆去世几年后,张大爷也因病去世。这时养老院找到张大爷生前留下的联系方式,并联系上张大爷在国外的三个子女,但居然没有一个愿意回来。

养老院彻底无语了,并劝说三个子女哪怕回来一个也行。但是,三个子女均有不同的理由拒绝回来。

据了解,三个子女没有过问费用的问题,并非常豪横的和工作人员说,多少钱都好,全程都委托你们为张大爷办理丧葬事宜,但要发送现场视频和图片。

也就是说,张大爷和李阿婆的葬礼几乎都是以直播的方式,隔空呈现在三个子女及孙子、孙女面前的。

1、网友们评论称:“这就是所谓的养儿防老?让人寒心啊!”、“三个子女都这样?到底是教育出了问题,还是他们都不敢回来?”:“夫妻俩奋斗了一辈子,结果却生了三个忘恩负义的子女!”、“老人的遗产是怎么处理的?捐给国家也不要给他们!”

2、很多人自认为,自己给钱了,就是履行了赡养义务。其实这是错误的认知,法律并不是这样规定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也就是说,对于赡养老人的义务不仅限于物质、经济上的满足,同时还包括经常联系、定期带着所育孩子一起去看望老人、给予老人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像张大爷、李阿婆这种名牌大学的退休老教授,物质方面他们是不用担心的。他们真正缺的是子女的陪伴,可三个子女连最基本的生养死葬义务都没有一个愿意履行,不知道他们以后会不会也是这待遇!

3、张大爷、李阿婆均有权处分自己的遗产。

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虽然三个子女都有继承权,但有继承权并不必然可以获得父母的遗产。简而言之,张大爷、李阿婆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留给其他人或者组织继承。

三个子女都这样对待年迈的父母,相信张大爷、李阿婆临老时应该会对自己的遗产作出相应处分的。

4、即便张大爷、李阿婆生前都没有立遗嘱,三个子女也未必可以获得更多份额的遗产。

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百善孝为先!如果作为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平时都没有赡养自己的父母,那继承遗产时就还要看被继承人生前有没有上述情形了。如果有,即便平时扶养的人没有继承权,也是可以主张分割遗产的。

5、还有网友评论称:“三个子女都没有回来送父母最后一程,我觉得最大的可能性是他们不敢回来!”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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