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男子,对一女老师一见钟情,奈何女老师追求者众多,男子不惜下血本展开追求,终于得偿所愿,女老师答应了男子的求婚。同时,男子给了女老师家18万,首饰“三金”等。不曾想,女老师在领证的前一天,不幸出了车祸。男子提出分手,并直言:我不能娶一个轮椅新娘!随后,向女老师家要回彩礼,被拒绝后,男子一纸诉状,将女老师告上了法院。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医生把这个残酷的结果告诉了周静,她的命虽然捡回来了,但是余生都要在轮椅上度过。
周静听到这个结果后,如晴天霹雳,让她难以接受。然而,她身旁的未婚夫许磊的震惊程度不亚于周静。
躺在病床上的周静,正是需要未婚夫关心的时候,她一度认为他们情比金坚,忠贞不渝,可当许磊听说周静将来要在轮椅上度过余生以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弃她如敝履。
真用了那句老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次的车祸是试金石,让周静看清了真相。
周静是个坚强的人,她已经做好了面对这一切的心理准备。果然,在一个月后,许磊提出了分手的要求。
然而,让周静没想到的是,许磊提出退婚的同时,竟然还提出了让周静退还全部彩礼的要求,包括那18万元的礼金、“三金”首饰,以及之前他垫付的3.2万元医药费。
尽管周静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面对许磊如此绝情的做法,她还是忍不住伤心难过。
事情是这样的,周静23岁,身材苗条,长的漂亮,上学的时候,就是学校的校花,身边从来不缺追求者。
毕业以后,又当了老师,上门提亲的都踏破了周静家门槛子,然而,周静眼光很高,一直没遇到钟情的。
在一次聚会上周静和许磊结识了,许磊对周静一见钟情,许磊很帅气,说话幽默,身边也从不缺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
然而,许磊并没有给周静留下特别的印象,但是,周静的身影却在徐磊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许磊的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家底厚,许磊对周静展开热烈的追求,不惜下血本,买名牌包,贵重首饰等,在许磊的强追猛攻下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相处,许磊乘胜追击,又提出了订婚。
得到周静的答应以后,许磊又给了周静家18万元的礼金、“三金”首饰。
然而,接下来,命运却和周静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在两人决定领证的前一晚,周静因开车接听电话分心,出了车祸。
许磊知道未婚妻出现意外以后,赶紧赶到医院,垫付了3.2万的医药费,并彻夜陪在未婚妻身边。
但在他听说,周静后半生都要在轮椅上度过以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接着提出分手,并要求退还彩礼,但周静认为他们已经有了夫妻之实,彩礼应该做为对她的补偿,所以,她拒绝退还彩礼。
许磊不念及昔日情份,一纸诉状将周静告上法庭。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许磊认为,既然他们没结婚,彩礼就应该退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许磊认为他们还没有办证,就不是夫妻关系,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赠与,既然没结婚就应该退还,周静不应该赖着不给。
2、周静认为自己和许磊已经有夫妻之实,对许磊有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付出,彩礼应该做为对她的补偿,所以她拒绝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9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但是在法庭上,周静却拿不出证据,证明其诉求。
3、法院审理后认为: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周静虽然受伤,留下残疾,但是周静和许磊还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许磊没有照顾周静的义务,所以,周静应退还许磊垫付的3.2万医药费。
另外,许磊给了周静家18万元的礼金、“三金”首饰,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既然婚没结成,就应该全部退还给许磊。
周静一口咬定对许磊有精神和物质上的付出,但是拿不出证据,所以,法院驳回了周静的诉求。
最后,法院判决,周静返还给许磊3.2万医药费,以及18万元的礼金、“三金”首饰。 (文中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法庭判决之前,周静看着许磊!突然站起来!把轮椅推到了一边!从容淡定的对法官说:退掉所有许磊的彩礼等!包括住院费!昂首挺胸,大步流星的走出法庭!只剩下许磊直愣愣的站在那里!
如果觉得彩礼数额巨大可以要回,但是医药费真的感觉可以赠予毕竟还是有感情的,医药费也要回太刻薄了,毕竟不是陌生人
又不是女方不想结婚 退个毛
这个风格
姑娘健康时,靠的是彩礼,三金,不惜血本才追到,这段感情本身就带有功利性,现在做了轮椅,你却谈感情?小火的做法可以理解!
娶老婆花钱可定找个正常人,残疾还说个鸡毛
女人们一定要看清男人的真实嘴脸,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不要白白辜负了自己的青春
下次站在被告席的就是法官的女儿,孙女……
金钱真的有摧枯拉朽的力量!
这是哪里来小编,破坏道德与法治
这个"品",够呛能再找到媳妇儿!
法官判个球,这男的违约,人家女的天灾人祸,应给人家违约金
法律是法律,人情归人情
10年前的新闻,有个男的创业成功买了房买了车,年收入30万左右很爱他的女朋友,结果女友查出得来癌症,男的为给女友治病把所有的一切都搭上了还欠了50万,终于女友的病治好了,他满血欢喜的准备向女友求婚时,女友对他说:谢谢你为我付出的一切,可是现在的你给不了我想要的人生活,第二年嫁给了一个开豪车的的北京老头
这个有点问题,主要是谁不愿意结,是谁违约,就罚谁
所以说上了车再补票的吃亏的都是司机,剩客上车后又说我不坐了对不起我要下车!司机也无可奈何啊!女孩啊要看清,不要想着车会到站,流程先走起比较好!
如要回彩礼是应该,都落个残疾了垫付的医药费就算了,毕竟就缺个名的夫妻一场
按传统习惯,男方悔婚,女方不退彩礼,女字悔婚则需退。但法律还是对男方好的,所以女方很可能被白嫖。
男人的追求女教师,女的接受了,双就“签”了合同--虽然不是文字的。 女方遭车祸,不是女方有意为之--谁愿意遭受意外? 男方不愿意与女教师结婚,实属毁约!所以女教师一分不用退、一分不用赔!
女的悔婚追回彩礼没毛病,男的悔婚只有女的追回彩礼了。谁悔约谁负责才对。
正常的很,换位思考一下,同理
白嫖
还好是凳记前,你小子走运了,凳记了,你就死定了,逃不了
两个人在一起了,就是精神付出,但是拿不出证据,可能有人认为对女人不公,其实法律并不是否定他们在一起的事实,而是否定的精神付出,因为谁能证明女人一定就是付出而没有收获呢?如果法律认可了岂不是鼓励女人不结婚那才真的荒唐!
自己作的,开车不要打电话!!!!
重利者无义!倒霉孩子被金钱蒙蔽了双眼,识人不清,人财两失。但不一定是坏事,毕竟你不知道这个无情无义的男人婚后会做出什么事!
女人就不能惯着
既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女方愿意结婚,为什么要退
白白占了便宜,
吾之荣誉即忠诚
女司机。。。艾,开车就不要打电话,害人害己。
人中渣渣
遇人不淑,男方太现实了
渣
这个男人嫁不得,没有一点感情和爱情的味道,就是一个绝情小人
男人没做错啊
编
法官是没有感情的人
渣男
这些年的法,只注意了法,却忘了理,忘了人。
这种男人不知道良心会不会痛!
[滑稽笑]我只想说钓的太久了,结果自己出了意外,如果是结婚证已经拿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越是漂亮的女孩身边的追求者越是渣
这种花花公子不可信
退婚,可以理解,但对于家庭厚实的男方要彩礼、三金、医疗费太过分了,太近人情,缺德,太伤人,我建议不给,法院对残疾人无法强制执行,残疾人也无惧纳入黑名单
这事多多宣传,估计也没谁家姑娘愿意嫁了,
我这边男方分手所有彩礼等赠品,不能退还。
就送个事来说,不应退
又被白嫖了
尔无颜,吾奈尔何,喜欢不是让你来见色起意和争强好色的,你竟然喜欢就要好好的对人家不是在她最无助的时候选择抛弃她
中国有渣男就有好男人
假的,ai写的
别人不娶你,我可以娶吗?
开车别打电话玩手机!看吧,血淋淋的教训!虽然是编的……
既然女孩家底丰厚,还在意人家十八万彩礼?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挑苦命人
要我看了,这男的不要才好,假的永远是假的
一个想钓金龟婿,一个想抱美女归,破局后,不体面的分手[???]。男的格局小了点,彩礼可退,医药费应赠予,好聚好散,留下个好的回忆,佛说前生500次回眸,才换今生擦肩而过[滑稽笑]
“周静一口咬定对许磊有精神和物质上的付出,但是拿不出证据!”这个要怎么证明?
这女的还不是自作自受,如果男的不是用钞能力轰炸,这女的会同意跟他交往吗?自己不看清楚男的品性,这都是现实
法官抓起来!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补偿点正常!垫付医药费就算了吧!
分手了很好,,这亏男方不能吃!!!
虽然法律对,但这男的是真无情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