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女子是一名14年教龄的老教师,因为生病的原因,女子连续请了25年的

柏人谈 2024-06-28 12:12:00

黑龙江佳木斯,女子是一名14年教龄的老教师,因为生病的原因,女子连续请了25年的病假。不成想,等女子去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自己的编制没有了。女子顿时火冒三丈,将学校告上法庭,不仅要求补发90万的工资,还要求恢复编制,按公办教师办理退休。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隔25年再次来到学校,郝红梅却没有半点激动,反而是无尽的尴尬。

她曾经工作了14年的地方,早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完全没有了当初的模样。学校领导也换了一茬又一茬,自己根本就不认识。为数不多的老同事,再次见面却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郝红梅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她这次来办理退休业务,过程还会顺利吗?

靠着一路打听,郝红梅终于找到了负责办理退休业务的同事。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递交了各种材料后,对方竟然告诉自己,学校里没有郝红梅的资料。

也就是说,郝红梅的编制被取消了。

“编制取消了?”郝红梅一脸震惊。教师编制可是她晚年的保障,如果没有编制,这可让她怎么活?

郝红梅立刻找到学校的领导,可是学校领导也表示,自己爱莫能助。

郝红梅又找到当地教育局,经过查询得知,自己的编制,早就在她请假的第二年,就被取消了。

“我又不是故意请假,凭什么把我的编制取消了?”

郝红梅感觉天都快塌下来了。

原来,郝红梅自师范毕业后,就成为了一名老师。在工作岗位上付出了14年,却被查出身体有问题。

为了治病,郝红梅只能请病假,全国各地的跑。不过让郝红梅没想到的是,这病假一请就是25年。

在此期间,郝红梅并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说她的编制就要取消。

唯一一次,还是在郝红梅请病假的第二年,学校通知工资已经停发了。郝红梅心里虽然难过,可是谁让自己身体不争气呢?

郝红梅认为,自己的病假虽然长了一点,但是毕竟还是病假,她并没提出辞职,也没有收到通知,凭什么把她的编制取消了。

教育局无法给到郝红梅满意的答复,郝红梅无奈将其告上法庭,并提出两点诉求。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郝红梅要求补交90万工资,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既然郝红梅请的是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学校应当支付给她工资。

学校单方面解除与郝红梅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有明确的规定,旷工超过规定时间,学校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并取消编制。

法院最终认为,郝红梅的诉求,超出了法院审理的范围,故驳回了郝红梅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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