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奇葩!杭州,女子的儿子在草坪上玩,突然,一只大狗冲过去,咬了孩子屁股,孩子哇哇大哭,女子加完狗主人微信,立马带儿子去打疫苗,没想到,狗主人把她拉黑,女子找上门,狗主人连房子都租出去了,人也消失了,女子报警后被告知找城管,狗主人却跟城管说:怎么能确定是我的狗咬的?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沈女士带着6岁的儿子亮亮,在杭州大运河南边的草坪上玩。
草坪宽阔视野极好,亮亮和他的小伙伴儿在草坪上扔飞盘,肆意的玩耍。
而沈女士和另一个家长在聊天,不时的看着远处玩耍的亮亮。
突然,沈女士听到儿子惨痛异常的哭叫声,她一看一只没栓绳的大型的古牧犬从亮亮身边跑开。
沈女士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她飞快的跑到儿子身边,连忙把儿子的裤子脱下。
看到儿子的屁股上有两个很深的牙印,一直在流血,沈女士心疼不已。
这时,沈女士一边安抚哭嚎的儿子,一边看向狗主人,问她:“你家狗咬到我孩子了?”
狗主人看到孩子被狗咬伤连忙解释:“我的狗是有证的,打过针的。”
沈女士很着急问她:“那怎么办呢?”
狗主人说:“那就先加个微信吧。”
沈女士当时看着儿子疼的一直哭,心里非常着急就同意先加微信。
她就跟狗主人黄女士说:“我先带小孩去打疫苗,打完我在跟你联系。”
然后,沈女士带着儿子去打狂犬疫苗了。
这期间狗主人还发信息问沈女士,孩子要打几针?
沈女士给儿子打完针后,把账单信息发给了狗主人,可是,对方一直没有回复。
沈女士隐隐感到不安,她觉得对方的反应不对劲儿,就赶忙微信电话打了过去,才发现她被狗主人拉黑了。
当天晚上,沈女士去派出所报警了,派出所和沈女士说这个事不归他们管,让她去找城管。
更让沈女士闹心的是,事发地点根本没有监控。
于是,沈女士又去找城管,城管还真联系上了狗主人,可是对方一句话可把沈女士气坏了。
狗主人回复城管说:“那天现场那么多狗,并不能确认就是我的狗咬的。”
得到这个回复后,沈女士气的哭笑不得,她说:“真是一件很奇葩的事情,那天晚上现场那么多人,都看到的。”
事发当晚,大狗咬到孩子时,当时有很多人看到的,狗主人明明加了微信却突然反悔,甚至不都承认了。
沈女士决定必须要找到狗主人讨个说法。
通过社区、协警、城管,沈女士找到了狗主人黄女士的住所“施家花园”。
沈女士发现,狗主人竟然将房子出租了。
小区保安说,狗主人一直住在这个小区,原来有两只大狗,后来只有一只了。这房子是她自己的。
但是,那天晚上沈女士去过后,他就再也没有看到黄女士了。房子租给谁,他也不知道。
沈女士很无奈只好求助记者,记者联系上了狗主人的朋友。
狗主人的朋友说,狗是黄女士的,小区里的保安都知道的。
记者让狗主人的朋友帮忙联系黄女士,后来,狗主人的朋友说她帮忙转达了记者的话,但是,狗主人却说:“你不要发这种信息来给我了。”
沈女士已经给儿子打了5针疫苗,花了两三千块钱。
沈女士很气愤,明明一件很小事,狗主人就道个歉,赔偿一下医药费就可以了,为什么逃避呢?
最后,经过相关部门介入联系上了狗主人黄女士,可她却说,不是她的狗咬的,如果沈女士想要赔偿就让她走官司。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黄女士的古牧犬将6岁孩子咬伤,狗主人是否应当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沈女士说当时儿子和他的小伙伴在玩飞盘游戏,没有去逗狗。
如果说,狗主人不能证明亮亮被大狗咬伤是由孩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狗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孩子玩飞盘游戏属于正常的儿童游戏,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2、狗主人黄女士饲养的大型古牧犬,在遛狗时,没有栓绳,违法吗?
《民法典》第1246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事发当晚,沈女士的6岁儿子被大型古牧犬咬伤,当时,大狗没有栓绳,也没有带脖套。
狗主人在遛狗的时候,明知道草坪上有小孩子在玩耍,却没有对自己的大型犬佩戴狗绳、嘴套等,安全措施。
所以,黄女士的大型古牧犬给沈女士的儿子造成伤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狗主人遛狗不栓绳是违法行为。
3、狗主人加完沈女士微信后,又将她拉黑,还举家逃离,将房子出租,构成什么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狗主人和沈女士就狗咬伤孩子加了微信,并沟通达成了某种赔偿协议(即使口头),狗主人逃避责任或构成违约。
最后,沈女士表示会考虑走法律途径维权。
善诚舍
你看有美德的人有几个天天声这玩意到处遛
用户77xxx34
小孩子还是要离狗远点!不管什么狗!特别是陌生的大狗好像对小孩总是带有敌意,好像感觉它比小孩子要大,小孩子好欺负所以去咬他!
噬魂 回复 用户77xxx34 07-02 23:26
你自己看看自己说的是人话吗
用户77xxx34 回复 07-02 23:05
你来宰?
沧浪之水
仅凭加微信这一条就能判定
硅胶橡胶
这又是要起来带个头的作用?
用户44xxx54
现场就报警备案,防人之心不可无
粤睇粤有计
这些事不是城管负责,是公安负责
丰潭-王
爱狗人士出来给垫付下医药费呗
四十不惑
好烦,打防疫针一般一千多,为个官司要耗多少人力物力
知足常乐
城市应禁止养狗人将狗带出户祸害别人!爱狗者要养只能圈养在家!
知足常乐
警察不管就是失职
驻倭华军
这就是所谓的爱狗人士,反正我的狗咬人。
清风
大中型犬出门应该强制戴嘴套
百夫长
爱狗人士哪里去了?
浪迹天涯
判狗主人失信,终身禁止养狗,坐牢一年,教牠学做人。
無恶不作
这狗主命就值孩子打疫苗的价了,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有也是因果报应!
逆袭
为富不仁啊
用户10xxx24
耍无赖
今夜谁与我同醉
派出所为什么不管?
聘贤
恶人就要恶人治,让她生不如死她就规矩了。
爬山客
爱狗人士该出场了表达你们的爱心
今晚看电影呵呵
加微信干什么,直接报警。
Arway威玻璃杯保温杯
应该养狗都要带嘴套!因为要咬人!带了嘴套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了!
沉默是金
城管?
大漠孤烟
派出所不管?伤人后逃避公安不管?
用户15xxx95
妈的,就是现实啊,当时就要砍死他
用户10xxx36
大型犬一律杀杀杀
用户10xxx73
HZ ...
江南
人仗狗势,狗仗人势,人狗不分,自己带孩子万分加小心。
真人
律师会取证
呆地(世説新語)
现在无道德底线的人太多了…
用户12xxx65
可以不赔钱,但需要把狗炖了。
掌柜杨
挺好的城市挺烂的人
用户15xxx39
所以网爆是最好惩罚无赖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