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向银行贷款45万元,将35万元转给自己母亲。当妻子生完二胎时,银行催要

运良说是非 2024-06-28 00:13:45

浙江,男子向银行贷款45万元,将35万元转给自己母亲。当妻子生完二胎时,银行催要贷款,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共同还款承诺书。可5个月后男子却提出离婚,要求妻子承担22.5万元的债务。一审法院判决妻子承担5万元的债务。但二审法院却有了不同的意见。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胡莉莉泪流满面,因为她的丈夫王伟要与她离婚。 旁边放着法院的传票,可胡莉莉刚生完二胎没过多久,想不到王伟竟然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 更令胡莉莉绝望的是,她还要承担丈夫王伟的45万元银行贷款的一半。 这可让胡莉莉怎么活呀?22.5万元的债务压的胡莉莉喘不过气来。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胡莉莉与王伟是大学同学,两人从大学相恋,直到步入婚姻殿堂。 婚后胡莉莉为王伟生下了两个女儿,本应该是幸福的一家,然而7年之痒,难以逃脱。 原本他们没打算要第二胎,但意外还是来了,胡莉莉怀孕了,只好生下来。 在胡莉莉怀第二胎时,王伟经常与胡莉莉吵架,根本不体谅胡莉莉的难处。 这不,在2018年11月,胡莉莉生下第2个女儿5个月后,就接到了法院的传票,王伟要与胡莉莉离婚,所以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为了给孩子们一个完整的家,胡莉莉抱着两个女儿,苦苦哀求王伟,但王伟吃了秤砣铁了心,要离婚。 从此以后王伟便消失了。胡莉莉只好带着两个女儿生活。 然而法院却驳回了王伟的离婚诉讼请求,因为胡莉莉生下女儿还不到一年,还处于哺乳期。 可胡莉莉的日子并不好过,因为她经常接到银行的催款电话,要求胡莉莉偿还45万元的贷款。 这时胡莉莉才想起来,在她生下第二个女儿时,王伟骗她签了共同承诺还款书。 那时王伟画大饼,说,自己之所以向银行贷款45万元,是为了给他们建新家。 那时胡莉莉没有戒心,傻白甜相信了王伟的话,确认了45万元是夫妻共同债务。 此时想来这一切都是王伟的套路,自己被王伟骗了,想来那时王伟就已经打定了离婚的心思。 更可恶的是,王伟直接将35万元转给了他的母亲,但却给自己留下了22.5万元债务,胡莉莉心如刀绞。 可王伟不管胡莉莉的死活直接消失了,所以银行只好向胡莉莉催要欠款。 在这期间,胡莉莉好不容易联系上了丈夫王伟,可两人话不投机,争吵起来。王伟在激怒之下说,我就是要和你离婚,我故意给你留下了22.5万元的债务,你能把我怎样。 幸好胡莉莉多长了一个心眼,立刻将王伟的话录下来。 在分居一年后,王伟再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这一次胡莉莉决定不再挽留,要反击了。 在法庭上,双方互不相让,各自提出了自己主张和理由。 1、胡莉莉是这样说的: 第一,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胡莉莉同意离婚,但两个女儿必须由自己抚养,因为她们大多数时候由自己照顾。王伟作为父亲,必须支付抚养费。 第二,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胡莉莉说,虽然自己签字了,但自己是被骗的,不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45万元贷款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属于王伟的个人债务。 2、王伟是这样辩驳的: 王伟说,虽然自己将35万元转给了母亲,但这35万元是用于夫妻两人开寿司店的以及夫妻间的日常生活所需,只是交由母亲暂时保管。 而且胡莉莉已经签字了,确认了是夫妻共同的债务,那么就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共同偿还。 3、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父亲,王伟必须支付抚养费,所以判决王伟每个月给两个女儿2000元的抚养费,直到女儿成年为止。 45万元银行贷款由王伟承担40万元,由胡莉莉承担5万元。 两人在拿到一审法院的判决书后都不服,都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调查认定,胡莉莉是在受到欺骗的情况下,签订了共同偿还债务承诺书,所以应当无效。 二审法院直接改判了,判决45万元贷款由王伟一个人承担,胡莉莉无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可王伟对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王伟直接耍赖,拒不执行。 4、王伟被判刑。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伟消极对待,既不支付抚养费,也不偿还45万元的银行贷款。 胡莉莉和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王伟拒绝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 可法律的权威岂容亵渎。最终法院因为王伟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判处王伟有期徒刑八个月。 这下好了,王伟求锤得锤,好好的在监狱里反省吧。(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正版不可不知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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