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一位男子找了2名女网友,开好房间、付给对方2人1300元而后去药店买药,结果回来却发现对方2人全跑了。男子当即以被诈骗报警,警方以诈骗为由拘留女方2人各10日,并以嫖娼为由对男子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男子不服认为“自己并无违法意图,早已经知道对方是骗子,与对方见面是想要打击诈骗”与警方理论未果,将警方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据悉,3年前,男子许某通过聊天软件与女子曾某结识,后又通过曾某的介绍,认识了女子张某。
一天晚上,许某主动邀约,并与曾某在网上谈论有偿发生关系的价格和方式等细节问题。随后在一宾馆开好房间,与曾某、张某相约在宾馆楼下的广场见面。
许某与曾某、张某见面后谈好以1300元的价格与曾某、张某发生关系,随后分别转给曾某、张某1000元、300元。
转完钱后,许某让曾某、张某原地等待自己,后前往附近一药店买药,结果,许某回来时,发现曾某、张某已经不见了。
许某当即以被诈骗便报了警。
怎料,警方随后找到曾某、张某,认定曾某、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对曾某、许某分别作出10日拘留,同时还以PC为由对许某作出了罚款300元的处罚。
许某不服,与警方理论,辩称自己并无PC的意图,早已经知道对方是诈骗,与对方见面只是为了打击诈骗行为。
警方则表示,许某不仅与曾某在微信上谈论价格和细节等问题,最后谈定曾某和张某二人的价格为1300元。
不仅提前订好房,见面后支付费用,并去药店买药,PC的意图明确。之所以未发生PC行为是因为曾某、张某离开导致,而非主动中止。
《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者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Y、PC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已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之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Y、PC行为依法处理,对前一种行为,应当从轻处罚。”对许某从轻作出300元的罚款并无不当。
许某与警方理论未果,于是乎申请了行政复议,未果后又一纸诉状将警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警方对自己的处罚。
法庭上,许某除了再次强调自己并无PC的意图,与曾某、张某见面是因为想要打击网络诈骗团伙。还表示:
第一、与曾某、张某见面后对二人并不喜欢,虽然在对方的要求下支付了1300元,但支付钱财是对方能够构成诈骗的前提,不是意图与对方发生关系的表示,主观上未与曾某、张某就违法交易达成一致。
第二、自己是从外地赶到,当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开房是必然的需求,与是否PC并无必然关系。
第三、自己进入药店并未购买任何药品,实际上也没有购买,因为已经预料到曾某、张某会离开。
第四、曾某、张某二人为了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与自己达成了虚假的卖Y、PC合意,交易行为根本不会发生,以后也不可能发生。没有卖Y的主体,PC当然不能成立。
第五、自己积极到公安机关报案,承认错误,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警方以处罚为目的,矫枉过正,与《行政处罚法》第5条和第27条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相悖。
第六、对报案人进行处罚,是向人民群众传达了一种在上当受骗时应当谨慎报案的思想,不利于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不利于打击违法犯罪,对法治社会建设存在消极影响。
面对许某的控诉,警方仍坚持对许某的处罚并无不当,并表示,已经充分考虑了许某行为的情节,不存在矫枉过正,对法治社会建设也不存在消极影响。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警方作出答辩的同时,还提交了事发后对许某、曾某、张某所作的询问的笔录、许某与曾某的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记录、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一系列证据。
法院怎么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警方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许某与女方在微信上就卖Y、PC达成一致,谈好价格,开好房间,见面后支付了1300元,已着手实施,但由于其主观意志外的原因即女方离开现场,尚未发生关系。警方对许某所作出的处罚所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考虑到许某的情节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对许某从轻处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
许某关于本案事实不清,自身并无PC的意图、主观上未与女方就卖Y、PC达成一致等意见,与在案证据查明的事实不符,许某也没提供任何相应的证据。
综上,法院最终驳回了许某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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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了1600
[哭着笑]
忘了万能的美团[静静吃瓜]
收了钱逃跑,差评
到药店买药什么药?
自认倒霉1300心里憋屈。报案1600外加案底心凉凉。此事古今难两全。顺便问一句谁知道被骗的1300退给这憨憨了吗
我被合同诈骗,主观上骗子就是蓄谋已久,以虚构事实,欺骗签订协议,但是警察说得有证据,不能从主观上去判定诈骗。这里该他们拿成绩的时候就说,主观已经构成嫖娼[打脸][打脸][打脸]
真是的,药应该提前准备好啊
一个笨蛋,两个不讲武德坏人
这两个女的碰见老实人了
傻乎乎的,傻到家了。
那必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干这事还有脸闹得沸沸扬扬,配服
想也不行……想也有罪!!
😍🤣
这个许某得了便宜还不卖乖,没拿你去拘留就算好了,还起诉
诈骗罪成立,那1300块应该返回受害人,扣除罚款300,还剩1000
主观问题并不影响已发生的事实。已发生的事实构成嫖娼要见。
不报案亏损1300,报案亏损1600,以后大晚上就不要麻烦警察叔叔了。
罚款了吗
哪有先款后货的?没做过买卖?
这就是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抠鼻]
小编经历,精彩而曲折,赞一个
小编想普法要懂法,诈骗罪在刑法里是要判刑的,认定是诈骗就要被刑拘的,罚款或行政拘留不适用于犯罪,而是对违法的惩戒。
如果是这样那么两个女的就不止诈骗罪,还要加上卖Y罪才行。
要是被仙人跳了,钱少就算了吧,要不报警会拘留
简单啊下次再找个哥们,就是实时文字发送反诈骗过程,如果是真嫖,就当啥事没有,如果是真诈骗,实时文字聊天可以证明主观想法。
这下全世界都知道你PC了,还得通知单位和家属
那个药到底买没买
男子犯嫖娼未遂罪
得了便宜卖乖
提前把韦哥,放兜里。
估计二女怕招架不住才逃跑的
赔了夫人又赔孩,赔了孩子还折兵
傻子一个。
这俩母的不讲职业道德
别说三百三千都得给,
意图杀人是否可以认定为己杀?
本来喝喝茶看报纸就可以下班了,你还找活给他们做,傻到家了。
诈骗的钱退回给男的没有?
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人才啊[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你动了人家的财路了,
感觉学到点精髓了[开怀大笑]
不讲武德,破坏规矩
不讲鸡德!
癞蛤蟆抱青蛙,长的丑玩的花[滑稽笑]
Yy也算,大家以后别yy了
双非
以为报案有奖励呢。
一次搞俩还得买药,
只罚款不足以平民愤,双方做案工具也得没收。
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到那也是动物高级不了。
嫖娼未遂也是嫖娼
嫖娼怎么是300元处罚?最低3000,最高5000。
损失了2900,两女子还可以认定为赠予
见好就收就行了,没理也敢这么杠,小心被记在小本本上,以后出事了你就知道厉害了
嫖娼罚款300?
它们最喜欢这样的案子了,
没点职业道德,确实该抓
先食后付啊蠢材。
打击诈骗行为[得瑟]
现在磨菜刀都犯法?
在这个事之前,自己录个小视频不就完了吗?说为了伸张正义打击犯罪,接下来要做的事,录完用得着就用,录不着的话就删掉
1300约两个,要不是大神,要不那两女的得多老多丑
这俩个女的没有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