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谁之过?一起“移交”的强奸案,因何导致8名女大学生被强奸

青锋看事 2024-09-25 18:11:06

青锋

山东济南警方破获的一起强奸案,被查证有8名女大学生受害。涉案犯罪嫌疑人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后,济南市检察院以警方有人在这起案件中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最初接案的办案民警提起公诉。

青锋注意到,被以玩忽职守罪追究责任的办案民警,是最初一女大学生因被人诱导裸聊后,遭人身威胁,对方“让她到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陪他几天,否则将会把她的裸聊视频发给其父母和同学”,并要她发生性关系,到济南章丘区普集派出所报案时接案的时任派出所所长高某某。

从公开披露的案情看,接案的高某某当时因不清楚案件的定性,在“向章丘公安分局法制科汇报了情况”“法制科建议先以行政案件立案,如果调查进一步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可以转立为刑事案件”后,以报案女大学生“高凡被威胁人身安全”为由,行政立案。

从女大学生高凡报案,到按照报案情况行政立案,这一过程应该说没有任何可指责之处,完全符合警方办案流程。但遗憾地是,在淄博市沂源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支持下,发现嫌疑人账号登陆地之一为沂源籍男子李德强家,并在沂源县公安局南麻派出所民警配合下将李德强抓获后,章丘警方相关人员认为,该案应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也可能是犯罪即遂地警方办理,遂将最初女大学生高凡报案材料交给了沂源警方。

事情到此,不论从哪方面看,办案人员的所作所为均没有什么过错。而错就错在,按照“公安机关办案规定,无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移交案件都需要在公安办案系统中提交‘呈请移送案件报告’,由分管局长审批后,生成‘移送案件通知书’。之后,移出单位需把移送案件通知书和案件相关材料,一并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并上传‘接收案件回执’,才算正式移交了案件”,以及“跨县市移交的,线下办理移送案件相关文书”。但章丘警方移交时,没有按照这个要求去办,而只是把案件卷宗的复印件给了沂源警方,自己又把原件带回。

正是没有按照规定移交案件,沂源警方因案件涉及的另一个女性不愿配合,没有对李德强立案,同时,也没有“向章丘警方告知过后续办案情况”后,犯罪嫌疑人李德强得以继续以裸聊、将裸聊视频发给相关人员威胁对方发生性关系的手法,在2019年9月至2021年4月之间,先后对女大学生作案8起,并导致其中两人怀孕流产。

庆幸的是,山东济南市市中区公安分局在抓获李德强,“从他工作用的摩托车储物箱内找到一部手机,并从中提取到相关的裸聊视频及相关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后,没有只是就所掌握的证据结案,而是继续侦查,查实了李德强强奸8个女大学生的案情。并在查案过程中,发现这一案件之所以从最初一两个受害人,最终导致多达8个女大学生受害,系因个别民警玩忽职守造成。

由上述山东一地发生的这一民警玩忽职守导致犯罪嫌疑人疯狂作案的情况,联想到其他地方也存在某些工作人员对待百姓求助或者相关案件办理不认真,甚至自认为的一时疏忽,最终有可能害人又害己,不能不在此提醒:千万不要像上述当事人一样,不“严格按照规定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案件未及时办理,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玩忽职守罪”而悔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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