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的后果太可怕了!”湖北十堰,男子被黑心老板拖欠了8个月的工资,走投无路的他起诉了老板,一审二审却以证据不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他怀疑黑心老板和法官串通,一气之下拿刀挥向4名法官。
"这可怎么办?家里还等着钱用呢!"小胡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多次找老板讨要工资,却总是吃闭门羹。
无奈之下,小胡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但令他失望的是,仲裁结果竟然驳回了他的诉求!
"为什么?我明明在那里工作了那么久,怎么会没有证据?"小胡百思不得其解。
不甘心的他决定上诉到法院,但一审法院再次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小胡感觉天都要塌了,但他还是咬牙坚持,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就在这天,小胡即将得知二审结果。
他的心情忐忑不安,既期待又害怕,走进法院大楼时,他的手心已经沁出了汗珠。
"小胡,你来了。"刘法官微笑着招呼他,"判决结果出来了,我们进办公室说吧。"
小胡跟着刘法官走进办公室,心跳加速,他紧张地接过判决书,颤抖着手翻开第一页。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几个字如同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小胡心上。他的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这...这怎么可能?"小胡喃喃自语,"我明明..."
刘法官耐心地解释道:"小胡,我理解你的心情。
但是根据现有证据,我们无法认定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其他有力证据证明你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情况,我们必须依法办事。"
小胡突然觉得一阵眩晕,他想起了家里等待他汇钱的老母亲,想起了还在上学需要学费的小妹妹,一股前所未有的绝望感涌上心头。
"法官,求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真的很需要这笔钱!"小胡哀求道。
刘法官叹了口气:"小胡,我很同情你的处境。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凭主观感受判案。你可以考虑其他途径,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小胡听不进去了。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回响:"完了,全完了..."
就在这时小胡突然想起了自己来时在怀里藏的那把刀,那是他在五金店随手买的,本想着万一遇到危险可以防身。
此刻这把刀仿佛成了他发泄绝望的唯一出口。
"你们...你们都和黑心老板是一伙的!"小胡突然歇斯底里地吼道,同时从怀里掏出了那把刀。
刘法官还没反应过来,胸口就传来一阵剧痛。她惊恐地看着小胡,难以置信地喊道:"你...你干什么?"
小胡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他像一头发狂的野兽,不断地挥舞着手中的刀。刘法官的惨叫声引来了其他法官,但他们刚冲进办公室就被小胡砍倒在地。
鲜血很快染红了整个办公室,小胡站在血泊中,喘着粗气,眼神中充满了疯狂和绝望。
很快警笛声响彻整个法院大楼,小胡这才如梦初醒,看着满地的血迹和倒在地上的法官们,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多么可怕的罪行。
警察冲进办公室时,小胡已经瘫坐在地上,一动不动。
他被带走时,眼神中充满了悔恨和绝望。
事后四名受伤的法官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及时抢救,他们都保住了性命。
而小胡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在法庭上他流着泪说:"我只是想要回我应得的工资,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同情小胡的遭遇,认为他是被逼到绝路;也有人谴责他的暴力行为,认为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借口。
更多的人则开始反思:为什么一起普通的劳资纠纷会演变成如此惨烈的悲剧?
是否存在制度上的漏洞?弱势群体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无论如何,这场悲剧已经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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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信源: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老实人不懂得取证,法院应该派人调查取证
不公平就会用不公平手段解决问题
我们库尔勒,有一小伙在一维修店打工,由于其间只给每月500元生活费(吃住老板都管),剩下的3000元,说是半年结一次,小伙干了三月,不想干了,找老板结帐,老板耍赖以各种理由不给钱。别人叫小伙去劳动仲裁,然后仲裁把老板找去,问了情况,证实是他的员工,督促老板把工资结了,然后以违反劳动法罚老板50000元。这一消息被传出后,没有老板敢欠钱。
古代一句话的事!现代几十人,几百天还搞不明白?是人变傻了了吗?
都拿钱了不冤
你们把人家往死路上弄。到最后弱势的就不知道是谁了。证据不足,工地上那么多人都是证据。所以你们;;;;;;;;;
欺负老实人的后果
这都是恶意欠薪引起的
你是残疾人吗? 是的,大家都知道我是跛子 你有残疾人证吗? 没有,大家都知道我是跛子,用得着办证吗? 你都没证,怎么能证明你是残疾人? 遇到要打官司仲裁的,直接找个律师,他们能帮你找到盲点,自己会省很多事[笑着哭]
实质性的劳务关系还不是证据吗
可惜
做事畄余地,不要把对方逼上绝路!凶手找错人了,应当冤有头,债有主,找欠薪老板才对!本文如能注明具体时间地点,更能增强事实性。
小胡如果没有满12岁就好了,可以补刀
出人命,首要因果老板没有出工资,应该负所有法律效应。
居然,没死人!
不需要,最简单的办法,啥事不干,找到老板家,看他家小孩在哪上学,天天盯着,然后跟他一起回他家,懂的自然就懂!光脚我怕你穿鞋的?
人到了绝望的程度,还能苛求理由和借口么?
受这么大刺激,还突然换上精神疾患,真可怜。应该不用负法律责任吧。
为啥没有砍老板?
要是不欠钱,谁会吃饱了撑的去赖老板的钱。闲的没事干嘛?没证据就不欠钱了吗?真它嘛无语。
西方法的核心不就是欺负没文化的搞文字欺诈么,所谓契约精神是契约明天就可以烧了[抠鼻]
明明是你们把人家逼到绝路上的,为什么你们会是“受害人?”
这小胡有点老啊
小胡想:法官不能为我主张正义,就该歇菜了[开怀大笑]
为什么法院不去调查,到工地上一问就知道了,非要出大事了再来调查
我就想知道苏州那个杀日本人的行胸原因?
很多企业和员工签了合同后,都不给员工那份。有纠纷时员工手里没有劳动合同。
不读书都不懂得怎么取证
以前的法院都下乡取证, 现在的花样咬文嚼字起劲。
应该砍赖工资老板。
下一个很可能就是自己!!!!!!!!
那几个法官是十堰的么?丢脸丢到家了
怨谁
该改改了
[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那个偏袒开发商的律师被正义之锤问候的结果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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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得允许私人持有能自卫的家伙啊
咋没干死几个不当人子的饭桶
请官方通告注明一下,到底欠没欠薪?(估计不会说。)
责任应由法院担。
兔子急了也咬人
百思不得其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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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不同情法官
确实有贪腐行为,否则不会这样的。
恶意欠薪必须严惩!!!!
低层人的痛可以不见,但见了不能被无视,因为后果也是最直接的
建立好社会救助机制。先把小胡的困难解决掉,再谈法律,就不会有这场悲剧了
就是不知道这事发生后找到欠薪证据没有
我就奇了怪了,老板拖久工人工资,还会有证据不足,是不是还要请个高级律师?
老板恶意欠工资,法官被捅刀,打工人入牢。谁最无辜?就这样的结果欠工资这事弄清了吗?
谁起诉谁举证是让个体对老板,能赢吗
别把老实人往绝路上逼!
叫你日结你非不听这下好了
老实人发火哪可是很可怕的
会不会下手的竟然没死,这下好了牢座了还让人立功休假
欺负老实人的代价
只要付合自然规律又何必在乎这些条条框框呢
间歇性神经病,无罪
最后是不是也没有要回来工资?
结果是好的。。。他不用饿死和气死。。
好的很
居然没死,是我那一栋楼的都跑不了
应该是去找拖欠工资的人,寃有头债有主,
但凡有一点点责任心也不至于发生这种悲剧!
干
兔子急八六咬人
普通人要的是啥?公平!公平!还是TDM公平!
我觉得应该实行双向证明,员工需要证明他在这里工作过,公司需要证明该人不是他公司员工。如果都不能证明事实存疑,法律应该保护弱势方。
差评
应该是这种事儿多了,所以劳动仲裁才加大力度了吧!
地方上不是有劳动监察大队吗?专管拖欠工资的事,比法院效果好
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也咬人
里脊是牛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