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乡。一男子1750元购买了两条中华烟和两瓶剑南春酒,其中烟850元,酒9

白羊登义文 2024-06-25 22:41:26

浙江,桐乡。一男子1750元购买了两条中华烟和两瓶剑南春酒,其中烟850元,酒900元。购买后,男子吸了下中华烟,觉着味道不对,仔细一看,居然没有二维码。不仅中华烟有问题,连剑南春酒也是假冒的。男子找到店家协商,由于店家只愿意退一赔一,男子遂将店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烟款850元并赔三倍2250元、退还酒款900元并赔十倍9000元。

(来源:裁判文书网)

据男子刘良陈述,2023年8月24日这天,他从店里买了两条中华烟和两瓶剑南春酒,一共花了1850元。

2023年8月26日这天,刘良又花了850元买了两条中华烟,和之前的两条放在了后备箱,准备送朋友。

刘良眼睛瞧的仔细,一眼看出了烟有问题,之前买的两条没有二维码,之后买的却有二维码。这其中必有问题。刘良拆开没有二维码的中华烟,抽了两口,果然,味道和真烟不一样。

刘良找到店家,质问四条中华烟到底哪条是真的,哪条是假的?店家承认没有二维码的的确是假烟,愿意退一赔一,但刘良不认可。

见争执不下,刘良遂拨打12313,联系烟草局。烟草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后进行鉴定,两条外包装没有二维码的确实为假烟,有二维码的则为真烟。

烟有问题,酒呢?刘良将两瓶剑南春在拍拍看上进行鉴定,《真伪鉴定报告书》载明:“序号唯一存在,经与存档图片对比,确定两枚防伪标志非厂家生产,判定为假冒标识”。

为了进一步证明店家售假,刘良还将购买烟酒的支付凭证以及购买全过程的视频一并提交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

一、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刘良从店里购买烟酒,双方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店家应当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案中,刘良购买的两条无二维码中华牌香烟与烟草局认定为假烟的两条中华牌香烟外包装上的防伪码数字相同,应当认定店家出售给原告的两条中华牌香烟为假烟。

鉴于店家提供的中华烟为假冒,存在欺诈行为,店家应当退还货款850元支付三倍赔偿2550元。

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本案中,男子购买的两瓶剑南春白酒包装上的防伪标识与鉴定报告上的防伪标识一致,应当认定为假酒。

鉴定报告虽然对剑南春酒进行了辨认、鉴定,但其辨认和鉴定内容仅限于案涉剑南春酒是否为真酒,其结论也仅认为案涉剑南春酒属于假冒标识的产品,并不涉及案涉剑南春酒的成分等食品安全标准的鉴定与认定。

除此之外,并没有证据证明案涉白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刘良主张剑南春白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虽然不能支持十倍赔偿,但鉴于店家提供的剑南春为假冒,也存在欺诈行为,店家应当退还货款950元支付三倍赔偿2700元。

最终法院判决店家退还烟款850元及三倍赔偿2250元、退还酒款900元及三倍赔偿。

【荔枝说法】

很多网友会纳闷,既然酒是假的,为何不适用《食品安全法》进行十倍赔偿呢?

这里需要明确的一点,假冒的酒不等于不符合食品安全,对于是否符合食品安全,仍需要进行鉴定,否则只能基于欺诈,根据《消费者保护法》进行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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