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妻子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要求妻子腾房,理由是她丈夫没有按时还3500元的

运良说是非 2024-06-24 23:13:11

上海静安,妻子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要求妻子腾房,理由是她丈夫没有按时还3500元的房贷。原来这对夫妻向银行贷款60万,购买了一套40多平米的房子。后来丈夫因经济犯罪被抓去坐牢了。但是妻子每个月都会往丈夫银行卡打3500元呀。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执行法官却发现了端倪,银行曾经一次性在丈夫的卡上扣了4万多元。法官要求银行撤销执行申请,可银行却说,撤不了,内部有规章制度。法官一句话就让银行乖乖就范了。 (案例来源:上海静安区法院) 吴梅芳的天都塌下来了,此时外面正下着淅淅沥沥的大雨,沙发旁边放着一张法院的传票。 吴梅芳三人很快就要流落街头了,因为银行要求吴梅芳一次性偿还60万元的贷款。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事要从2016年说起。 2016年,吴梅芳和丈夫杨大勇向银行贷款60万元,在上海购买了一套40多平米的房子,从此吴梅芳和杨大勇在上海有了家。 然后吴梅芳又怀孕了,生了一个女儿,为了照顾女儿,吴梅芳又将杨大勇的母亲接来上海共同生活。 原本以为生活会越过越好,不料意外却发生了,杨大勇却难当入狱了。 杨大勇为了赚快钱,为了减轻妻子吴梅芳的压力,误入歧途,经济犯罪了,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30多万元的罚金。 吴梅芳的天塌下来了,但看着嗷嗷待哺的女儿,吴梅芳决定顶住压力,振作起来。 从此以后,吴梅芳就过上了白加黑无休的日子。吴梅芳一个人要打两份工,白天和黑夜连轴转,过的是苦不堪言。 为了补贴家用,吴梅芳开辟了一个房间租出去,原本狭小的房子更加狭小了。 吴梅芳还得每个月挤出3500元,往丈夫杨大勇的银行卡上转,为的是每月能够及时的还房贷,这样才能够保住房子,一家三口才不会流落街头。 这样的苦日子吴梅芳过了一年多,在此期间,吴梅芳每次去监狱探监都要强颜欢笑。 这样的日子压的吴梅芳喘不过气来,直到这一天,吴梅芳接到了银行的电话,吴梅芳彻底崩溃了。 对方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吴梅芳一次性偿还银行贷款60万元。 吴梅芳吓坏了,连忙询问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银行工作人员说,吴梅芳一年多没有偿还房贷了,已经严重违约了,所以银行有权要求提前收回贷款。 听到这里,吴梅芳认为是误会,急忙解释说道,自己每月都会将3500元往丈夫杨大勇的卡上存呀。 可对方不听吴梅芳的解释,态度非常强硬的说,如果不一次性归还60万元,那么将要强制拍卖吴梅芳的房子,让吴梅芳一家三口流落街头。 这次吴梅芳彻底爆发了,歇斯底里的说,我丈夫入狱了,你们欺人太甚,我绝不会再忍让了。 吴梅芳还想再说什么,可对方却将电话挂断了,只听到嘟嘟嘟的声音。 可没多久,吴梅芳果然接到了法院传票,所以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很快开庭,吴梅芳败诉,法院判决吴梅芳需要一次性偿还银行60万元贷款。 银行在拿到法院判决书后,没有给吴梅芳任何喘息机会,立刻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 幸好吴梅芳遇见了执行法官杨莉莉。 吴梅芳向杨莉莉诉苦说,自己每个月都会往丈夫杨大勇银行卡上存3500元,已经存了四万多。 杨莉莉看着泪眼婆娑的吴梅芳,相信了吴梅芳,所以向银行调取了杨大勇的流水。 这一看,杨莉莉发现了异常。银行在前不久时,刚刚一次性从杨大勇银行卡上扣走了4万多元。 原来杨大勇因为并处30多万元的罚金,他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所以就算每个月吴梅芳打入3500元,这些钱也会被冻结。 后来吴梅芳通过打工和借钱,终于将30多万元的罚金交完了,杨大勇的银行卡这才被解冻。随后银行就扣走了杨大勇的4万多元。 杨莉莉认为是乌龙,所以要求银行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 可银行却不同意,理直气壮的说,他们内部有规章制度,一旦申请了强制执行,就不可以撤销。 此时杨莉莉出手了。杨莉莉慢条斯理说,那行,你要强制执行就强制执行,但腾房却是不可以的,因为吴梅芳房子有租客,正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只能慢慢等。 银行听罢,觉得耗不起,于是答应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为了找补回面子,银行与吴梅芳约定,下不为例。 1、银行可以要求吴梅芳一次性归还60万元贷款吗? 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银行没有收到吴梅芳的贷款,那么银行当然可以要求吴梅芳一次性归还60万元的贷款。 虽然事后知道是乌龙,是误会,但毕竟吴梅芳违约了,需承担违约责任。 2、吴梅芳需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吴梅芳需承担违约责任,需一次性偿还60万元贷款。幸好法官杨莉莉伸出了援助之手。 3、吴梅芳可以与银行变更约定。 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官杨莉莉迫使银行改变了做法,同意吴梅芳每月还3500元的房贷,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正版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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