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男子拿着6000的月薪,为了做榜一大哥,竟然挪用公司1.23亿元,给

柏人谈 2024-06-24 11:01:02

江苏张家港,男子拿着6000的月薪,为了做榜一大哥,竟然挪用公司1.23亿元,给女主播打赏9000万元,并成功抱得美人归,同时,他还给另外两个女主播,分别打赏600万和400万,结局那叫一个悲哀! ··极目新闻· 向易军下班回来,在楼下买了点卤味,还有一打啤酒,进了屋子,就迫不及待的点开了直播。 直播里,一个冰肌玉骨,眉目如画的女子,顷刻间,抓住了向易军的眼神,让他看的如痴如醉,甚至都到了忘我的地步。 下班后,百无聊赖的向易军,在虚拟的网络世界消磨时间,他像一只疲倦的飞鸟,寻找可以栖身的枝头 而这个叫K宝的女主播,她如一颗熠熠生辉的明珠,洒下璀璨的光华,让向易军惊鸿一瞥,眼前一亮,他暗淡的世界,瞬间明媚。 向易军不过是个月薪6000元,在公司寂寂无名的小人物,像蝼蚁一样苟且偷生,甚至,没人会正眼瞧他,更不会被尊重。 而K宝,却给了他意想不到的热情,还尊称他为大哥,虽然,他没给她打赏一分钱,虽然,他是她无数大哥中的一个,但这足以让他心花怒放,激动不已。 K宝甜甜的一声大哥,让自卑而平凡的向易军,感受到了被高看一眼的尊重,女主播让他怦然心动,不可救药的对她倾心不已。 于是,他宁可节衣缩食,每月只留1000元饭钱,其他的都打赏给了K宝,只为了博取她莞尔一笑。 可向易军渐渐发现,K宝会把自己迷人的笑容,和如火的热情,给那些一掷千金,出手阔绰的打赏大哥,而他相形见绌,让她冷若冰霜。 这不但没让向易军幡然醒悟,反而激起了他的斗志,他要赢得K宝的芳心,同时,让那些大哥黯然失色。 可他一穷二白怎么办呢?于是,他盯上了自己经手的,公司1.23亿资金。 在认识K宝之前,他脚踏实地工作,虽然每天过手巨额资金,但从来心无杂念,波澜不惊。 可现在不一样了,K宝成了他心里的一团欲望,他要从她不计其数的大哥中杀出重围,钱就是他手中的利刃。 于是,被蒙蔽了心智的向易军,轻而易举的利用职务之便,将1.23亿元占为己有。 然后,他热血沸腾的,前后给K宝打赏了90000万,同时,还给其他两位女主播,分别打赏了600万和400万。 一时间,他风光无两,荣升榜一大哥,K宝以为遇到了腰缠万贯,财大气粗的有钱人,赶紧提出奔现的要求,两人不但见了面,还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向易军伪装成有钱人,把打赏剩下的2000多万元,购置了豪宅豪,挥霍一空,他甚至都忘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可真的假不了,美梦终有破碎的一天,东窗事发后,向易军锒铛入狱。 警方也找到了K宝和另外两个女主播,还有直播平台,追回了赃款。 到最后,还有32万已经没办法追回。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向易军的贪污行为,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侵占100万属于数额巨大,侵占1.23亿,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最后,向易军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并处50万元罚金,而且,还要偿还公司的32万。 2、网友一时脑热,打赏女主播的钱,能追回吗?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打赏女主播的钱,是否可以追回?需要视情况而定。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打赏主播的钱可以追回: 一、未成年人、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巨额打赏主播” 二、用公款打赏主播,赏金属于违法犯罪所得,应予追缴。 三、如果成年人有配偶,配偶一方,可以主张自己对巨额打赏完全不知情,该行为侵犯了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向法院起诉撤销赠与。 而向易军属于第二种,受害公司有权追回。 3、女主播和打赏他的网友,从事民事活动,需要遵守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这钱,是向易军的私人合法财产,他们郎情妾意,是属于你情我愿,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更没有违背公序良俗,这当然可以。 但向易军侵占公司财产,用来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是属于违法行为,结果只能是个悲剧。 失去14年的自由,还背负82万的债务,向易军这一生,看似毁在了一声“大哥”上,实则毁在了他的精神空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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