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官判糊涂案?”河南,女子看不上丈夫,就和他离了婚,3个月后,她迫不及待带着

大博而化易 2024-06-23 17:33:22

“糊涂官判糊涂案?”河南,女子看不上丈夫,就和他离了婚,3个月后,她迫不及待带着儿子再婚,还给儿子改成继父的姓,当听说前夫去世,留下350多万的房子车子,赶紧带儿子去继承,前公婆以孙子改了姓拒绝后,女子叫嚣:我儿子改了姓,但流的还是你们家的血。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樊大妈送走王媒婆,靠在门框上悲从心来,泪流满面。 难道,樊家传宗接代的重任,就要被他们这一代中断了吗? 可她真是无能为力了,七大姑八大姨都拜托遍了。 现在,媒婆也为她儿子樊大壮的婚事跑断了腿,她出当地规格最高的彩礼,还承诺给城里给儿子买房买车,可还没有姑娘愿意嫁,让他们夫妻俩愁肠百结一筹莫展。 事实上,樊大壮一表人才,樊家也是小康之家,可在姑娘们眼里,嫁给他就是跳进火坑。 因为,樊家有家族遗传病史,男性寿命都不长,樊大壮从小也体弱多病,跟男版林黛玉似的。 所以,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一个病秧子,而且,遗传给子孙后代,那可真是后患无穷了。 所以,即使家有梧桐树,也招不来金凤凰。 这不,前几天,樊大壮刚见了一个姑娘,双方都挺有好感,可女方家背后一打听,又让媒婆转告樊家这事泡汤了,樊大妈能不愁吗? 毕竟,樊大壮30多了,在农村是妥妥的大龄青年了,找对象会越来越难,如果儿子孤独终老,那她这个当妈的,死都闭不上眼睛。 于是,樊大妈又加大了彩礼的筹码,只要有姑娘愿意嫁,彩礼20万,这在当地可是绝无仅有。 果然,没有钱办不到的事,很快,王媒婆兴高采烈的跑来,没进门就扯着嗓门喊:“大壮妈?喜事临门啊,这回你的给我包个大红包,我的腿都快跑断了。” 原来,邻村姑娘彭春妮的父母,知道樊大壮是个病秧子,为了20万彩礼,还是决定不顾女儿反对,定下这门亲事。 因为,没这20万,她的儿子就得打光棍,他们彭家就后继无人了。 彭春妮哭过闹过,父母以死相逼,最后她只能牺牲自己的幸福,嫁给了樊大壮。 樊大妈也言而有信,付了20万彩礼,在城里给儿子媳妇买了房子,车子。 彭春妮只能认命了,她尝试着去和樊大壮培养感情,好好过日子,可直到第二年生下孩子,她还是怎么看樊大壮怎么不顺眼。 尤其是,樊大壮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跟一个药罐子似的,让她忍无可忍,愤然提出离婚。 没想到樊大壮痛快地同意了,在他看来,夫妻应该是两情相悦,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如果是这样,他宁可选择放手,不误人终身。 所以,樊大壮瞒着父母,偷偷和彭春妮离了婚,她带着儿子迫不及待逃离火坑。 三个月后,彭春妮再婚嫁给离异的郭爱民。 也不知道她是试图抹去和樊大壮的过去,还是想让儿子隐藏自己樊家的血脉,在正常家庭健康成长,她竟然给儿子改名换姓,取名郭嘉铭。 妻离子散的樊大壮,心情抑郁,加重了病情,很快就撒手人寰。 彭春妮听闻没有悲伤反而带着儿子,迫不及待跑回前公婆家,想让儿子继承350万的房产和车子。 刚痛失爱子的樊大妈,听闻彭春妮的来意,气不打一处来,斩钉截铁的告诉彭春妮:“你给我孙子改了姓,还惦记我的家产?继承我们樊家的遗产。去养郭家的孩子,你想的美,一分钱你们都捞不着。” 彭春妮一听炸了:“我给你孙子改了姓不假,也是为了他不被歧视,健康成长,不管怎么改,他身上流的都是你们樊家的血,他继承他爸的遗产天经地义,名正言顺。” 于是,双方互不相让,对簿公堂。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呢? 1、郭嘉铭有权利改名换姓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彭春妮嫁给郭爱民后,除了妈妈外,郭嘉铭的抚养人,由樊大壮变成了继父郭爱民,所以,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彭春妮给儿子改姓,符合法律规定。 2、彭春妮父母为了20万彩礼,包办婚姻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彭春妮父母以死相逼,牺牲女儿的幸福,成全儿子的婚姻,这才是悲剧的根源。 更可悲的是,彭春妮妥协了,然后还不认命,最后以离婚收场,这个打击也加速了樊大壮的离世。 这种包办,干涉婚姻的行为,既违法,也违背公序良俗,是不被允许的。 2、彭春妮说的没错,即使儿子改名换姓,也改变不了他是樊大壮法定继承人的身份。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樊大壮离异,没有配偶,虽然樊大壮和彭春妮离婚了,但父子关系不会因离婚而改变,郭嘉铭和樊大妈老两口,是樊大壮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他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这一点毋庸置疑。 最后,法庭判决郭嘉铭继承40%的遗产,樊大妈老两口各分得30%的遗产。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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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23 17:54

    放到古代,母子二人必死无异!

    九5二7 回复:
    放在古代,女子可以改嫁,但是男孩必须留在夫家
  • 2024-06-23 18:14

    二老也可提出条件,孙子的姓氏应恢复父姓,终生不得改变,允许二老不间隔探望,孙孑每年必须为生父上墓祭扫等等合理条件!

  • 2024-06-23 20:44

    欺负男方死的早?如果是这样的结果,老子在死之前先送两个下去

  • 2024-06-23 22:17

    编,男方身体不好的财产哪来的?还不是男方父母的吗?那男方还有遗产?

  • 2024-06-23 23:16

    这个判决表面上没问题,但小编有些问题没说清楚,值得商榷: 樊大壮的遗产是怎么确定的,结婚后有没有和父母分家,如没有分家,怎么确定遗产中那些是樊大壮的,那些是父母的?如果他父母说樊大壮死前有遗嘱涉及财产分配,算不算数?他们离婚时有没有这方面的协议? 其次,孩子改姓时父亲还在世,应当取得父亲的同意,至少也得商量一下,既然准备继承人家的财产,还偷偷地把他儿子的姓改了,太不地道。

  • 2024-06-25 02:27

    离婚三个月就结婚,肯定婚内出轨

  • 2024-06-23 22:09

    先查查是不是亲儿子

    小亮 回复:
    有道理